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拟出让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简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拟出让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拟出让JYS2023-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简自然资土告字﹝2023﹞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单位拟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地块基本信息
序号 | 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面积(㎡) | 土地 用途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面积 | 建筑限高 |
1 | JYS2023-3 | (略) 射洪坝街道杨柳社区、裕民村 | 56760 | 公用设施用地(规划用地性质:供水用地U11) | 50 | 0.1≤FAR≤1.0 | 5%≤BD≤45% | 15%≤GR≤60% | 计容面积不小于5676平方米且不大于56760平方米 | 地面小于等于24米 |
二、公告时限
公示时限为30天,含节假日,自2023年11月29日起,到2023年12月28日截止。
三、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告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被实施联合惩戒的除外),对本公告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不接受口头和电话申请。
联系单位: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 (略) 人民路2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8 - *
四、意向用地者须提交的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根据上述相关规定,在上述地块出让计划公示接受申请的时限内,同一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同一地块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将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六、其他
本公告 (略)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上发布。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29日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拟出让JYS2023-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简自然资土告字﹝2023﹞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单位拟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地块基本信息
序号 | 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面积(㎡) | 土地 用途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面积 | 建筑限高 |
1 | JYS2023-3 | (略) 射洪坝街道杨柳社区、裕民村 | 56760 | 公用设施用地(规划用地性质:供水用地U11) | 50 | 0.1≤FAR≤1.0 | 5%≤BD≤45% | 15%≤GR≤60% | 计容面积不小于5676平方米且不大于56760平方米 | 地面小于等于24米 |
二、公告时限
公示时限为30天,含节假日,自2023年11月29日起,到2023年12月28日截止。
三、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告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被实施联合惩戒的除外),对本公告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不接受口头和电话申请。
联系单位: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 (略) 人民路2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8 - *
四、意向用地者须提交的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根据上述相关规定,在上述地块出让计划公示接受申请的时限内,同一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同一地块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将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六、其他
本公告 (略)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上发布。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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