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浦东新区唐镇动迁基地单元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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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浦东新区唐镇动迁基地单元地块

(略) 浦东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信息公示

沪浦协信示字(2023)第20号

(略)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地块

名称

地块

位置

土地级别

土地

面积

(公顷)

容积率

(万/公顷)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全生命管理周期管理要求

1

浦东新区唐镇动迁基地PDP0-0403单元W03-03a地块

东至W03-04地块、南至云雅路,西至虹盛路,北至W03-02地块

六级

6.12

2.0

征收安置房

征收安置房:70年

该项目部分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如下:

1、该地块已批控规中住宅套数下限为1012套;中小套型住宅建筑面积占比为80%,计 97970.272 平方米。

2、公共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建设要求

公共服务设施:本地块内配置建筑面积不少于1260平方米(计容)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托老所,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小型垃圾压缩站,占地面积不小于350平方米且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上述公共服务设施需布局在建筑物三层以下位置,且临街布置,方便到达。公共服务设施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唐镇人民政府。

公共通道:设置一条宽度不小于9米的公共通道,保证24小时对公众开放。

3、配套商业管理要求:(1)社区配套商业物业、商品住宅配套商业物业不得分证办理,不得分割抵押。(2)征收安置房配套商业物业由区政府指定部门整体回购。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20日,本公示在2023年12月14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浦东新区锦安东路475号

单 位: (略) 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21-*

联 系 人:李女士

四、意向用地者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市或区主管部门相关批准文件(原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2、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六、其他

该地块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cn) (略) 土地交易事务中心( (略) 南泉北路201号)予以发布。

2023年11月24日

(略) 浦东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信息公示

沪浦协信示字(2023)第20号

(略)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地块

名称

地块

位置

土地级别

土地

面积

(公顷)

容积率

(万/公顷)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全生命管理周期管理要求

1

浦东新区唐镇动迁基地PDP0-0403单元W03-03a地块

东至W03-04地块、南至云雅路,西至虹盛路,北至W03-02地块

六级

6.12

2.0

征收安置房

征收安置房:70年

该项目部分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如下:

1、该地块已批控规中住宅套数下限为1012套;中小套型住宅建筑面积占比为80%,计 97970.272 平方米。

2、公共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建设要求

公共服务设施:本地块内配置建筑面积不少于1260平方米(计容)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托老所,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小型垃圾压缩站,占地面积不小于350平方米且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上述公共服务设施需布局在建筑物三层以下位置,且临街布置,方便到达。公共服务设施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唐镇人民政府。

公共通道:设置一条宽度不小于9米的公共通道,保证24小时对公众开放。

3、配套商业管理要求:(1)社区配套商业物业、商品住宅配套商业物业不得分证办理,不得分割抵押。(2)征收安置房配套商业物业由区政府指定部门整体回购。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20日,本公示在2023年12月14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浦东新区锦安东路475号

单 位: (略) 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21-*

联 系 人:李女士

四、意向用地者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市或区主管部门相关批准文件(原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2、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六、其他

该地块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cn) (略) 土地交易事务中心( (略) 南泉北路201号)予以发布。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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