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刘家场镇松宜矿区地下污染防治试点项目河道整治工程混合砂石料第二次挂牌
松滋市刘家场镇松宜矿区地下污染防治试点项目河道整治工程混合砂石料第二次挂牌
【发稿时间 :2023-11-24阅读次数:】
标的基本信息 | |||
项目编号 | G23115 | 转让底价 | 48.272万元 |
项目名称 | 松滋市刘家场镇松宜矿区地下污染防治试点项目河道整治工程混合砂石料(第二次挂牌) | ||
挂牌日期 | 2023-11-24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12-7 |
标的所在地区 | (略) 刘家场镇官渡坪村 | ||
其他资产基本信息 | |||
集中堆放 | |||
其他情况说明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一、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3-11-24 | ||
挂牌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 ||
二、处置方案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现场勘查说明 | 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须前往标的物现场勘察(联系人:邓烈武 *)。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账 号:* 开 户 行:招商银行荆州分行营业部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未能成为受让方者,该保证金自办理完退款手续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 (略) 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 (略) 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 (略) 的经济损失,转让方 (略) 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 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名称 | (略) 国有资产运营服务中心 | ||
评估信息 | |||
评估机构 | 湖北华审资产评估土 (略)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
核准(备案)日期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10月25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鄂华审资评字【2023】173号 | ||
标的评估值(万元) | 60.34万元 | ||
账面净值(万元) |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 |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李经理 0716-* | ||
交易机构地址 | (略) 沙北 (略) 朗园22号楼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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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时间 :2023-11-24阅读次数:】
标的基本信息 | |||
项目编号 | G23115 | 转让底价 | 48.272万元 |
项目名称 | 松滋市刘家场镇松宜矿区地下污染防治试点项目河道整治工程混合砂石料(第二次挂牌) | ||
挂牌日期 | 2023-11-24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12-7 |
标的所在地区 | (略) 刘家场镇官渡坪村 | ||
其他资产基本信息 | |||
集中堆放 | |||
其他情况说明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一、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3-11-24 | ||
挂牌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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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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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处置方案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现场勘查说明 | 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须前往标的物现场勘察(联系人:邓烈武 *)。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账 号:* 开 户 行:招商银行荆州分行营业部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未能成为受让方者,该保证金自办理完退款手续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 (略) 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 (略) 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 (略) 的经济损失,转让方 (略) 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 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名称 | (略) 国有资产运营服务中心 | ||
评估信息 | |||
评估机构 | 湖北华审资产评估土 (略)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
核准(备案)日期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10月25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鄂华审资评字【2023】173号 | ||
标的评估值(万元) | 60.34万元 | ||
账面净值(万元) |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 |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李经理 0716-* | ||
交易机构地址 | (略) 沙北 (略) 朗园22号楼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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