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文自规告字号
文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文自规告字号
经文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文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十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备 注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2023-46 | 文安镇丰利北路东侧(原党校地块) | 5772.61平方米 (合8.66亩) | 二类 居住 用地 | 1.3-2.0 | ≤20% | ≥35% | 70 | 1865 | 2072 | 建筑高度≤54米,竞得者需支付地上建筑物价格款人民币280万元上交县财政;现状出让 |
2023-47 | 德归镇廊大路西侧 | 31116.80平方米 (合46.68亩) | 二类 居住 用地 | 1.3-2.0 | ≤20% | ≥35% | 70 | 2779 | 3087 | 建筑高度≤54米,不包含道路用地面积1.22平方米;竞得者需支付地上建筑物价格款人民币916万元上交县财政;现状出让 |
2023-48 | 左各庄镇王淀庄村台王公路南侧 | 1604.38平方米 (合2.41亩) | 二类 工业用地 | ≥1.0 | ≥40% | ≤20% | 50 | 73 | 81 | 建筑高度≤24米,竞得者需支付地上建筑物价格款人民币14.7万元上交县财政;现状出让 |
2023-49 | 大柳河镇富各庄村北侧 | 11825.99平方米 (合17.74亩) | 二类 工业用地 | ≥1.0 | ≥40% | ≤20% | 50 | 532 | 591 | 建筑高度≤24米,竞得者需支付地上建筑物价格款人民币625万元上交县财政;现状出让 |
2023-50 | 文安镇和福街北侧 | 1216.04平方米 (合1.82亩) | 二类 居住用地 | 1.3-2.0 | ≤20% | ≥35% | 70 | 337 | 375 | 建筑高度≤54米,现状出让 |
2023-51 | 龙街管区龙街连接线南侧 | 4588.86平方米 (合6.88亩)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 ≥1.0 | ≥40% | ≥20% | 50 | 193 | 214 | 建筑高度≤24米,竞得者需支付地上建筑物价格款人民币595万元上交县财政;现状出让 |
2023-52 | 龙街管区龙街连接线南侧 | 2000.78平方米 (合3亩)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 ≥1.0 | ≥40% | ≥20% | 50 | 84 | 94 | 建筑高度≤24米,现状出让 |
2023-53 | 孙氏镇龙街管区龙街连接线南侧 | 2043.43平方米 (合3.07亩) | 商业用地 | 1.0-3.5 | ≤45% | ≥25% | 40 | 152 | 169 | 建筑高度≤45米,竞得者需支付地上建筑物价格款人民币664万元上交县财政;现状出让 |
2023-54 | 龙街管区龙街连接线南侧 | 2529.20平方米 (合3.79亩) | 一类 物流 仓储用地 | ≥1.0 | ≥40% | ≥20% | 50 | 107 | 118 | 建筑高度≤24米,竞得者需支付地上建筑物价格款人民币110万元上交县财政;现状出让 |
2023-55 | 文安镇政通东道南侧 | 790.44平方米 (合1.19亩) | 商业用地 | 1.0-3.5 | ≤45% | ≥25% | 40 | 195 | 216 | 建筑高度≤45米,竞得者需支付地上建筑物价格款人民币66万元上交县财政;现状出让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出让文件中约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在本次公告之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买:
1、出让成交后,拒不签订《出让合同》和不按规定交纳出让价款的。
2、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的。
3、通过信用中国(http://**)官网查询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涉及产业用地出让,严格按照宗地规划控制指标条件执行,
竞买人需向所辖园区(或政府)进行项目审核登记,由园区(或政府)出具符合产业政策的意见。2023-53号地块为加油站项目用地,报名时竞买人需提供加油站相关手续。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23日,到文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土地交易窗口提出报名申请或者通过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申请时间:每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领取出让文件的时间为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23日,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12月23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定于2023年12月24日上午9时在文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10会议室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出让宗地面积以政府最终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准,出让金根据实际面积进行调整。
2、交款单位须与竞买单位为同一单位,禁止由其他单位代缴竞买保证金。
3、本次拍卖不允许口头报名和邮寄材料。
4、本次出让活动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申请(邮箱号:*@*63.com)。
5、此公告可登 (略) 场网(http://**)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http://**)或通过《廊坊日报》进行查阅。
6、竞买人须自行到拟出让地块现场踏勘。
7、出让宗地范围内电力设施、电力线、通信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等均由受让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协调迁移或清理等,所需税费均由受让人自行支付。
8、文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文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土地交易窗口
联系人:宫女士、张女士
联系电话:*、*、*
文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4日???
