津滨生转让挂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转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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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滨生转让挂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转让公告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转让公告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 (略) 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津政办发〔2019〕22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略) 人民政府《关于研究中新生态城土地出让有关工作会议纪要》(津政纪[2014]42号)“中新天津生 (略) 向第三方转让土地,需通过滨海新 (略) 场按规定公开转让”的要求,经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由中新天津生态城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略) 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津滨生转让(挂)G2023-3号即中新天津生 (略) 106号工业地块(以下简称“挂牌转让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挂牌转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转让地块相关情况

挂牌转让地块位于中新天津生态城东北部片区。其四至为:东至汉北支路,南至泰七路,西至中成大道,北至泰八路。

挂牌转让地块土地权利人为中新天津生 (略) (以下简称“转让人”),不动产权证号为津(2023)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不动产权第*号。土地权属无纠纷、无查封、无抵押。转让人将按现状移交土地,经现场勘查,该宗地块现状如下:

1、该宗地块已达到场清地平并已完成部分围挡建设。

2、地块东北侧靠近泰八路绿线处存在构筑物,需按相关规定要求予以保留和保护,并在规划设计阶段上报相关部门审批。

3、地块现状绿带与绿线存在差异,原则上应按照政府要求现状保留,对未能结合设计的现状绿带,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

4、地块东侧靠近汉北支路存在电力设施:其中地块内距离绿线40米处有架空线,转让人将协调相关单位按程序迁移;地块内沿汉北支路一侧绿线附近的环网柜及地下电缆,需按相关规定要求予以保留和保护,并在规划设计阶段上报相关部门审批。

5、上述地块内存在的构筑物、现状绿带、电力设施的具体位置可参考《中新天津生态城106号工业地块图集》。

二、土地使用条件及相关要求

挂牌转让地块用地面积*.3平方米,挂牌转让起始价为人民币13427万元(不包括相关税费及各项配套费用)。

地块规划指标见下表:


宗地

编号

土地面积(㎡)

规划用地性质

土地

性质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建筑

限高(m)

建筑面积(㎡)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

106号

工业地块

*.3

一类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

1.0-1.5

≥30

=20

36

≤*

**

其他规划要求详见挂牌文件附件《规划条件通知书》。

其他要求:

1、自签订转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付不低于50%的全部土地转让价款(含竞买保证金);于**日前,缴齐全部土地转让价款。按照**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相关规定,土地转让价款除挂牌成交价外,还包括以挂牌成交价计算的增值税,由受让人向转让人支付。依据现行政策,目前该宗地块的增值税税率为9%,最终以届时国家相关税务政策为准。

2、自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以取得《施工许可证》时间为准);自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之日起四年内竣工(以取得《规划验收合格证》时间为准)。

3、按照《关于印发中新天津生态城基础设施配套收费标准的通知》(津生发[2009]26号)以及《 (略) 人民政府办 (略) 基础设施配套收费与建设体制改革的工作意见》(津政办发〔2018〕71号),配套费用由受让人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向有关专业部门申请缴纳,并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前与专业部门签订协议。

4、该宗地块已达到建设用地条件,可以用于开发建设,详见《中新天津生态城106号工业地块图集》。地块红线范围内相关配套管线由受让方负责建设。

5、受让人须完 (略) 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日颁布的《中新天津生态城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T29-195-2016)、 (略) 城乡建设委员会于**日颁布的《 (略) (略) 建设技术导则》 (略) 城乡建设委员会于2017年10月颁布的《市建委关于加强装配式建筑建设管理的通知》进行建筑方案设计和施工。

6、受让人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后,未办理土地移交手续之前,若需提前开展前期工作的,可参照《市规划资源局关于支持已出让项目提前开展前期工作的通知》(津规资利用发【2020】236号),根据自身实际需要,与转让人沟通签订《关于提前开展前期工作的协议书》。受让人须在支付剩余土地转让价款后、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前与转让人签订《转让土地移交确认书》。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方可参加竞买(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和挂牌转让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如有合作开发意向的, (略) ,并由新公司报名参加竞买。

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5.依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存在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

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中新天津生态城的,应按照规定在中新天 (略) ,并由该公司按《挂牌转让地块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时间办理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有关事宜。

竞买人须向转让人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686万元(只接受人民币支付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日16:00;申请竞买报名截止时间为**日16:30。

具体申请竞买办法和相关条件请参阅挂牌文件《竞买须知》。

四、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日至**日。自 **日至 **日上午9:00-11:30、下午 14:00-16: (略) 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 (略) 滨海新区北塘经济区建投领海福地商务园一号楼)获取挂牌转让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挂牌时间和地点

该地块采取挂牌方式转让,挂牌时间不少于10日,自**日至**日10:10, (略) 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交易大厅电子显示屏幕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本次挂牌标的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七、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转让文件,以挂牌转让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新天津生态城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2)*

联系单位:中新天津生 (略)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22)*-6104

联系单位: (略) 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2)*

中新天津生态城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中新天津生 (略)

