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滨塘挂2023-5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公告
津滨塘挂2023-5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公告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 (略) 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批准, (略) 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滨塘(挂)2023-5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该地块位于滨海新区新港四号路与洞庭路交口东南侧,四至为东至规划路、南至德尚道、西至洞庭路、北至新港四号路。(以挂牌文件附图为准)。
地块全部由轨道施工使用,出让后仍须优先保障轨道建设需要,受让人须配合轨道施工工序穿插进行一体化建设开发。
该地块范围内另有树木、通信设施、供电设施等,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也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
二、土地使用条件及相关要求
该地块出让土地面积为31712.9平方米,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10440万元,相关规划指标如下:
土地面积(㎡) | 规划用地性质 | 土地 用途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 限高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出让 年限 |
31712.9 | 商业 用地 | 商服 用地 | ≤1.9 | / | ≤60% | 100米 | 60200 | 40年 |
其他要求:
1、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付不低于50%土地出让价款的土地出让金(含定金),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 1年内缴齐全部土地出让金。
2、自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自土地交付之日起四年内竣工。
3、地块建设内容为自持商业用房及少量轨道用房,地块需还建自持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2.1万平方米;结合津滨轻轨泰达站设置换乘大厅,建筑面积不小于0.25万平方米;自持商业租赁住房及配套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5万平方米,地铁出入口等设施以最终批复的轨道建设方案为准,具体根据深化方案统筹确定。自持商业租赁住房及配套用房在受让人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后可按程序申报认定保障性租赁住房。
4、受让人在签订出让合同时须与 (略) (略) 签订《轨道交通设施定向建设移交协议》并与 (略) (略) 、天津渤化 (略) 签订《集中商业定向建设移交协议》。
5、其他规划要求详见挂牌文件附件《规划条件通知书》。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5、依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存在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
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滨海新区的,应按照规定在 (略) ,并由该公司按《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时间办理签订《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关事宜。
竞买人须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090万元,接受等额外币(美元、欧元、日元、港币)或跨境人民币支付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期限为2023年12月25日16:00,申请竞买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16:30。
具体申请竞买办法和相关条件请参阅挂牌文件《竞买须知》。
四、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17日,自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 (略) 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 (略) 滨海新区北塘经济区建投领海福地商务园一号楼)获取挂牌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挂牌时间和地点
该地块挂牌时间自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7日9:50, (略) 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交易大厅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本次挂牌标的的增价幅度为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数倍。
七、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挂牌文件,以挂牌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略) 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22)*
(略) 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
2023年11月28日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 (略) 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批准, (略) 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滨塘(挂)2023-5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该地块位于滨海新区新港四号路与洞庭路交口东南侧,四至为东至规划路、南至德尚道、西至洞庭路、北至新港四号路。(以挂牌文件附图为准)。
地块全部由轨道施工使用,出让后仍须优先保障轨道建设需要,受让人须配合轨道施工工序穿插进行一体化建设开发。
该地块范围内另有树木、通信设施、供电设施等,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也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
二、土地使用条件及相关要求
该地块出让土地面积为31712.9平方米,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10440万元,相关规划指标如下:
土地面积(㎡) | 规划用地性质 | 土地 用途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 限高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出让 年限 |
31712.9 | 商业 用地 | 商服 用地 | ≤1.9 | / | ≤60% | 100米 | 60200 | 40年 |
其他要求:
1、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付不低于50%土地出让价款的土地出让金(含定金),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 1年内缴齐全部土地出让金。
2、自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自土地交付之日起四年内竣工。
3、地块建设内容为自持商业用房及少量轨道用房,地块需还建自持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2.1万平方米;结合津滨轻轨泰达站设置换乘大厅,建筑面积不小于0.25万平方米;自持商业租赁住房及配套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5万平方米,地铁出入口等设施以最终批复的轨道建设方案为准,具体根据深化方案统筹确定。自持商业租赁住房及配套用房在受让人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后可按程序申报认定保障性租赁住房。
4、受让人在签订出让合同时须与 (略) (略) 签订《轨道交通设施定向建设移交协议》并与 (略) (略) 、天津渤化 (略) 签订《集中商业定向建设移交协议》。
5、其他规划要求详见挂牌文件附件《规划条件通知书》。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5、依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存在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
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滨海新区的,应按照规定在 (略) ,并由该公司按《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时间办理签订《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关事宜。
竞买人须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090万元,接受等额外币(美元、欧元、日元、港币)或跨境人民币支付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期限为2023年12月25日16:00,申请竞买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16:30。
具体申请竞买办法和相关条件请参阅挂牌文件《竞买须知》。
四、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17日,自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 (略) 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 (略) 滨海新区北塘经济区建投领海福地商务园一号楼)获取挂牌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挂牌时间和地点
该地块挂牌时间自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7日9:50, (略) 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交易大厅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本次挂牌标的的增价幅度为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数倍。
七、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挂牌文件,以挂牌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略) 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22)*
(略) 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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