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公示
按国土资源部第21号令和国土资发[2006]114号文规定,以下用地项目我局已与意向用地者签订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现予以公布。
序号 | 出让依据 |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面积(亩) | 用途 | 容积率 | 出让年限(年) | 土地使用条件 | 公示时限 | 意向 用地者 |
1 | 余政办简复2022第172号 | YHXY2023-003 | 良渚街道运河村,东至杭行路西侧绿化带、西至规划十号支路、南至纬一港北侧绿化带、北至规划三路 | 45.027 | 商业/商务/公共交通场站/社会停车场用地(B1/B2/S 41/S42) | 3.0-3.5 | 40 | 按批准的规划文件 | 5天 | 杭州余杭运河股份经济合作社 |
根据国土资源部21号令和国土资发[2006]114号文规定,在公示时限内,如有异议,可采取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
公示期为5日,联系地点: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略) 余杭区五常街道中国电信浙江创新园1号楼5楼);联系电话:0571-*。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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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国土资源部第21号令和国土资发[2006]114号文规定,以下用地项目我局已与意向用地者签订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现予以公布。
序号 | 出让依据 |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面积(亩) | 用途 | 容积率 | 出让年限(年) | 土地使用条件 | 公示时限 | 意向 用地者 |
1 | 余政办简复2022第172号 | YHXY2023-003 | 良渚街道运河村,东至杭行路西侧绿化带、西至规划十号支路、南至纬一港北侧绿化带、北至规划三路 | 45.027 | 商业/商务/公共交通场站/社会停车场用地(B1/B2/S 41/S42) | 3.0-3.5 | 40 | 按批准的规划文件 | 5天 | 杭州余杭运河股份经济合作社 |
根据国土资源部21号令和国土资发[2006]114号文规定,在公示时限内,如有异议,可采取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
公示期为5日,联系地点: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略) 余杭区五常街道中国电信浙江创新园1号楼5楼);联系电话:0571-*。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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