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盟县南康河力所段果角河与南康河汇口至下游2.60KM段河道采砂权挂牌出让
西盟县南康河力所段果角河与南康河汇口至下游2.60KM段河道采砂权挂牌出让
西盟县南康河力所段果角河与南康河汇口至下游2.60KM段河道采砂权挂牌出让须知
西政采出让﹝2023﹞7号
根据《 (略) 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河道采砂实行许可制度等有关规定,经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西盟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以挂牌的方式出让西盟县南康河力所段果角河与南康河汇口至下游2.60KM段河道采砂权。
本次河道采砂权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西盟县水务局,具体组织实施由西盟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承办。
二、本次河道采砂权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出让交易河道采砂权的基本情况及实施规划要求等:
(一)河道位置:西盟县南康河力所段果角河与南康河汇口至下游2.60KM段;
(二)出让范围:详见河道采砂权出让范围图
(三)出让长度:2.60KM;
(四)出让采量:3.21m3;
(五)出让年限:3年;
(六)地理坐标:起始(东经99°30′43.40″,北纬22°41′25.54″),终止(东经99°30′37.33″,北纬22°40′12.63″);
(七)所在乡镇:力所乡;
(八)所在河流:南康河;
(九)规划分区:可采区6;
(十)开采面积:7.70万㎡;
(十一)采区砂层平均厚度:1.5m;
(十二)控制开采深度:1m;
(十三)历史储量:11.5万m3;
(十四)集沙面积:31.20Km2;
(十五)年补给量:0.31万m3/a;
(十六)2024-2026年砂石可采总量:3.21万m3;
(十七)年均控制开采总量:1.07万m3/a(年度控制开采量上限为历史储量的50%除以7,加年均补给量的80%。);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只可以单独申请,不可以联合竞买。
本次河道采砂权的竞买保证金为: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4日16时。2023年12月24日16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须提交银行出具的出账时间证明。
西盟县南康河力所段果角河与南康河汇口至下游2.60KM段河道采砂权保证金为:人民币 60000 元整(大写)(¥ * 万元 )
五、报名及挂牌文件获取
(一)挂牌文件取得
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 2023年12月05日08时00分至 2023年12月24日 17时30分(节假日不休)登录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homePage)”,进入后切换 (略) , 使用CA数字证书在网上免费下载挂牌出让文件(包含挂牌出让公告、挂牌出让须知及其他相关事项)。
(1)挂牌出让公告;
(2)挂牌出让须知;
(3)河道采砂权出让范围图;
(4)河道采砂权竞买申请书(范本);
(5)河道采砂权竞买承诺书(范本);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范本);
(7)授权委托书(范本);
(8)其他相关文件。
(二)提交申请
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 2023年12月05日08时00分至 2023年12月24日 17时30分(节假日不休)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homePage)”,进入后切换 (略) ,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
1.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
(3)法人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6)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2.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5)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3.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
(3)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6)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中,申请书必须用中文书写,其他文件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本,所有文件的解释以中文译本为准。
竞买人无论采用何种竞买申请方式参与竞买,均需提供对挂牌文件无异议承诺书。
(三)资格审查
西盟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负责对批准挂牌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通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竞买资格。
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1)申请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
(2)未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
(3)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4)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5)申请人社会信用为失信企业(个人)的不接受报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确认竞买人资格
经西盟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3年12月24日17:30分前确认竞买资格。
(五)答疑及现场踏勘
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在挂牌活动开始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我中心咨询,西盟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不组织申请人对拟出让河道采砂权进行现场踏勘。
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挂牌时间包括法定节假日。具体如下:
网上挂牌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08时00分至 2024年01月03日11时00分(节假日不休)。
七、河道采砂权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
西盟县南康河力所段果角河与南康河汇口至下游2.60KM段河道采砂权起始价为人民币 * 元(大写)(¥ 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增价幅度为每次 2 万元或每次 2 万元的整数倍。
八、网上挂牌程序
(一)公布挂牌信息
挂牌人将有关河道的位置、面积、出让采量、出让年限、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挂牌公布。
(二)挂牌竞价
挂牌时间结束后,会询问竞买人是否要进入限时竞价阶段,如果不进入,点击“否”表明放弃该地块的限时竞价;如果进入点击“是”,进入限时竞价界面。如果不进行选择,系统默认会在2分钟提示后,自动将竞买人推送至限时竞价界面。限时竞价时长5分钟,当有竞买人有效出价后,5分钟内有其他竞买人报出另一有效报价时,竞价时间顺延5分钟。在网上限时竞价中,第一个5分钟时限内无人报价的,网上交易系统将确认本河道采砂权流拍。
在网络竞价时限内,若因网上交易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网络竞价无法进行的,出让人有权终止网络竞价。
(三)挂牌截止
挂牌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4日11时00分。
(四)资格审查及成交确认书的签订
挂牌结束后竞得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提供报名资质的原件、保证金进账单等资料到西盟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进行资格审查(以网络提交的资料为准,现场提供的资料以核验为主),审查通过后,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挂牌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若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出让人可以选择重新开展挂牌活动或顺延下一出价竞买人为竞得人。
(五)签订《河道采砂石权有偿出让合同》
出让人与竞得人依据《成交确认书》约定签订《河道采砂石权有偿出让合同》。
(六)出让结果公布
西盟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将在本次河道采砂权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布本次河道采砂权挂牌出让结果。
九、竞价规则
(一)本次河道采砂权挂牌出让在报价不低于起始价基础上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以网上方式报价,一经报出,不得修改或撤回;
