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永昌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所管理的45宗房地产十二年租赁权拍卖
保山市永昌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所管理的45宗房地产十二年租赁权拍卖
(略) 永昌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所管理的 45 宗房地产
十二年租赁权拍卖公告
(项目编号:YC*号)
(略) 永昌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该(集团)公司所管理的 45 宗房地产十二年租赁权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拍卖。
一、 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略) 永昌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所管理的 45宗房地产12年租赁权拍卖,其中房产 38宗,建筑面积为57559.5 ㎡,土地资产 7 宗,宗地面积为 *.55 ㎡,整体拍卖起拍价:44076.74万元。竞拍保证金:30万元,增价幅度:5000.00元。
拟租赁资产清单见下表:
序号 | 租赁标的位置 | 类型 | 数量(㎡) |
1 | 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写字楼用房 | 房产 | 857.03 |
2 | 上海将场路1377弄 | 房产 | 722.90 |
3 | 象山路45号 | 房产 | 1649.50 |
4 | 朱紫街18号 | 房产 | 4476.00 |
5 | 下巷街51号 | 房产 | 1000.91 |
6 | 兰城路33号 | 房产 | 151.00 |
7 | 兰城路21号 | 房产 | 303.23 |
8 | 正阳北路256号 | 房产 | 460.45 |
9 | 兰城路中段 | 房产 | 387.50 |
10 | 振兴路东侧 | 房产 | 1249.50 |
11 | 同仁路27号 | 房产 | 1671.00 |
12 | 杏花路95号 | 房产 | 2062.00 |
13 | 升阳路西段南侧 | 房产 | 7937.47 |
14 | 同仁街16号 | 房产 | 2636.43 |
15 | 板桥区郎义乡 | 房产 | 2759.32 |
16 | 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九龙路314号 | 房产 | 99.95 |
17 | 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人民路78号、南苑商场南门 | 房产 | 4000.00 |
18 | 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龙泉路163号 | 房产 | 53.82 |
19 | (略) 委机关住宅区 | 房产 | 300.00 |
20 | 太保南路78号(商铺) | 房产 | 698.00 |
21 | 上巷街27号 | 房产 | 1027.64 |
22 | 象山路73号(商铺) | 房产 | 521.00 |
23 | 隆阳区新闻路44号(商铺) | 房产 | 392.34 |
24 | 隆阳区下巷街48号 | 房产 | 2148.22 |
25 | 永昌镇南小区田园小区50号坐南向北的临街铺面房 | 房产 | 80.00 |
26 | 隆阳区建设路76号、正阳北路与建设路交叉口,市广播电视台大门口西面(商铺) | 房产 | 375.00 |
27 | 隆阳区同仁街志和天盛商铺 | 房产 | 348.93 |
28 | 隆阳区正阳北路五洲国际商铺 | 房产 | 196.81 |
29 | 隆阳区象山小区72号(右大门门牌象山小区51号) | 房产 | 2386.11 |
30 | 汉庄沙河村 | 房产 | 554.00 |
31 | 太保北路黄纸房村一社孝感小区1号 | 房产 | 1058.98 |
32 | 隆阳区上巷街33号 | 房产 | 162.00 |
33 | 隆阳路北侧 | 房产 | 1244.49 |
34 | 正阳北路新乐小区 | 房产 | 1822.53 |
35 | 人民路71号 | 房产 | 3887.52 |
36 | 保岫西路79号 | 房产 | 2239.49 |
37 | 象山路 | 房产 | 2729.76 |
38 | 太保北路10号 | 房产 | 2908.67 |
房产合计 | 57559.50 | ||
39 | 隆阳区汉庄乡小堡子(原水泥厂) | 土地 | 63778.64 |
40 | 隆阳区辛街乡原老农机校学校33亩土地 | 土地 | 22000.11 |
41 | 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南三环路南段土地 | 土地 | 13300.07 |
42 | 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窑湾村六社20号 | 土地 | 33926.84 |
43 | 隆阳区建设路与320国道交叉口西北角土地 | 土地 | 4106.69 |
44 | 隆阳区玉泉路东段,太保北路玉泉路交叉口向东约150米玉泉路北方,保山军分区旁 | 土地 | 3100.02 |
45 | (略) 隆阳区青阳片区 | 土地 | *.18 |
土地合计 | *.55 |
二、 报名资格及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
1、竞买人为单位(企业)的,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竞买人是个人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诚实守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凡有意向参拍者,请携带有效证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竞租保证金回执单;(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竞租保证金回执单(若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须上传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在公告期限内到报名地点办理竞买报名手续。
2.报名时间:2023年12月5日08:30时至2023年12月18日17:30时(截止时间,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 (略) 隆阳区下巷街33号(市邮政管理局二楼)
四、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1、标的展示时间:2023年12月5日至2023年12月18日止。
2、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清单上所注明地址。
五、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及方式
1、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2023年12月18日17:30时前。
