鄯善县万顺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侧、鄯善工业园区洪峰染料有限责任公司北侧一宗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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鄯善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公告(鄯自然资告〔2023〕22号)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鄯善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编号为鄯自然出让2023-30号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鄯善县自然资源局。
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其他规划条件要求详见《出让规划设计条件书》):
三、竞买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凡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造成土地闲置、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途搞商品房开发、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之一的单位或个人除外,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处理完毕之前不得参加竞买活动。)
2、本次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宗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3、该宗地涉及前期开发费用均需由竞得人支付。
4、其他规划条件要求具体条件详见《出让规划设计条件书》。出让范围内的地块上所涉及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设施、电力线(杆)、临舍、树木、土方等,竞得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予以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基础设施、电力线(杆)、临舍、树木、土方、地下构筑物等或其他设施由竞得人自行协调解决,并且承担所需费用。
5、竞买保证金可采取银行转账或电汇或银行保函形式交纳。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4日12:00;以银行保函形式交纳的,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不少于90日。
6、竞买人竞得宗地后,必须于成交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并在成交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未按期缴清相关费用或逾期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其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还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申请程序
(一)挂牌出让文件取得:申请人可于2023年12月8日至2024年1月4日,在鄯善县县自然资源局获取出让文件,挂牌文件包括:(1)挂牌出让公告;(2)挂牌出让须知;(3)挂牌出让报价单;(4)出让宗地平面界址图;(5)宗地规划指标要求;(6)其他相关文件。
(二)提交申请:申请人可于2023年12月8日至2024年1月4日,在鄯善县自然资源局递交竞买申请。申请文件包括:(1)申请书;(2)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三)资格审查: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挂牌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申请经审查通过且保证金按期到账的,方能取得有效资格。具备竞买资格的申请人可在挂牌期间递交竞买报价单。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递交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1)申请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2)未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答疑:申请人对挂牌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在挂牌活动开始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
五、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28日10:00至2024年1月6日16:00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的程序
(一)公布挂牌信息
1.挂牌人将有关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期、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挂牌公布;
2.挂牌主持人介绍各地块的情况。
(二)挂牌竞价
1.挂牌主持人介绍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等竞价规则,宣布挂牌竞价开始;
2.竞买人填写《挂牌竞买报价单》进行报价。
3.挂牌主持人收到《挂牌竞买报价单》后,按接收时间填写报价单提交时间,并对报价单予以审核,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
4.招标挂牌主持人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三)挂牌截止
1.由挂牌主持人在下列时间主持确定挂牌截止:
2024年1月6日16:00
2.挂牌主持人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
3.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即属于挂牌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情形,挂牌主持人应当宣布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并宣布现场竞价的时间和地点,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4.报价规则
(1)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2)本次挂牌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挂牌主持人宣布的增价幅度。(3)竞买人以填写《挂牌竞买报价单》方式报价,《挂牌竞买报价单》一经报出,不得撤回。(4)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5)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报价单未在挂牌期限内收到的;不按规定填写报价单的;报价单填写人与竞买申请文件不符的;竞买申请人报价低于挂牌起始价的;竞买申请人报价低于当前最高报价的;竞买申请人报价不符合增加幅度要求的;竞买申请人报价不符合挂牌文件规定其他要求的。(6)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相同,先提交报价单者为该挂牌价格出价人。
5.挂牌主持人连续三次报出最高挂牌价格,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结束,并按下列规定确定挂牌结果:
(1)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成交,该报价者为竞得人;(2)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且最高出价不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成交,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3)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或均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不成交。
(四)现场竞价
现场竞价由土地招标拍卖挂牌主持人主持进行,取得该宗地挂牌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均可参加现场竞价。现场竞价按下列程序举行:
(1)挂牌主持人应当宣布现场竞价的起始价、竞价规则和增价幅度,并宣布现场竞价开始。现场竞价的起始价为挂牌活动截止时的最高报价增加一个增价幅度后的价格。
(2)参加现场竞价的竞买人应当按照竞价规则应价或报价。
(3)挂牌主持人确认该竞买人应价或者报价后继续竞价。
(4)挂牌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报价而没有再应价,且该价格不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最高应价或报价者为竞得人。最高应价或报价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现场竞价终止,应当按规定重新组织出让。
在现场竞价中无人参加竞买或无人加价的,以挂牌截止时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但低于挂牌底价者除外。
(五)签订《成交确认书》:确定竞得人后,挂牌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六)出让结果公布:将在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 (略) 场网上公布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
七、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会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挂牌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挂牌文件和有关书面承诺承担责任。
(二)对认定的无效申请,将及时通知有关申请人。
(三)本次挂牌地块均设有挂牌底价,在挂牌活动结束前须严格保密。
(四)竞买人一经报价,不可撤回。报价单如有字迹不清或涂改等情况,报价不予确认。
(五)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在挂牌现场与挂牌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成交确认书》对挂牌人和竞得人具有合同效力。《成交确认书》签订后,出让人、挂牌人改变挂牌结果的,或者竞得人放弃竞得宗地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六)挂牌结束后,竞得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冲抵土地出让价款;竞得人以银行保函形式交纳的,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 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银行保函,不计利息;其他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七)房地产开发项目如竞得人不具备开发资质的,在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须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完善相关手续。如竞得人因未取得开发资质而无法如期开工建设的,则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一切违约责任。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挂牌人应当在挂牌开始前终止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有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2.挂牌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挂牌公正性的;3.发现挂牌活动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
