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奉贤区奉贤新城21单元14-01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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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奉贤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奉贤区奉贤新城21单元14-01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

填报单位:(盖章)

(略) 奉贤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沪奉协示字(2023)第9号

(略) 奉贤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

地块

位置

土地级别

土地面积(公顷)

容积率(万/公顷)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出让价格

(万元)

意向用地者

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

奉贤区

奉贤区奉贤新城21单元14-01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

东至肖南路、南至张翁庙路,西至秀南路,北至程国路

七级

3.25

2.3

租赁住房

租赁住房:70年

24300.00

(略)

1、地块内应设置建筑面积不少于4460平方米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养育托管点不小于360平方米(计容);生活服务点不小于100平方米(计容);居委会不小于200平方米(计容);综合健身馆不小于1800平方米(计容);卫生服务站不小于200平方米(计容);室内菜场不小于1500平方米(计容);文化活动室不小于100平方米(计容);社区食堂不小于200平方米(计容)。公共服务设施宜布局在建筑物三层以下位置,临街布置,方便到达,其中养育托管点需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及标准设置,建议设置在一层。室内菜场建成后权属归受让人所有,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建成后权属无偿移交南桥镇人民政府。

2、地块内供电设施按功能需求可贴建建筑面积不大于200平方米(不计容)配套设施。配套设施宜布局在建筑物三层以下位置,具体以审定方案为准,建成后向公众开放。配套设施权属随变配电站等供电设施整体移交给供电部门。

3、住宅管理要求:住宅套数下限1153套,套型面积70平方米以下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不小于总建筑面积的70%。

4、自持物业要求: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整体持有全部租赁住房物业,以上自持物业仅用于出租;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整体持有社区配套商业物业、租赁住房用地配套商业物业(除按照相关规定应当移交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物业外)。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在2023年12月11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 (略) 奉贤区南桥镇南亭公路1号

单 位: (略) 奉贤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21-*

联 系 人:吴先生

四、办理协议出让原则

1、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程序终止,并严格依法处理。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约定,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其他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7日内,我局将协议出让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http://**)以 (略) 场网(http://**)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略) 奉贤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06日

填报单位:(盖章)

(略) 奉贤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沪奉协示字(2023)第9号

(略) 奉贤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

地块

位置

土地级别

土地面积(公顷)

容积率(万/公顷)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出让价格

(万元)

意向用地者

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

奉贤区

奉贤区奉贤新城21单元14-01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

东至肖南路、南至张翁庙路,西至秀南路,北至程国路

七级

3.25

2.3

租赁住房

租赁住房:70年

24300.00

(略)

1、地块内应设置建筑面积不少于4460平方米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养育托管点不小于360平方米(计容);生活服务点不小于100平方米(计容);居委会不小于200平方米(计容);综合健身馆不小于1800平方米(计容);卫生服务站不小于200平方米(计容);室内菜场不小于1500平方米(计容);文化活动室不小于100平方米(计容);社区食堂不小于200平方米(计容)。公共服务设施宜布局在建筑物三层以下位置,临街布置,方便到达,其中养育托管点需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及标准设置,建议设置在一层。室内菜场建成后权属归受让人所有,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建成后权属无偿移交南桥镇人民政府。

2、地块内供电设施按功能需求可贴建建筑面积不大于200平方米(不计容)配套设施。配套设施宜布局在建筑物三层以下位置,具体以审定方案为准,建成后向公众开放。配套设施权属随变配电站等供电设施整体移交给供电部门。

3、住宅管理要求:住宅套数下限1153套,套型面积70平方米以下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不小于总建筑面积的70%。

4、自持物业要求: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整体持有全部租赁住房物业,以上自持物业仅用于出租;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整体持有社区配套商业物业、租赁住房用地配套商业物业(除按照相关规定应当移交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物业外)。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在2023年12月11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 (略) 奉贤区南桥镇南亭公路1号

单 位: (略) 奉贤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21-*

联 系 人:吴先生

四、办理协议出让原则

1、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程序终止,并严格依法处理。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约定,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其他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7日内,我局将协议出让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http://**)以 (略) 场网(http://**)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略) 奉贤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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