2、竞买保证金缴纳方式:只接受竞买人账户转账方式缴纳。竞买人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把竞买保证金转账到指定账户,由于竞买人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进行保证金确认造成不能参加报名、拍卖等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保证金缴纳账户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 (略) 保山正阳北路支行,账号:*83,交纳保证金时须备注(45宗房地产租赁权竞买保证金),不接受现金缴纳,须竞买人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汇达上述指定账户,逾期不予办理(款到账为准)。注意: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到达以上账户和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竞买人不得参与本次竞价活动。
4、保证金不得冲抵成交价款。
六、报名及拍卖文件获取
1、凡报名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并遵守相关规则,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竞买人已认可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现状,视认同了本公告的有关规定,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2、拍卖相关文件获取:到报名地点获取
七、拍卖时间:2023年12月19日09:00时(北京时间)
拍卖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八、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费用支付方式
1、拍卖成交后, (略) 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
2、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委托方签订相关租赁协议。
3、拍卖成交后,我公司向买受人收取13万元(人民币大写:点击查看>>万元整)的佣金,拍卖佣金于成交后 (略) 指定账户;
4、买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不按期缴清款项的,延迟缴款每日按1%缴纳应缴款项的滞纳金,造成违约的,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九、注意事项
1、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委托方签订相关租赁协议,合同期限为12年,租金一次性付清,租赁期满后,买受人有优先续租权;
2、租赁期限内,产生的水、电及卫生费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租赁期限内,改造及使用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现违法违规经营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成交价款;
5、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缴清成交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全额退还。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全额退还,请竞买人自行查收。
十、发布公告媒介
1、本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选择地区“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上发布。
2、请各竞买人关注上述信息发布网站,如该项目需发布更正或者补充(变更)均通知在以上网站发布,我公司不另行通知,因各竞买人未及时看到更正公告或者下载补充(变更)通知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穆女士 段先生
联系电话:0875-* * *
地址: (略) 隆阳区下巷街33号(市邮政管理局二楼)
(略) (略)
2023年12月4日
(略) 永昌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所管理的 45 宗房地产
十二年租赁权拍卖公告
(项目编号:YC*号)
(略) 永昌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该(集团)公司所管理的 45 宗房地产十二年租赁权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拍卖。
一、 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略) 永昌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所管理的 45宗房地产12年租赁权拍卖,其中房产 38宗,建筑面积为57559.5 ㎡,土地资产 7 宗,宗地面积为 *.55 ㎡,整体拍卖起拍价:44076.74万元。竞拍保证金:30万元,增价幅度:5000.00元。
拟租赁资产清单见下表:
序号 | 租赁标的位置 | 类型 | 数量(㎡) |
1 | 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写字楼用房 | 房产 | 857.03 |
2 | 上海将场路1377弄 | 房产 | 722.90 |
3 | 象山路45号 | 房产 | 1649.50 |
4 | 朱紫街18号 | 房产 | 4476.00 |
5 | 下巷街51号 | 房产 | 1000.91 |
6 | 兰城路33号 | 房产 | 151.00 |
7 | 兰城路21号 | 房产 | 303.23 |
8 | 正阳北路256号 | 房产 | 460.45 |
9 | 兰城路中段 | 房产 | 387.50 |
10 | 振兴路东侧 | 房产 | 1249.50 |
11 | 同仁路27号 | 房产 | 1671.00 |
12 | 杏花路95号 | 房产 | 2062.00 |
13 | 升阳路西段南侧 | 房产 | 7937.47 |
14 | 同仁街16号 | 房产 | 2636.43 |
15 | 板桥区郎义乡 | 房产 | 2759.32 |
16 | 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九龙路314号 | 房产 | 99.95 |
17 | 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人民路78号、南苑商场南门 | 房产 | 4000.00 |
18 | 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龙泉路163号 | 房产 | 53.82 |
19 | (略) 委机关住宅区 | 房产 | 300.00 |
20 | 太保南路78号(商铺) | 房产 | 698.00 |
21 | 上巷街27号 | 房产 | 1027.64 |
22 | 象山路73号(商铺) | 房产 | 521.00 |
23 | 隆阳区新闻路44号(商铺) | 房产 | 392.34 |
24 | 隆阳区下巷街48号 | 房产 | 2148.22 |
25 | 永昌镇南小区田园小区50号坐南向北的临街铺面房 | 房产 | 80.00 |
26 | 隆阳区建设路76号、正阳北路与建设路交叉口,市广播电视台大门口西面(商铺) | 房产 | 375.00 |
27 | 隆阳区同仁街志和天盛商铺 | 房产 | 348.93 |
28 | 隆阳区正阳北路五洲国际商铺 | 房产 | 196.81 |
29 | 隆阳区象山小区72号(右大门门牌象山小区51号) | 房产 | 2386.11 |
30 | 汉庄沙河村 | 房产 | 554.00 |
31 | 太保北路黄纸房村一社孝感小区1号 | 房产 | 1058.98 |
32 | 隆阳区上巷街33号 | 房产 | 162.00 |
33 | 隆阳路北侧 | 房产 | 1244.49 |
34 | 正阳北路新乐小区 | 房产 | 1822.53 |
35 | 人民路71号 | 房产 | 3887.52 |
36 | 保岫西路79号 | 房产 | 2239.49 |
