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0年第一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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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0年第一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的补充公告

关于《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0年第一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的补充公告

  经市政府批准,我局于2020年1月20日发布《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0年第一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榕自然让[2020]1号,以下简称《公告》),定于2020年2月17日公开出让12幅国有建设用地。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经市政府批准,对《公告》补充如下:

  1、拍卖时间调整为2020年2月27日上午9:30。

  2、竞买申请人应在2020年2月17日至2月25日的工作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30)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竞买申请表、承诺函、竞买保证金的缴款凭证(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20年2月25日下午4:00前汇至指定的账户)及相关证明文件等,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出竞买申请,经审核后,获得竞买资格。

  3、宗地2020-07号地块A应整体经营,不得分割销售。

  4、《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2月3日

关于《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0年第一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的补充公告

  经市政府批准,我局于2020年1月20日发布《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0年第一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榕自然让[2020]1号,以下简称《公告》),定于2020年2月17日公开出让12幅国有建设用地。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经市政府批准,对《公告》补充如下:

  1、拍卖时间调整为2020年2月27日上午9:30。

  2、竞买申请人应在2020年2月17日至2月25日的工作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30)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竞买申请表、承诺函、竞买保证金的缴款凭证(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20年2月25日下午4:00前汇至指定的账户)及相关证明文件等,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出竞买申请,经审核后,获得竞买资格。

  3、宗地2020-07号地块A应整体经营,不得分割销售。

  4、《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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