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托里县加甫沙尔苏东一带花岗岩普查一区和加甫沙尔苏西一带花岗岩普查一区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新疆托里县加甫沙尔苏东一带花岗岩普查一区和加甫沙尔苏西一带花岗岩普查一区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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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受塔城地区自然资源局的委托,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新疆托里县加甫沙尔苏东一带花岗岩普查一区和新疆托里县加甫沙尔苏西一带花岗岩普查一区探矿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及矿业权交易机构
(一)出让人
名称:塔城地区自然资源局
场所: (略) 红楼街2号
(二)矿业权交易机构
名称: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 (略) 阜新街1号2号楼3楼
二、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新疆托里县加甫沙尔苏东一带花岗岩普查一区探矿权
出让矿区范围拐点坐标(CGCS2000坐标系):
经度 纬度
1, 84°52" 45" ,45°44" 13";
2, 84°54" 17" ,45°44" 12";
3, 84°54" 16" ,45°43" 22";
4, 84°52" 45" ,45°43" 23"。
勘查矿种:饰面用花岗岩
出让年限:2年
面积:3.0486平方千米
勘查投入要求:按规(约)定执行
起始价人民币:156.23万元
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
增价幅度人民币:10万元
(二)项目名称:新疆托里县加甫沙尔苏西一带花岗岩普查一区探矿权
出让矿区范围拐点坐标(CGCS2000坐标系):
经度 纬度
1, 84°49" 56" , 45°45" 13";
2, 84°48" 42" , 45°44" 11";
3, 84°48" 44" , 45°43" 32";
4, 84°49" 57" , 45°43" 33";
5, 84°50" 51" , 45°44" 46"。
勘查矿种:饰面用花岗岩
出让年限:2年
面积:5.2549平方千米
勘查投入要求:按规(约)定执行
起始价人民币:269.30万元
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
增价幅度人民币:10万元
注:最终成交的探矿权范围拐点坐标及面积以与有管理权限的自然资源部门签订出让合同中确定的为准。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利法人或者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
2.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3.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6.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7.具备与申请竞买矿种、规模相适应的实力条件。
8.未被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报名截止日案件执行终结的。
9.五年内在塔城地区无矿产勘查开发违法违规行为和竞买违约行为的,无涉黑涉恶记录的、无破坏生态环境记录的以及其他重大违法行为记录的。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一)出让方式:公开挂牌。
(二)公告时间: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 12月22日。
(三)挂牌竞价时间:2023年12月25日10:30至2024年1月9日16:00止。延时竞价时间:2024年1月9日16:00开始。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竞价(竞买人可自主选择使用实体CA或者标证通移动CA)。
(四)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竞买申请人可按照办事指南和“操作手册”的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和上传报名资料。
五、 申请登记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7日10:3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3年12月22日18:00止。
(二)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竞买人一般情况表(附件1),上传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的“严重违法名单”,信用中国网(http://**)“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http://**)“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结果截图等证明材料;
2.加盖公章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扫描件(未办理五证合一的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由法定代表人参加的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2),由委托代理人参加的上传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3);
4.保证金缴纳原件彩色扫描件(缴纳要求见附件4);
5.需要上传的其他材料。
(三)资格确认:意向竞买人提交报名材料后,矿业权交易机构在线进行资格审查。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的,矿业权交易机构出具《竞买资格确认书》,意向竞买人取得交易资格,成为竞买人。
(四)竞买人成为竞得人时竞买保证金转为交易服务费及探矿权出让收益(如有违约行为的则转为违约金),超出部分保证金在公示期结束并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得人。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手续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六、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1.本次探矿权出让采用增价报价方式,每次增价幅度为一个增价幅度或增价幅度的整数倍。
2.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3.挂牌成交后的竞得人应与矿业权交易机构在交易平台签订《探矿权成交确认书》。
4.结果公示:交易结果在相关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七、风险提示
1.矿产资源勘查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探矿权的勘查前景、资源品质等出具的保证。
2.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的,探矿权的出让人和竞得人应按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3.竞得人在探矿权有效期间,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4.竞得人在进行勘查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林业和草原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竞得人在勘查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林草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勘查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5.本次探矿权出让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应自行到探矿权区域踏勘,费用自理。意向竞买人一经提交报名申请,即表示对出让探矿权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并自愿全部承担。
八、对交易探矿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在《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前,对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异议,由矿业权交易机构予以澄清。在《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产生的争议,按合同约定执行。
九、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1.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并按照公告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并承担相当于保证金的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出让方有权不再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
(1)竞得人拒绝签订《探矿权成交确认书》及不能如期按规(约)定缴纳交易服务费的;
(2)在交易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因自身原因未在规(约)定时间内与出让人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的,或者拒绝签订的,或签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出让收益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
(4)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其他事项
1.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在规(约)定时间内应与出让人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按规定办理矿业权手续。
2.探矿权竞得人应按照《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和签订的《探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本次挂牌竞争确定的成交出让收益。
3.本次出让公告相关信息同时在公告中相关网站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4.本次出让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矿业权交易机构负责解释和通知。
5.本次探矿权挂牌出让事宜可浏览:
(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http://**;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3)塔城地区行政公署网http://**;
(4)新疆矿业网http://**。
6.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991-*
