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新城东玺门M3栋2单元40套住宅及凯通国际朝阳二村11套住宅整体租赁挂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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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新城东玺门M3栋2单元40套住宅及凯通国际朝阳二村11套住宅整体租赁挂牌公告

东方新城(东玺门)M3栋2单元40套住宅及凯通国际(朝阳二村)11套住宅整体租赁挂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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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东方新城(东玺门)M3栋2单元40套住宅及凯通国际(朝阳二村)11套住宅整体租赁
项目编号 GYZC*
交易分类 国有资产类 所属管辖范围 (略)

(略) 芙蓉 (略) 位于东方新城(东玺门)M3栋2单元40套住宅及凯通国际(朝阳二村)11套住宅整体租赁标的在我所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挂牌租赁,现向社会公告并征集承租方。

公告期自**日至**日(10个工作日),请有意承租人在公告期内到我所交易一部进行承租登记申请,并于12月11日16:00前交纳交易保证金19万元(以到达我所指定账户为准。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通过资格确认后获准参与(网络)竞价。竞价时间为**日上午10:00-11:00。

咨询电话: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一部

刘女士0731-*

项目详细信息请登录:http://**(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http://**(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长沙联 (略)

???????????????????????????????????????????????????????????????????????**日


挂牌租赁公告内容

表一 租赁标的简况

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东方新城(东玺门)M3栋2单元40套住宅及凯通国际(朝阳二村)11套住宅整体租赁

项目编号

G2023ZCZL0202

挂牌租金

76.9091万元/第一年

挂牌起始日期

**日

挂牌期满日期

**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同意延期/个工作日(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表二 租赁方简况

租赁方名称

(略) 芙蓉 (略)

住所

(地址)

(略) 芙蓉区马王堆街道浏阳河大道一段588号红橡华园1栋1708房

企业单位填写

事业单位填写

注册号

*MA4LPU9X9E

单位性质

/

所属行业

资产运营管理

预算形式

/

企业组织形式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注册资本(万元)

5000.00

主管部门

/

法定代表人

孙慧

主要负责人

/

租赁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略) 芙蓉 (略) 股东决定

批准的监管机构

芙蓉区人民政府

批准文号

(略) 芙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请示性公文处理单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1、本次出租资产的权属人为长沙城东棚 (略) ,暂未办理产权, (略) 芙蓉 (略) 负责运营管理。

2、本次招租资产性质均为住宅。


表三 租赁资产明细清单——房屋建筑物(构筑物)

项目编号

地理位置

房号

权证号

评估情况

本次出租面积

(㎡)

租期

(年)

本次挂牌价格

(元/第一年)(不含免租期)

保证金

(元)

现状

备注

面积

评估租金

(元/年)

G2023ZCZL0202

东方新城(东玺门)M3栋2单元

208

/

82.6

13877

82.6

10

*

*

空置

209

90.11

15138

90.11

210

89.96

15113

89.96

308

82.6

13877

82.6

309

90.11

15138

90.11

310

89.96

15113

89.96

408

82.65

13885

82.65

505

85.82

14418

85.82

506

90.92

15275

90.92

609

90.11

15138

90.11

706

90.92

15275

90.92

906

90.92

16366

90.92

1007

88.28

15890

88.28

1008

82.65

14877

82.65

1308

82.65

14877

82.65

1406

90.92

16366

90.92

1410

89.87

16177

89.87

1506

90.92

16366

90.92

1607

88.28

15890

88.28

1608

82.65

15869

82.65

1906

90.92

17457

90.92

1907

88.28

16950

88.28

2106

93.26

17906

93.26

2107

88.28

16950

88.28

2108

82.65

15869

82.65

2109

94.28

18102

94.28

2110

94.13

18073

94.13

2205

85.82

16477

85.82

2207

88.28

16950

88.28

2209

94.28

18102

94.28

2210

94.13

18073

94.13

2306

93.26

17906

93.26

2307

88.28

16950

88.28

2308

82.65

15869

82.65

2309

90.23

17324

90.23

2405

85.82

16477

85.82

2406

90.92

17457

90.92

2407

88.28

16950

88.28

2408

82.65

15869

82.65

2410

89.87

17255

89.87

凯通朝阳二村7号栋1单元(现6号栋)

