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浦东新区北蔡南新地区1A-1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北蔡镇艾南村地块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浦东新区北蔡南新地区1A-1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北蔡镇艾南村地块

(略) 浦东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信息公示

沪浦协信示字(2023)第19号

(略)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地块

名称

地块

位置

土地级别

土地

面积

(公顷)

容积率

(万/公顷)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全生命管理周期管理要求

1

浦东新区北蔡南新地区1A-1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北蔡镇艾南村地块)

东至艾南路、1A-2地块、南至新浦路,西至1A-8地块,北至1A-9地块

四级

4.65

1.2

普通商品房

普通商品房:70年

该项目部分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如下:

1、住宅管理要求:该地块中小套型住宅建筑面积占比为70%。

2、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整体持有社区配套商业物业、商品住宅用地配套商业物业(除按照相关规定应当移交政府及政府相关部门的物业除外)。

3、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要求:

(1)公共空间:本地块内应设置用地面积不小于2468平方米的公共空间,沿艾南路、1A-2地块西侧公共通道布局,地块短边原则上不小于12米。绿地或广场不得设置围墙,满足24小时对外开放。公共空间在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北蔡镇政府,由北蔡镇政府负责运营管理。

(2)公共通道:本地块内设置1条宽度不小于9米、长度不小于206米的东西向步行公共通道,连接浦三路和艾南路,公共通道两端不得设置围墙,应保持24小时向公众开放。与建筑结合设置的公共通道净空高度一般不低于4.5米。公共通道的位置、线型可结合方案调整。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20日,本公示在**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浦东新区锦安东路475号

单 位: (略) 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21-*

联 系 人:倪先生

四、意向用地者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市或区主管部门相关批准文件(原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2、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六、其他

该地块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cn) (略) 土地交易事务中心( (略) 南泉北路201号)予以发布。

**日

(略) 浦东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信息公示

沪浦协信示字(2023)第19号

(略)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地块

名称

地块

位置

土地级别

土地

面积

(公顷)

容积率

(万/公顷)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全生命管理周期管理要求

1

浦东新区北蔡南新地区1A-1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北蔡镇艾南村地块)

东至艾南路、1A-2地块、南至新浦路,西至1A-8地块,北至1A-9地块

四级

4.65

1.2

普通商品房

普通商品房:70年

该项目部分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如下:

1、住宅管理要求:该地块中小套型住宅建筑面积占比为70%。

2、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整体持有社区配套商业物业、商品住宅用地配套商业物业(除按照相关规定应当移交政府及政府相关部门的物业除外)。

3、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要求:

(1)公共空间:本地块内应设置用地面积不小于2468平方米的公共空间,沿艾南路、1A-2地块西侧公共通道布局,地块短边原则上不小于12米。绿地或广场不得设置围墙,满足24小时对外开放。公共空间在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北蔡镇政府,由北蔡镇政府负责运营管理。

(2)公共通道:本地块内设置1条宽度不小于9米、长度不小于206米的东西向步行公共通道,连接浦三路和艾南路,公共通道两端不得设置围墙,应保持24小时向公众开放。与建筑结合设置的公共通道净空高度一般不低于4.5米。公共通道的位置、线型可结合方案调整。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20日,本公示在**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浦东新区锦安东路475号

单 位: (略) 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21-*

联 系 人:倪先生

四、意向用地者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市或区主管部门相关批准文件(原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2、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六、其他

该地块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cn) (略) 土地交易事务中心( (略) 南泉北路201号)予以发布。

**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