(三)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四)竞价时,竞买人只需要在【加价幅度】后面的数字输入框填写数字,然后根据系统提示确定报价即可完成报价;
(五)第一个报价的竞买人即报价为交易起始价加价幅度后的总报价;
(六)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2)报价不符合挂牌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活动开始当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西盟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河道。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既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河道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申请人竞得采砂权后,持《成交确认书》到西盟县水务局签订《河道采砂石权有偿出让合同》。申请人竞得采砂权后,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西盟县水务局可以根据挂牌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河道采砂石权有偿出让合同》。
(三)本次挂牌地块设有挂牌底价。
(四)竞买报价单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五)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与挂牌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成交确认书》对挂牌人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挂牌人改变挂牌结果的,或者竞得人放弃竞得河道采砂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六)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成交合同备案后予以退还。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西盟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挂牌人应当在挂牌开始前终止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网上交易系统受到恶意侵略的;
3.因网上交易系统遭受到恶意破坏或发生电力、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网上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4.出让人根据有关规定要求暂停、终止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
5.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八)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挂牌人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河道采砂石权有偿出让合同》的。
(九)挂牌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
(十)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10日内与西盟县水务局签订《河道采砂石权有偿出让合同》,并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
(十一)挂牌不成交的,应当按规定由西盟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重新组织出让。
(十二)为避免网络延迟问题,竞买人尽量避免在限时结束最后几秒钟才出价,以防止无法及时接收到报价的情况发生。因竞买申请人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原因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网上交易活动不中止。
(十三)其他事项
1.河道采砂权出让后未经批准不得改变河道采砂用途;
2.河道采砂权成交后10日内签订《河道采砂石权有偿出让合同》,签订合同后60日内缴清采砂权出让金,30日内须缴纳采砂权出让金的50%以上,不接受联合竞买。
(十四)西盟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对本《须知》有解释权。
西盟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3年12月04日
西盟县南康河力所段果角河与南康河汇口至下游2.60KM段河道采砂权挂牌出让须知
西政采出让﹝2023﹞7号
根据《 (略) 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河道采砂实行许可制度等有关规定,经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西盟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以挂牌的方式出让西盟县南康河力所段果角河与南康河汇口至下游2.60KM段河道采砂权。
本次河道采砂权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西盟县水务局,具体组织实施由西盟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承办。
二、本次河道采砂权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出让交易河道采砂权的基本情况及实施规划要求等:
(一)河道位置:西盟县南康河力所段果角河与南康河汇口至下游2.60KM段;
(二)出让范围:详见河道采砂权出让范围图
(三)出让长度:2.60KM;
(四)出让采量:3.21m3;
(五)出让年限:3年;
(六)地理坐标:起始(东经99°30′43.40″,北纬22°41′25.54″),终止(东经99°30′37.33″,北纬22°40′12.63″);
(七)所在乡镇:力所乡;
(八)所在河流:南康河;
(九)规划分区:可采区6;
(十)开采面积:7.70万㎡;
(十一)采区砂层平均厚度:1.5m;
(十二)控制开采深度:1m;
(十三)历史储量:11.5万m3;
(十四)集沙面积:31.20Km2;
(十五)年补给量:0.31万m3/a;
(十六)2024-2026年砂石可采总量:3.21万m3;
(十七)年均控制开采总量:1.07万m3/a(年度控制开采量上限为历史储量的50%除以7,加年均补给量的80%。);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只可以单独申请,不可以联合竞买。
本次河道采砂权的竞买保证金为: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4日16时。2023年12月24日16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须提交银行出具的出账时间证明。
西盟县南康河力所段果角河与南康河汇口至下游2.60KM段河道采砂权保证金为:人民币 60000 元整(大写)(¥ * 万元 )
五、报名及挂牌文件获取
(一)挂牌文件取得
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 2023年12月05日08时00分至 2023年12月24日 17时30分(节假日不休)登录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homePage)”,进入后切换 (略) , 使用CA数字证书在网上免费下载挂牌出让文件(包含挂牌出让公告、挂牌出让须知及其他相关事项)。
(1)挂牌出让公告;
(2)挂牌出让须知;
(3)河道采砂权出让范围图;
(4)河道采砂权竞买申请书(范本);
(5)河道采砂权竞买承诺书(范本);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范本);
(7)授权委托书(范本);
(8)其他相关文件。
(二)提交申请
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 2023年12月05日08时00分至 2023年12月24日 17时30分(节假日不休)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homePage)”,进入后切换 (略) ,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
1.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
(3)法人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6)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2.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5)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3.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
(3)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6)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中,申请书必须用中文书写,其他文件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本,所有文件的解释以中文译本为准。
竞买人无论采用何种竞买申请方式参与竞买,均需提供对挂牌文件无异议承诺书。