2701

/

66.44

12000

66.44

8

*

30000

空置

凯通朝阳二村2A号栋1单元

3201

73.39

12000

73.39

凯通朝阳二村3号栋2单元(现2B号栋)

1306

58.76

10800

58.76

凯通朝阳二村3号栋2单元(现2B号栋)

1403

58.76

10800

58.76

凯通朝阳二村2A号栋1单元

3206

62.27

10800

62.27

凯通朝阳二村1号栋1单元

2406

59.26

10800

59.26

凯通朝阳二村1号栋1单元

2506

59.26

10800

59.26

凯通朝阳二村1号栋1单元

3106

59.26

10800

59.26

凯通朝阳二村3号栋2单元(现2B号栋)

3106

58.75

10800

58.75

凯通朝阳二村1号栋1单元

1806

59.26

10800

59.26

凯通朝阳二村3号栋1单元(现2B号栋)

3106

62.85

10800

62.85

合计

4217.43

*

4217.43

/

*

*


表四 承租条件及对承租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 )

1、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19万元到该项目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租赁承租成交,在《资产租赁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押金不计利息,约定合同期终止后承租方无违反合约前提下2个月内退还。

2、意向承租方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 10 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首季租金及押金付至联交所的指定账户。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次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承租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意向承租方(竞买人)提供虚假资料取得最终受让资格的,租赁方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买人的受让资格,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次处置的出租标的以现状进行交接。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出租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如意向承租方在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出租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承租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服务费。

5、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守法经营,按章纳税,不得将承租的物业用作黄、赌、毒等非法经营场所。租赁期限内,未经租赁方允许,最终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使用用途。

6、须遵守租赁合同的全部约定,全面履行承租方义务,按时足额缴纳租金。

7、意向承租方应在竞价报名前查勘现场,并详细了解物业硬件、物业管理及相关经营行业的政策及规定。所从事的项目需符合物业管理部门以及属地政府的规划要求,周边关系需自行协调处理,凡最终参加报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解本物业现状及相关规划要求。

8、合同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整体转租给第三方承租方,最终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仅享有使用权,承租后不允许转租、转店经营。

9、标的按现状交付,水电需单独立户,水电气立户等由承租方自费办理(如因业务需要增容,须经我司、物业方书面同意及相关部门审批),承租场地的水电气、卫生、通信、物业管理等一切运营费用,自承租场地交付给承租方之日起由承租方承担负责,退租后自行销户。

10、提交房屋装修图纸,经租赁方确认后,可根据经营需要对承租的物业进行装修,但不得改变原有的主体结构,不得增设或减少卫生间、厨房等区域。

11、合同期满后,租赁方有权收回房屋进行公开招租,承租方所作装饰装修全部实行“来装去留”原则,出租方对原有承租方的装修费用不做任何补偿,如无违约情况则2个月内退还保证金。

12、东玺门M3栋:整租,租赁期10年;第4、7、10年分别在前一年基础上递增3%;免租期6个月(第一年免3个月,第二年免3个月);凯通朝阳二村:整租,租赁期8年;第4、7年分别在前一年基础上递增3%;免租期4个月(第一年免2个月,第二年免2个月);租金不含物业费;按季度缴纳租金,每季度提前一个月支付(若承租方对外另行分租的,一次性收取分租户租金不得超过一个季度);履约保证金按月租金的三倍取整收取。

13、清场、移交时间以双方约定时间为准。
14、本次交易中涉及资产面积,均以租赁方提供的资料和实际交付面积为准,成交价格和交易服务费不以面积变化而调整。

15、承租方不得对租赁标的进行任何形式的融资、担保、抵押或实施其他任何导致租赁标的权利受限的行为。

16、如遇房屋政策性拆迁改造或政府政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行,造成租赁方和承租方双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方有权解除合同。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8、本次项目长沙联交所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所有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1、意向承租方须为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注册资本50万元及以上、注册时间1年及以上,社保缴纳人数3人及以上。