37 | 象山路 | 房产 | 2729.76 |
38 | 太保北路10号 | 房产 | 2908.67 |
房产合计 | 57559.50 | ||
39 | 隆阳区汉庄乡小堡子(原水泥厂) | 土地 | 63778.64 |
40 | 隆阳区辛街乡原老农机校学校33亩土地 | 土地 | 22000.11 |
41 | 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南三环路南段土地 | 土地 | 13300.07 |
42 | 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窑湾村六社20号 | 土地 | 33926.84 |
43 | 隆阳区建设路与320国道交叉口西北角土地 | 土地 | 4106.69 |
44 | 隆阳区玉泉路东段,太保北路玉泉路交叉口向东约150米玉泉路北方,保山军分区旁 | 土地 | 3100.02 |
45 | (略) 隆阳区青阳片区 | 土地 | *.18 |
土地合计 | *.55 |
二、 报名资格及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
1、竞买人为单位(企业)的,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竞买人是个人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诚实守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凡有意向参拍者,请携带有效证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竞租保证金回执单;(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竞租保证金回执单(若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须上传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在公告期限内到报名地点办理竞买报名手续。
2.报名时间:2023年12月5日08:30时至2023年12月18日17:30时(截止时间,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 (略) 隆阳区下巷街33号(市邮政管理局二楼)
四、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1、标的展示时间:2023年12月5日至2023年12月18日止。
2、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清单上所注明地址。
五、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及方式
1、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2023年12月18日17:30时前。
2、竞买保证金缴纳方式:只接受竞买人账户转账方式缴纳。竞买人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把竞买保证金转账到指定账户,由于竞买人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进行保证金确认造成不能参加报名、拍卖等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保证金缴纳账户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 (略) 保山正阳北路支行,账号:*83,交纳保证金时须备注(45宗房地产租赁权竞买保证金),不接受现金缴纳,须竞买人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汇达上述指定账户,逾期不予办理(款到账为准)。注意: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到达以上账户和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竞买人不得参与本次竞价活动。
4、保证金不得冲抵成交价款。
六、报名及拍卖文件获取
1、凡报名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并遵守相关规则,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竞买人已认可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现状,视认同了本公告的有关规定,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2、拍卖相关文件获取:到报名地点获取
七、拍卖时间:2023年12月19日09:00时(北京时间)
拍卖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八、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费用支付方式
1、拍卖成交后, (略) 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
2、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委托方签订相关租赁协议。
3、拍卖成交后,我公司向买受人收取13万元(人民币大写:点击查看>>万元整)的佣金,拍卖佣金于成交后 (略) 指定账户;
4、买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不按期缴清款项的,延迟缴款每日按1%缴纳应缴款项的滞纳金,造成违约的,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九、注意事项
1、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委托方签订相关租赁协议,合同期限为12年,租金一次性付清,租赁期满后,买受人有优先续租权;
2、租赁期限内,产生的水、电及卫生费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租赁期限内,改造及使用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现违法违规经营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成交价款;
5、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缴清成交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全额退还。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全额退还,请竞买人自行查收。
十、发布公告媒介
1、本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选择地区“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上发布。
2、请各竞买人关注上述信息发布网站,如该项目需发布更正或者补充(变更)均通知在以上网站发布,我公司不另行通知,因各竞买人未及时看到更正公告或者下载补充(变更)通知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穆女士 段先生
联系电话:087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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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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