(三)资格审查
西盟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负责对批准挂牌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通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竞买资格。
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1)申请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
(2)未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
(3)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4)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5)申请人社会信用为失信企业(个人)的不接受报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确认竞买人资格
经西盟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3年12月24日17:30分前确认竞买资格。
(五)答疑及现场踏勘
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在挂牌活动开始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我中心咨询,西盟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不组织申请人对拟出让河道采砂权进行现场踏勘。
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挂牌时间包括法定节假日。具体如下:
网上挂牌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08时00分至 2024年01月03日11时00分(节假日不休)。
七、河道采砂权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
西盟县南康河力所段果角河与南康河汇口至下游2.60KM段河道采砂权起始价为人民币 * 元(大写)(¥ 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增价幅度为每次 2 万元或每次 2 万元的整数倍。
八、网上挂牌程序
(一)公布挂牌信息
挂牌人将有关河道的位置、面积、出让采量、出让年限、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挂牌公布。
(二)挂牌竞价
挂牌时间结束后,会询问竞买人是否要进入限时竞价阶段,如果不进入,点击“否”表明放弃该地块的限时竞价;如果进入点击“是”,进入限时竞价界面。如果不进行选择,系统默认会在2分钟提示后,自动将竞买人推送至限时竞价界面。限时竞价时长5分钟,当有竞买人有效出价后,5分钟内有其他竞买人报出另一有效报价时,竞价时间顺延5分钟。在网上限时竞价中,第一个5分钟时限内无人报价的,网上交易系统将确认本河道采砂权流拍。
在网络竞价时限内,若因网上交易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网络竞价无法进行的,出让人有权终止网络竞价。
(三)挂牌截止
挂牌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4日11时00分。
(四)资格审查及成交确认书的签订
挂牌结束后竞得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提供报名资质的原件、保证金进账单等资料到西盟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进行资格审查(以网络提交的资料为准,现场提供的资料以核验为主),审查通过后,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挂牌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若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出让人可以选择重新开展挂牌活动或顺延下一出价竞买人为竞得人。
(五)签订《河道采砂石权有偿出让合同》
出让人与竞得人依据《成交确认书》约定签订《河道采砂石权有偿出让合同》。
(六)出让结果公布
西盟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将在本次河道采砂权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布本次河道采砂权挂牌出让结果。
九、竞价规则
(一)本次河道采砂权挂牌出让在报价不低于起始价基础上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以网上方式报价,一经报出,不得修改或撤回;
(三)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四)竞价时,竞买人只需要在【加价幅度】后面的数字输入框填写数字,然后根据系统提示确定报价即可完成报价;
(五)第一个报价的竞买人即报价为交易起始价加价幅度后的总报价;
(六)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2)报价不符合挂牌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活动开始当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西盟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河道。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既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河道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申请人竞得采砂权后,持《成交确认书》到西盟县水务局签订《河道采砂石权有偿出让合同》。申请人竞得采砂权后,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西盟县水务局可以根据挂牌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河道采砂石权有偿出让合同》。
(三)本次挂牌地块设有挂牌底价。
(四)竞买报价单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五)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与挂牌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成交确认书》对挂牌人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挂牌人改变挂牌结果的,或者竞得人放弃竞得河道采砂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六)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成交合同备案后予以退还。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西盟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挂牌人应当在挂牌开始前终止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网上交易系统受到恶意侵略的;
3.因网上交易系统遭受到恶意破坏或发生电力、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网上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4.出让人根据有关规定要求暂停、终止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
5.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八)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挂牌人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河道采砂石权有偿出让合同》的。
(九)挂牌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
(十)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10日内与西盟县水务局签订《河道采砂石权有偿出让合同》,并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
(十一)挂牌不成交的,应当按规定由西盟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重新组织出让。
(十二)为避免网络延迟问题,竞买人尽量避免在限时结束最后几秒钟才出价,以防止无法及时接收到报价的情况发生。因竞买申请人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原因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网上交易活动不中止。
(十三)其他事项
1.河道采砂权出让后未经批准不得改变河道采砂用途;
2.河道采砂权成交后10日内签订《河道采砂石权有偿出让合同》,签订合同后60日内缴清采砂权出让金,30日内须缴纳采砂权出让金的50%以上,不接受联合竞买。
(十四)西盟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对本《须知》有解释权。
西盟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3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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