3、提供同类型的公寓运营案例3处,须提供合同、运营图片等。

网络竞价( √ )

项目联系(指导)人

联交所

联系人

刘慧婷

电话

0731—*



东方新城(东玺门)M3栋2单元40套住宅及凯通国际(朝阳二村)11套住宅整体租赁挂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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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东方新城(东玺门)M3栋2单元40套住宅及凯通国际(朝阳二村)11套住宅整体租赁
项目编号 GYZC*
交易分类 国有资产类 所属管辖范围 (略)

(略) 芙蓉 (略) 位于东方新城(东玺门)M3栋2单元40套住宅及凯通国际(朝阳二村)11套住宅整体租赁标的在我所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挂牌租赁,现向社会公告并征集承租方。

公告期自**日至**日(10个工作日),请有意承租人在公告期内到我所交易一部进行承租登记申请,并于12月11日16:00前交纳交易保证金19万元(以到达我所指定账户为准。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通过资格确认后获准参与(网络)竞价。竞价时间为**日上午10:00-11:00。

咨询电话: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一部

刘女士0731-*

项目详细信息请登录:http://**(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http://**(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长沙联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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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租赁公告内容

表一 租赁标的简况

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东方新城(东玺门)M3栋2单元40套住宅及凯通国际(朝阳二村)11套住宅整体租赁

项目编号

G2023ZCZL0202

挂牌租金

76.9091万元/第一年

挂牌起始日期

**日

挂牌期满日期

**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同意延期/个工作日(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表二 租赁方简况

租赁方名称

(略) 芙蓉 (略)

住所

(地址)

(略) 芙蓉区马王堆街道浏阳河大道一段588号红橡华园1栋1708房

企业单位填写

事业单位填写

注册号

*MA4LPU9X9E

单位性质

/

所属行业

资产运营管理

预算形式

/

企业组织形式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注册资本(万元)

5000.00

主管部门

/

法定代表人

孙慧

主要负责人

/

租赁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略) 芙蓉 (略) 股东决定

批准的监管机构

芙蓉区人民政府

批准文号

(略) 芙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请示性公文处理单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1、本次出租资产的权属人为长沙城东棚 (略) ,暂未办理产权, (略) 芙蓉 (略) 负责运营管理。

2、本次招租资产性质均为住宅。


表三 租赁资产明细清单——房屋建筑物(构筑物)

项目编号

地理位置

房号

权证号

评估情况

本次出租面积

(㎡)

租期

(年)

本次挂牌价格

(元/第一年)(不含免租期)

保证金

(元)

现状

备注

面积

评估租金

(元/年)

G2023ZCZL0202

东方新城(东玺门)M3栋2单元

208

/

82.6

13877

82.6

10

*

*

空置

209

90.11

15138

90.11

210

89.96

15113

89.96

308

82.6

13877

82.6

309

90.11

15138

90.11

310

89.96

15113

89.96

408

82.65

13885

82.65

505

85.82

14418

85.82

506

90.92

15275

90.92

609

90.11

15138

90.11

706

90.92

15275

90.92

906

90.92

16366

90.92

1007

88.28

15890

88.28

1008

82.65

14877

82.65

1308

82.65

14877

82.65

1406

90.92

16366

90.92

1410

89.87

16177

89.87

1506

90.92

16366

90.92

1607

88.28

15890

88.28

1608

82.65

15869

82.65

1906

90.92

17457

90.92

1907

88.28

16950

88.28

2106

93.26

17906

93.26

2107

88.28

16950

88.28

2108

82.65

15869

82.65

2109

94.28

18102

94.28

2110

94.13

18073

94.13

2205

85.82

16477

85.82

2207

88.28

16950

88.28

2209

94.28

18102

94.28

2210

94.13

18073

94.13

2306

93.26

17906

93.26

2307

88.28

16950

88.28

2308

82.65

15869

82.65

2309

90.23

17324

90.23

2405

85.82

16477

85.82

2406

90.92

17457

90.92

2407

88.28

16950

88.28

2408

82.65

15869

82.65

2410

89.87

17255

89.87

凯通朝阳二村7号栋1单元(现6号栋)