马 婧* 兰晓丽*
监督电话:0901-* 王先生
塔城地区自然资源局
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1月24日
剩余: 天 小时 分钟 秒
为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受塔城地区自然资源局的委托,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新疆托里县加甫沙尔苏东一带花岗岩普查一区和新疆托里县加甫沙尔苏西一带花岗岩普查一区探矿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及矿业权交易机构
(一)出让人
名称:塔城地区自然资源局
场所: (略) 红楼街2号
(二)矿业权交易机构
名称: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 (略) 阜新街1号2号楼3楼
二、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新疆托里县加甫沙尔苏东一带花岗岩普查一区探矿权
出让矿区范围拐点坐标(CGCS2000坐标系):
经度 纬度
1, 84°52" 45" ,45°44" 13";
2, 84°54" 17" ,45°44" 12";
3, 84°54" 16" ,45°43" 22";
4, 84°52" 45" ,45°43" 23"。
勘查矿种:饰面用花岗岩
出让年限:2年
面积:3.0486平方千米
勘查投入要求:按规(约)定执行
起始价人民币:156.23万元
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
增价幅度人民币:10万元
(二)项目名称:新疆托里县加甫沙尔苏西一带花岗岩普查一区探矿权
出让矿区范围拐点坐标(CGCS2000坐标系):
经度 纬度
1, 84°49" 56" , 45°45" 13";
2, 84°48" 42" , 45°44" 11";
3, 84°48" 44" , 45°43" 32";
4, 84°49" 57" , 45°43" 33";
5, 84°50" 51" , 45°44" 46"。
勘查矿种:饰面用花岗岩
出让年限:2年
面积:5.2549平方千米
勘查投入要求:按规(约)定执行
起始价人民币:269.30万元
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
增价幅度人民币:10万元
注:最终成交的探矿权范围拐点坐标及面积以与有管理权限的自然资源部门签订出让合同中确定的为准。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利法人或者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
2.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3.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6.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7.具备与申请竞买矿种、规模相适应的实力条件。
8.未被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报名截止日案件执行终结的。
9.五年内在塔城地区无矿产勘查开发违法违规行为和竞买违约行为的,无涉黑涉恶记录的、无破坏生态环境记录的以及其他重大违法行为记录的。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一)出让方式:公开挂牌。
(二)公告时间: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 12月22日。
(三)挂牌竞价时间:2023年12月25日10:30至2024年1月9日16:00止。延时竞价时间:2024年1月9日16:00开始。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竞价(竞买人可自主选择使用实体CA或者标证通移动CA)。
(四)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竞买申请人可按照办事指南和“操作手册”的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和上传报名资料。
五、 申请登记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7日10:3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3年12月22日18:00止。
(二)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竞买人一般情况表(附件1),上传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的“严重违法名单”,信用中国网(http://**)“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http://**)“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结果截图等证明材料;
2.加盖公章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扫描件(未办理五证合一的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由法定代表人参加的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2),由委托代理人参加的上传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3);
4.保证金缴纳原件彩色扫描件(缴纳要求见附件4);
5.需要上传的其他材料。
(三)资格确认:意向竞买人提交报名材料后,矿业权交易机构在线进行资格审查。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的,矿业权交易机构出具《竞买资格确认书》,意向竞买人取得交易资格,成为竞买人。
(四)竞买人成为竞得人时竞买保证金转为交易服务费及探矿权出让收益(如有违约行为的则转为违约金),超出部分保证金在公示期结束并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得人。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手续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六、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1.本次探矿权出让采用增价报价方式,每次增价幅度为一个增价幅度或增价幅度的整数倍。
2.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3.挂牌成交后的竞得人应与矿业权交易机构在交易平台签订《探矿权成交确认书》。
4.结果公示:交易结果在相关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七、风险提示
1.矿产资源勘查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探矿权的勘查前景、资源品质等出具的保证。
2.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的,探矿权的出让人和竞得人应按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3.竞得人在探矿权有效期间,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4.竞得人在进行勘查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林业和草原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竞得人在勘查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林草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勘查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5.本次探矿权出让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应自行到探矿权区域踏勘,费用自理。意向竞买人一经提交报名申请,即表示对出让探矿权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并自愿全部承担。
八、对交易探矿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在《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前,对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异议,由矿业权交易机构予以澄清。在《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产生的争议,按合同约定执行。
九、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1.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并按照公告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并承担相当于保证金的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出让方有权不再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
(1)竞得人拒绝签订《探矿权成交确认书》及不能如期按规(约)定缴纳交易服务费的;
(2)在交易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因自身原因未在规(约)定时间内与出让人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的,或者拒绝签订的,或签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出让收益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
(4)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其他事项
1.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在规(约)定时间内应与出让人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按规定办理矿业权手续。
2.探矿权竞得人应按照《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和签订的《探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本次挂牌竞争确定的成交出让收益。
3.本次出让公告相关信息同时在公告中相关网站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4.本次出让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矿业权交易机构负责解释和通知。
5.本次探矿权挂牌出让事宜可浏览:
(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http://**;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3)塔城地区行政公署网http://**;
(4)新疆矿业网http://**。
6.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991-*
马 婧* 兰晓丽*
监督电话:0901-* 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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