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0年第六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的补充公告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0年第六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的补充公告
我局于2020年7月31日发布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第六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榕自然让〔2020〕6号),经市政府批准,对上述公告补充如下:
1.宗地2020-33号建设应符合绿色建筑标准,全装修比例应达到60%以上。
2.宗地2020-34号自持社会租赁住房和回购商业的起始楼面地价分别为3000元/平方米、7000元/平方米。
3.宗地2020-35号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进行调整(具体见附表和位置示意图),出让起始价调整为*万元,竞买保证金调整为20520万元,取消由竞得人自持商务办公的条件。该地块最高限制价格为*万元。
4.宗地2020-46号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创新型产业用地(信息技术)。
公告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8月7日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及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安置型商品房建设比例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层数) | |||||||
2020-35 | 仓山区南江滨东大道以西,环岛路北侧,梁福小区地块 | 37140平方米(合55.71亩) | 住宅用地70年、商服(商业)用地40年 | 1.0以上,2.3以下(含2.3,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不超过1500平方米) | 20%以下(含20%) | 35%以上(含35%) | 80米以下(含80米,住宅建筑高度24米以上) | * | 20520 | / |
我局于2020年7月31日发布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第六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榕自然让〔2020〕6号),经市政府批准,对上述公告补充如下:
1.宗地2020-33号建设应符合绿色建筑标准,全装修比例应达到60%以上。
2.宗地2020-34号自持社会租赁住房和回购商业的起始楼面地价分别为3000元/平方米、7000元/平方米。
3.宗地2020-35号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进行调整(具体见附表和位置示意图),出让起始价调整为*万元,竞买保证金调整为20520万元,取消由竞得人自持商务办公的条件。该地块最高限制价格为*万元。
4.宗地2020-46号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创新型产业用地(信息技术)。
公告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8月7日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及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安置型商品房建设比例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层数) | |||||||
2020-35 | 仓山区南江滨东大道以西,环岛路北侧,梁福小区地块 | 37140平方米(合55.71亩) | 住宅用地70年、商服(商业)用地40年 | 1.0以上,2.3以下(含2.3,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不超过1500平方米) | 20%以下(含20%) | 35%以上(含35%) | 80米以下(含80米,住宅建筑高度24米以上) | * | 2052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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