2701

/

66.44

12000

66.44

8

*

30000

空置

凯通朝阳二村2A号栋1单元

3201

73.39

12000

73.39

凯通朝阳二村3号栋2单元(现2B号栋)

1306

58.76

10800

58.76

凯通朝阳二村3号栋2单元(现2B号栋)

1403

58.76

10800

58.76

凯通朝阳二村2A号栋1单元

3206

62.27

10800

62.27

凯通朝阳二村1号栋1单元

2406

59.26

10800

59.26

凯通朝阳二村1号栋1单元

2506

59.26

10800

59.26

凯通朝阳二村1号栋1单元

3106

59.26

10800

59.26

凯通朝阳二村3号栋2单元(现2B号栋)

3106

58.75

10800

58.75

凯通朝阳二村1号栋1单元

1806

59.26

10800

59.26

凯通朝阳二村3号栋1单元(现2B号栋)

3106

62.85

10800

62.85

合计

4217.43

*

4217.43

/

*

*


表四 承租条件及对承租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 )

1、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19万元到该项目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租赁承租成交,在《资产租赁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押金不计利息,约定合同期终止后承租方无违反合约前提下2个月内退还。

2、意向承租方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 10 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首季租金及押金付至联交所的指定账户。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次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承租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意向承租方(竞买人)提供虚假资料取得最终受让资格的,租赁方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买人的受让资格,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次处置的出租标的以现状进行交接。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出租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如意向承租方在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出租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承租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服务费。

5、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守法经营,按章纳税,不得将承租的物业用作黄、赌、毒等非法经营场所。租赁期限内,未经租赁方允许,最终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使用用途。

6、须遵守租赁合同的全部约定,全面履行承租方义务,按时足额缴纳租金。

7、意向承租方应在竞价报名前查勘现场,并详细了解物业硬件、物业管理及相关经营行业的政策及规定。所从事的项目需符合物业管理部门以及属地政府的规划要求,周边关系需自行协调处理,凡最终参加报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解本物业现状及相关规划要求。

8、合同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整体转租给第三方承租方,最终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仅享有使用权,承租后不允许转租、转店经营。

9、标的按现状交付,水电需单独立户,水电气立户等由承租方自费办理(如因业务需要增容,须经我司、物业方书面同意及相关部门审批),承租场地的水电气、卫生、通信、物业管理等一切运营费用,自承租场地交付给承租方之日起由承租方承担负责,退租后自行销户。

10、提交房屋装修图纸,经租赁方确认后,可根据经营需要对承租的物业进行装修,但不得改变原有的主体结构,不得增设或减少卫生间、厨房等区域。

11、合同期满后,租赁方有权收回房屋进行公开招租,承租方所作装饰装修全部实行“来装去留”原则,出租方对原有承租方的装修费用不做任何补偿,如无违约情况则2个月内退还保证金。

12、东玺门M3栋:整租,租赁期10年;第4、7、10年分别在前一年基础上递增3%;免租期6个月(第一年免3个月,第二年免3个月);凯通朝阳二村:整租,租赁期8年;第4、7年分别在前一年基础上递增3%;免租期4个月(第一年免2个月,第二年免2个月);租金不含物业费;按季度缴纳租金,每季度提前一个月支付(若承租方对外另行分租的,一次性收取分租户租金不得超过一个季度);履约保证金按月租金的三倍取整收取。

13、清场、移交时间以双方约定时间为准。
14、本次交易中涉及资产面积,均以租赁方提供的资料和实际交付面积为准,成交价格和交易服务费不以面积变化而调整。

15、承租方不得对租赁标的进行任何形式的融资、担保、抵押或实施其他任何导致租赁标的权利受限的行为。

16、如遇房屋政策性拆迁改造或政府政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行,造成租赁方和承租方双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方有权解除合同。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8、本次项目长沙联交所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所有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1、意向承租方须为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注册资本50万元及以上、注册时间1年及以上,社保缴纳人数3人及以上。

3、提供同类型的公寓运营案例3处,须提供合同、运营图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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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指导)人

联交所

联系人

刘慧婷

电话

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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