(略) 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

**日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转让公告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 (略) 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津政办发〔2019〕22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略) 人民政府《关于研究中新生态城土地出让有关工作会议纪要》(津政纪[2014]42号)“中新天津生 (略) 向第三方转让土地,需通过滨海新 (略) 场按规定公开转让”的要求,经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由中新天津生态城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略) 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津滨生转让(挂)G2023-3号即中新天津生 (略) 106号工业地块(以下简称“挂牌转让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挂牌转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转让地块相关情况

挂牌转让地块位于中新天津生态城东北部片区。其四至为:东至汉北支路,南至泰七路,西至中成大道,北至泰八路。

挂牌转让地块土地权利人为中新天津生 (略) (以下简称“转让人”),不动产权证号为津(2023)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不动产权第*号。土地权属无纠纷、无查封、无抵押。转让人将按现状移交土地,经现场勘查,该宗地块现状如下:

1、该宗地块已达到场清地平并已完成部分围挡建设。

2、地块东北侧靠近泰八路绿线处存在构筑物,需按相关规定要求予以保留和保护,并在规划设计阶段上报相关部门审批。

3、地块现状绿带与绿线存在差异,原则上应按照政府要求现状保留,对未能结合设计的现状绿带,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

4、地块东侧靠近汉北支路存在电力设施:其中地块内距离绿线40米处有架空线,转让人将协调相关单位按程序迁移;地块内沿汉北支路一侧绿线附近的环网柜及地下电缆,需按相关规定要求予以保留和保护,并在规划设计阶段上报相关部门审批。

5、上述地块内存在的构筑物、现状绿带、电力设施的具体位置可参考《中新天津生态城106号工业地块图集》。

二、土地使用条件及相关要求

挂牌转让地块用地面积*.3平方米,挂牌转让起始价为人民币13427万元(不包括相关税费及各项配套费用)。

地块规划指标见下表:


宗地

编号

土地面积(㎡)

规划用地性质

土地

性质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建筑

限高(m)

建筑面积(㎡)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

106号

工业地块

*.3

一类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

1.0-1.5

≥30

=20

36

≤*

**

其他规划要求详见挂牌文件附件《规划条件通知书》。

其他要求:

1、自签订转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付不低于50%的全部土地转让价款(含竞买保证金);于**日前,缴齐全部土地转让价款。按照**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相关规定,土地转让价款除挂牌成交价外,还包括以挂牌成交价计算的增值税,由受让人向转让人支付。依据现行政策,目前该宗地块的增值税税率为9%,最终以届时国家相关税务政策为准。

2、自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以取得《施工许可证》时间为准);自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之日起四年内竣工(以取得《规划验收合格证》时间为准)。

3、按照《关于印发中新天津生态城基础设施配套收费标准的通知》(津生发[2009]26号)以及《 (略) 人民政府办 (略) 基础设施配套收费与建设体制改革的工作意见》(津政办发〔2018〕71号),配套费用由受让人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向有关专业部门申请缴纳,并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前与专业部门签订协议。

4、该宗地块已达到建设用地条件,可以用于开发建设,详见《中新天津生态城106号工业地块图集》。地块红线范围内相关配套管线由受让方负责建设。

5、受让人须完 (略) 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日颁布的《中新天津生态城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T29-195-2016)、 (略) 城乡建设委员会于**日颁布的《 (略) (略) 建设技术导则》 (略) 城乡建设委员会于2017年10月颁布的《市建委关于加强装配式建筑建设管理的通知》进行建筑方案设计和施工。

6、受让人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后,未办理土地移交手续之前,若需提前开展前期工作的,可参照《市规划资源局关于支持已出让项目提前开展前期工作的通知》(津规资利用发【2020】236号),根据自身实际需要,与转让人沟通签订《关于提前开展前期工作的协议书》。受让人须在支付剩余土地转让价款后、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前与转让人签订《转让土地移交确认书》。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方可参加竞买(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和挂牌转让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如有合作开发意向的, (略) ,并由新公司报名参加竞买。

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5.依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存在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

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中新天津生态城的,应按照规定在中新天 (略) ,并由该公司按《挂牌转让地块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时间办理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有关事宜。

竞买人须向转让人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686万元(只接受人民币支付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日16:00;申请竞买报名截止时间为**日16:30。

具体申请竞买办法和相关条件请参阅挂牌文件《竞买须知》。

四、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日至**日。自 **日至 **日上午9:00-11:30、下午 14:00-16: (略) 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 (略) 滨海新区北塘经济区建投领海福地商务园一号楼)获取挂牌转让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挂牌时间和地点

该地块采取挂牌方式转让,挂牌时间不少于10日,自**日至**日10:10, (略) 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交易大厅电子显示屏幕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本次挂牌标的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七、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转让文件,以挂牌转让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新天津生态城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2)*

联系单位:中新天津生 (略)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22)*-6104

联系单位: (略) 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2)*

中新天津生态城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中新天津生 (略)

(略) 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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