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州县财政局国有资产公开挂牌转让交易公告
肇州县财政局国有资产公开挂牌转让交易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
肇州县财政局国有资产房产转让公告
(DGZC-2023-124)
一、标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明细表》
序号 | 房屋 用途 | 层数 | 结构 | 房屋所有 权证号 | 建筑 面积 (m2) | 产权证载房屋所有权人 | 评估 价值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转让挂 牌底价 (万元) | 竞价 阶梯 (万元) | 备注 |
标的1 | 机关团体用地/办公 | 1 | 混合结构 | * | 91.39 | 肇州县财政局 | 20.38 | 1.65 | 16.506 | 0.1 | |
标的2 | 机关团体用地/办公 | 1 | 混合结构 | * | 90.03 | 肇州县财政局 | 20.08 | 1.62 | 16.263 | 0.1 | |
标的3 | 机关团体用地/办公 | 1 | 混合结构 | * | 90.03 | 肇州县财政局 | 20.08 | 1.62 | 16.263 | 0.1 | |
标的4 | 机关团体用地/办公 | 1 | 混合结构 | * | 90.03 | 肇州县财政局 | 20.08 | 1.62 | 16.263 | 0.1 | |
标的5 | 机关团体用地/办公 | 1 | 混合结构 | * | 90.03 | 肇州县财政局 | 20.08 | 1.62 | 16.263 | 0.1 | |
标的6 | 机关团体用地/办公 | 1 | 混合结构 | * | 91.39 | 肇州县财政局 | 20.38 | 1.65 | 16.506 | 0.1 |
《转让土地基本情况》
土地证载 使用权人 | 坐落 | 编号 | 面积(㎡) | 用途 | 使用权 类型 | 终止 日期 |
(标的1)肇州县财政局 | 肇州县肇州镇建设街西北街财政局综合楼北栋1门 | * | 91.39 | 机关团体用地/办公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产所有权 | |
(标的2)肇州县财政局 | 肇州县肇州镇建设街西北街财政局综合楼北栋2门 | * | 90.03 | 机关团体用地/办公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产所有权 | |
(标的3)肇州县财政局 | 肇州县肇州镇建设街西北街财政局综合楼北栋3门 | * | 90.03 | 机关团体用地/办公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产所有权 | |
(标的4)肇州县财政局 | 肇州县肇州镇建设街西北街财政局综合楼北栋4门 | * | 90.03 | 机关团体用地/办公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产所有权 | |
(标的5)肇州县财政局 | 肇州县肇州镇建设街西北街财政局综合楼北栋5门 | * | 90.03 | 机关团体用地/办公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产所有权 | |
(标的6)肇州县财政局 | 肇州县肇州镇建设街西北街财政局综合楼北栋6门 | * | 91.39 | 机关团体用地/办公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产所有权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标的转让方:肇州县财政局 。
2.交易行为批准方:此次房产转让经 肇州县财政局2023年11月3日局长办公 会议决策,已经 由肇州县第18届12次政府常务会 批准备案。
3.资产评估情况:经 哈尔滨大有房 (略)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哈大有估字[2023]第0010 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23年4 月6 日为评估基准日,转让资产评估总价值为 (标的1)20.38万元、(标的2)20.08万元、(标的3)20.08万元、(标的4)20.08万元、(标的5)20.08万元、(标的6)20.38 万元。
4.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
三、交易须知
(一)意向竞买人须在标的公告期内, (略) 公共资源统一认证平台(http://**),在用户登录页面进行注册(自然人参与项目报名,用户类型选择“自然人”;法人参与项目报名,用户类型选择“竞买人”),并按照操作要求完善注册信息和诚信信息,提交后等待验证通过。
(二)验证通过后,意向竞买人可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线上培训中自行学台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视频》标的报名和竞买保证金缴纳、标的竞价等相关事宜。
(三)意向竞买人登*“ (略) 公共资源统一认证平台”,选择“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权益交易”,选择交易标的,进行在线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按照报价规则在线出价。
四、项目时间安排
(一)标的公告时间(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1日9时至2023年12月21日17时
(二)意 (略) 平台步骤操作,提交《竞买申请书》,报名成功后,1-2天内由权益方审核,审核通过后,意向竞买人可缴纳竞买保证金,在平台中选择“缴纳保证金银行”——点击“生成子账号”,意向竞买人须在2023年12月21日17时前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以本人(公司)名下银行卡(账户),通过转账的方式交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保证金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缴纳时间则报名无效)。竞买保证金缴纳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资格确认书》,即可在系统中“我的项目”里选择标的进行报价。
(三)标的自由竞价时间:
2023年12月22日9时30分至2023年12月26日9时30分;
(四)标的延时竞价时间:
2023年12月26日9时30分
五、报价规则
1.意向竞买人须在系统中认真阅读《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勾选同意后方可在线报价。
2.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3.本次挂牌以加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为竞价阶梯的整数倍。
4.意向竞买人须在自由竞价阶段内出1次有效报价,若不出价,则无法进入延时竞价阶段。
5.意向竞买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6.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竞买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报价者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
7.此项目分为自由竞价和延时竞价两个环节,在自由竞价期间,如有价格变动,意向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8.自由竞价环节结束后,立即进入延时竞价环节。如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意向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可在延时竞价倒计时开始后,继续出价。
具体规则如下:一个报价周期为300秒倒计时循环。若一个周期内价格发生变动,则倒计时重新计算,直到某个周期,无人响应报价,则上一周期最高出价者即为竞得人。
六、成交结果签订及保证金退还
(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2023年12月29日17时前将电子版《成交结果确认书》发送到交易双方邮箱指定处。《成交结果确认书》对交易双方具有法律效力,权益方改变成交结果或竞得人放弃竞得标的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二)挂牌成交价即为该标的总价款,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由中心申请,省平台审核后以不计息方式原路退回;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须权益方向中心申请后, (略) 平台提交退还竞买保证金申请,省平台审核后以不计息方式原路退回。