经文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文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十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备 注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2023-46 | 文安镇丰利北路东侧(原党校地块) | 5772.61平方米 (合8.66亩) | 二类 居住 用地 | 1.3-2.0 | ≤20% | ≥35% | 70 | 1865 | 2072 | 建筑高度≤54米,竞得者需支付地上建筑物价格款人民币280万元上交县财政;现状出让 |
2023-47 | 德归镇廊大路西侧 | 31116.80平方米 (合46.68亩) | 二类 居住 用地 | 1.3-2.0 | ≤20% | ≥35% | 70 | 2779 | 3087 | 建筑高度≤54米,不包含道路用地面积1.22平方米;竞得者需支付地上建筑物价格款人民币916万元上交县财政;现状出让 |
2023-48 | 左各庄镇王淀庄村台王公路南侧 | 1604.38平方米 (合2.41亩) | 二类 工业用地 | ≥1.0 | ≥40% | ≤20% | 50 | 73 | 81 | 建筑高度≤24米,竞得者需支付地上建筑物价格款人民币14.7万元上交县财政;现状出让 |
2023-49 | 大柳河镇富各庄村北侧 | 11825.99平方米 (合17.74亩) | 二类 工业用地 | ≥1.0 | ≥40% | ≤20% | 50 | 532 | 591 | 建筑高度≤24米,竞得者需支付地上建筑物价格款人民币625万元上交县财政;现状出让 |
2023-50 | 文安镇和福街北侧 | 1216.04平方米 (合1.82亩) | 二类 居住用地 | 1.3-2.0 | ≤20% | ≥35% | 70 | 337 | 375 | 建筑高度≤54米,现状出让 |
2023-51 | 龙街管区龙街连接线南侧 | 4588.86平方米 (合6.88亩)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 ≥1.0 | ≥40% | ≥20% | 50 | 193 | 214 | 建筑高度≤24米,竞得者需支付地上建筑物价格款人民币595万元上交县财政;现状出让 |
2023-52 | 龙街管区龙街连接线南侧 | 2000.78平方米 (合3亩)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 ≥1.0 | ≥40% | ≥20% | 50 | 84 | 94 | 建筑高度≤24米,现状出让 |
2023-53 | 孙氏镇龙街管区龙街连接线南侧 | 2043.43平方米 (合3.07亩) | 商业用地 | 1.0-3.5 | ≤45% | ≥25% | 40 | 152 | 169 | 建筑高度≤45米,竞得者需支付地上建筑物价格款人民币664万元上交县财政;现状出让 |
2023-54 | 龙街管区龙街连接线南侧 | 2529.20平方米 (合3.79亩) | 一类 物流 仓储用地 | ≥1.0 | ≥40% | ≥20% | 50 | 107 | 118 | 建筑高度≤24米,竞得者需支付地上建筑物价格款人民币110万元上交县财政;现状出让 |
2023-55 | 文安镇政通东道南侧 | 790.44平方米 (合1.19亩) | 商业用地 | 1.0-3.5 | ≤45% | ≥25% | 40 | 195 | 216 | 建筑高度≤45米,竞得者需支付地上建筑物价格款人民币66万元上交县财政;现状出让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出让文件中约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在本次公告之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买:
1、出让成交后,拒不签订《出让合同》和不按规定交纳出让价款的。
2、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的。
3、通过信用中国(http://**)官网查询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涉及产业用地出让,严格按照宗地规划控制指标条件执行,
竞买人需向所辖园区(或政府)进行项目审核登记,由园区(或政府)出具符合产业政策的意见。2023-53号地块为加油站项目用地,报名时竞买人需提供加油站相关手续。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23日,到文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土地交易窗口提出报名申请或者通过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申请时间:每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领取出让文件的时间为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23日,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12月23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定于2023年12月24日上午9时在文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10会议室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出让宗地面积以政府最终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准,出让金根据实际面积进行调整。
2、交款单位须与竞买单位为同一单位,禁止由其他单位代缴竞买保证金。
3、本次拍卖不允许口头报名和邮寄材料。
4、本次出让活动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申请(邮箱号:*@*63.com)。
5、此公告可登 (略) 场网(http://**)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http://**)或通过《廊坊日报》进行查阅。
6、竞买人须自行到拟出让地块现场踏勘。
7、出让宗地范围内电力设施、电力线、通信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等均由受让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协调迁移或清理等,所需税费均由受让人自行支付。
8、文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文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土地交易窗口
联系人:宫女士、张女士
联系电话:*、*、*
文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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