七、注意事项
(一)意向竞买人须认真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及瑕疵,现场查验标的,并到相关部门核查档案、欠费及相关情况,报名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标的现状及瑕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如未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包括瑕疵),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二)交易双方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约定价款一次性支付到权益方指定账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权益方可终止标的的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 意向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标的公告有重大错误,权益方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3.因政府、权益方有特殊需求,经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4.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四)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权益方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 在被明确为竞得人后,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署《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
2. 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竞价;
3. 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五)资产权益方负责资产交接前的保管工作,转让涉及的所有税费及相关费用由 竞得人 负责承担。咨询联系人:赵鹏,联系电话: *
(六) 肇州县财政局 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八、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一)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标的有疑问或需现场勘查标的物的,须在提交竞买申请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资产权益方预约咨询。
联系人:赵鹏
联系电话: *
标的物查看地点:肇州县肇州镇
(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冉
联系电话:0459-*
(三)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
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咨询:*
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业务受理电话:
0451-*、*、*
九、质疑相关事项
意向竞买人对挂牌转让标的存在疑问或质疑的,须在公告期起始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中心提交书面质疑材料,中心通知资产权益方,资产权益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意向竞买人提交超过时限的,中心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本公告中的信息均由权益方提供,公告全部内容经权益方审核确认。资产权益方承诺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资产权益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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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州县财政局国有资产房产转让公告
(DGZC-2023-124)
一、标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明细表》
序号 | 房屋 用途 | 层数 | 结构 | 房屋所有 权证号 | 建筑 面积 (m2) | 产权证载房屋所有权人 | 评估 价值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转让挂 牌底价 (万元) | 竞价 阶梯 (万元) | 备注 |
标的1 | 机关团体用地/办公 | 1 | 混合结构 | * | 91.39 | 肇州县财政局 | 20.38 | 1.65 | 16.506 | 0.1 | |
标的2 | 机关团体用地/办公 | 1 | 混合结构 | * | 90.03 | 肇州县财政局 | 20.08 | 1.62 | 16.263 | 0.1 | |
标的3 | 机关团体用地/办公 | 1 | 混合结构 | * | 90.03 | 肇州县财政局 | 20.08 | 1.62 | 16.263 | 0.1 | |
标的4 | 机关团体用地/办公 | 1 | 混合结构 | * | 90.03 | 肇州县财政局 | 20.08 | 1.62 | 16.263 | 0.1 | |
标的5 | 机关团体用地/办公 | 1 | 混合结构 | * | 90.03 | 肇州县财政局 | 20.08 | 1.62 | 16.263 | 0.1 | |
标的6 | 机关团体用地/办公 | 1 | 混合结构 | * | 91.39 | 肇州县财政局 | 20.38 | 1.65 | 16.506 | 0.1 |
《转让土地基本情况》
土地证载 使用权人 | 坐落 | 编号 | 面积(㎡) | 用途 | 使用权 类型 | 终止 日期 |
(标的1)肇州县财政局 | 肇州县肇州镇建设街西北街财政局综合楼北栋1门 | * | 91.39 | 机关团体用地/办公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产所有权 | |
(标的2)肇州县财政局 | 肇州县肇州镇建设街西北街财政局综合楼北栋2门 | * | 90.03 | 机关团体用地/办公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产所有权 | |
(标的3)肇州县财政局 | 肇州县肇州镇建设街西北街财政局综合楼北栋3门 | * | 90.03 | 机关团体用地/办公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产所有权 | |
(标的4)肇州县财政局 | 肇州县肇州镇建设街西北街财政局综合楼北栋4门 | * | 90.03 | 机关团体用地/办公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产所有权 | |
(标的5)肇州县财政局 | 肇州县肇州镇建设街西北街财政局综合楼北栋5门 | * | 90.03 | 机关团体用地/办公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产所有权 | |
(标的6)肇州县财政局 | 肇州县肇州镇建设街西北街财政局综合楼北栋6门 | * | 91.39 | 机关团体用地/办公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产所有权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标的转让方:肇州县财政局 。
2.交易行为批准方:此次房产转让经 肇州县财政局2023年11月3日局长办公 会议决策,已经 由肇州县第18届12次政府常务会 批准备案。
3.资产评估情况:经 哈尔滨大有房 (略)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哈大有估字[2023]第0010 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23年4 月6 日为评估基准日,转让资产评估总价值为 (标的1)20.38万元、(标的2)20.08万元、(标的3)20.08万元、(标的4)20.08万元、(标的5)20.08万元、(标的6)20.38 万元。
4.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
三、交易须知
(一)意向竞买人须在标的公告期内, (略) 公共资源统一认证平台(http://**),在用户登录页面进行注册(自然人参与项目报名,用户类型选择“自然人”;法人参与项目报名,用户类型选择“竞买人”),并按照操作要求完善注册信息和诚信信息,提交后等待验证通过。
(二)验证通过后,意向竞买人可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线上培训中自行学台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视频》标的报名和竞买保证金缴纳、标的竞价等相关事宜。
(三)意向竞买人登*“ (略) 公共资源统一认证平台”,选择“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权益交易”,选择交易标的,进行在线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按照报价规则在线出价。
四、项目时间安排
(一)标的公告时间(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1日9时至2023年12月21日17时
(二)意 (略) 平台步骤操作,提交《竞买申请书》,报名成功后,1-2天内由权益方审核,审核通过后,意向竞买人可缴纳竞买保证金,在平台中选择“缴纳保证金银行”——点击“生成子账号”,意向竞买人须在2023年12月21日17时前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以本人(公司)名下银行卡(账户),通过转账的方式交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保证金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缴纳时间则报名无效)。竞买保证金缴纳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资格确认书》,即可在系统中“我的项目”里选择标的进行报价。
(三)标的自由竞价时间:
2023年12月22日9时30分至2023年12月26日9时30分;
(四)标的延时竞价时间:
2023年12月26日9时30分
五、报价规则
1.意向竞买人须在系统中认真阅读《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勾选同意后方可在线报价。
2.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3.本次挂牌以加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为竞价阶梯的整数倍。
4.意向竞买人须在自由竞价阶段内出1次有效报价,若不出价,则无法进入延时竞价阶段。
5.意向竞买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6.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竞买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报价者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
7.此项目分为自由竞价和延时竞价两个环节,在自由竞价期间,如有价格变动,意向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8.自由竞价环节结束后,立即进入延时竞价环节。如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意向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可在延时竞价倒计时开始后,继续出价。
具体规则如下:一个报价周期为300秒倒计时循环。若一个周期内价格发生变动,则倒计时重新计算,直到某个周期,无人响应报价,则上一周期最高出价者即为竞得人。
六、成交结果签订及保证金退还
(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2023年12月29日17时前将电子版《成交结果确认书》发送到交易双方邮箱指定处。《成交结果确认书》对交易双方具有法律效力,权益方改变成交结果或竞得人放弃竞得标的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二)挂牌成交价即为该标的总价款,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由中心申请,省平台审核后以不计息方式原路退回;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须权益方向中心申请后, (略) 平台提交退还竞买保证金申请,省平台审核后以不计息方式原路退回。
七、注意事项
(一)意向竞买人须认真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及瑕疵,现场查验标的,并到相关部门核查档案、欠费及相关情况,报名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标的现状及瑕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如未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包括瑕疵),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二)交易双方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约定价款一次性支付到权益方指定账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权益方可终止标的的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 意向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标的公告有重大错误,权益方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3.因政府、权益方有特殊需求,经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4.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四)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权益方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 在被明确为竞得人后,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署《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
2. 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竞价;
3. 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五)资产权益方负责资产交接前的保管工作,转让涉及的所有税费及相关费用由 竞得人 负责承担。咨询联系人:赵鹏,联系电话: *
(六) 肇州县财政局 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八、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一)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标的有疑问或需现场勘查标的物的,须在提交竞买申请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资产权益方预约咨询。
联系人:赵鹏
联系电话: *
标的物查看地点:肇州县肇州镇
(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冉
联系电话:0459-*
(三)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
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咨询:*
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业务受理电话:
0451-*、*、*
九、质疑相关事项
意向竞买人对挂牌转让标的存在疑问或质疑的,须在公告期起始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中心提交书面质疑材料,中心通知资产权益方,资产权益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意向竞买人提交超过时限的,中心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本公告中的信息均由权益方提供,公告全部内容经权益方审核确认。资产权益方承诺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资产权益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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