(九)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挂牌人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并承担有关的违约责任。行为如下:1.竞得人开出的银行支票或汇票在有效期内不能兑现或不能全部兑现;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竞得人违反本挂牌文件和签订的《挂牌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
(十)挂牌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包括土地出让金,不包括土地登记费和《不动产权证书》的证照工本费、契税、印花税。
(十一)竞得人与挂牌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必须按出让《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时间内付清全部挂牌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并依法追究竞得人的法律责任。
(十二)竞得人按出让合同规定付清成交价款后,依法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十三)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挂牌人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终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经政府批准,撤消其《不动产权证书》,造成损失的,由原竞得人赔偿。
(十四)挂牌不成交的,应当按规定由我局重新组织出让。
(十五)参加挂牌活动的人员,应遵守现场的纪律,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十六)挂牌人对本《须知》有解释权,其他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为准。
鄯善县自然资源局联系人:柯玉环
联系电话:0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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鄯善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公告(鄯自然资告〔2023〕22号)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鄯善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编号为鄯自然出让2023-30号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鄯善县自然资源局。
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其他规划条件要求详见《出让规划设计条件书》):
三、竞买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凡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造成土地闲置、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途搞商品房开发、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之一的单位或个人除外,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处理完毕之前不得参加竞买活动。)
2、本次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宗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3、该宗地涉及前期开发费用均需由竞得人支付。
4、其他规划条件要求具体条件详见《出让规划设计条件书》。出让范围内的地块上所涉及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设施、电力线(杆)、临舍、树木、土方等,竞得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予以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基础设施、电力线(杆)、临舍、树木、土方、地下构筑物等或其他设施由竞得人自行协调解决,并且承担所需费用。
5、竞买保证金可采取银行转账或电汇或银行保函形式交纳。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4日12:00;以银行保函形式交纳的,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不少于90日。
6、竞买人竞得宗地后,必须于成交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并在成交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未按期缴清相关费用或逾期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其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还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申请程序
(一)挂牌出让文件取得:申请人可于2023年12月8日至2024年1月4日,在鄯善县县自然资源局获取出让文件,挂牌文件包括:(1)挂牌出让公告;(2)挂牌出让须知;(3)挂牌出让报价单;(4)出让宗地平面界址图;(5)宗地规划指标要求;(6)其他相关文件。
(二)提交申请:申请人可于2023年12月8日至2024年1月4日,在鄯善县自然资源局递交竞买申请。申请文件包括:(1)申请书;(2)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三)资格审查: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挂牌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申请经审查通过且保证金按期到账的,方能取得有效资格。具备竞买资格的申请人可在挂牌期间递交竞买报价单。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递交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1)申请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2)未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答疑:申请人对挂牌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在挂牌活动开始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
五、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28日10:00至2024年1月6日16:00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的程序
(一)公布挂牌信息
1.挂牌人将有关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期、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挂牌公布;
2.挂牌主持人介绍各地块的情况。
(二)挂牌竞价
1.挂牌主持人介绍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等竞价规则,宣布挂牌竞价开始;
2.竞买人填写《挂牌竞买报价单》进行报价。
3.挂牌主持人收到《挂牌竞买报价单》后,按接收时间填写报价单提交时间,并对报价单予以审核,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
4.招标挂牌主持人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三)挂牌截止
1.由挂牌主持人在下列时间主持确定挂牌截止:
2024年1月6日16:00
2.挂牌主持人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
3.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即属于挂牌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情形,挂牌主持人应当宣布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并宣布现场竞价的时间和地点,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4.报价规则
(1)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2)本次挂牌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挂牌主持人宣布的增价幅度。(3)竞买人以填写《挂牌竞买报价单》方式报价,《挂牌竞买报价单》一经报出,不得撤回。(4)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5)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报价单未在挂牌期限内收到的;不按规定填写报价单的;报价单填写人与竞买申请文件不符的;竞买申请人报价低于挂牌起始价的;竞买申请人报价低于当前最高报价的;竞买申请人报价不符合增加幅度要求的;竞买申请人报价不符合挂牌文件规定其他要求的。(6)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相同,先提交报价单者为该挂牌价格出价人。
5.挂牌主持人连续三次报出最高挂牌价格,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结束,并按下列规定确定挂牌结果:
(1)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成交,该报价者为竞得人;(2)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且最高出价不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成交,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3)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或均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不成交。
(四)现场竞价
现场竞价由土地招标拍卖挂牌主持人主持进行,取得该宗地挂牌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均可参加现场竞价。现场竞价按下列程序举行:
(1)挂牌主持人应当宣布现场竞价的起始价、竞价规则和增价幅度,并宣布现场竞价开始。现场竞价的起始价为挂牌活动截止时的最高报价增加一个增价幅度后的价格。
(2)参加现场竞价的竞买人应当按照竞价规则应价或报价。
(3)挂牌主持人确认该竞买人应价或者报价后继续竞价。
(4)挂牌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报价而没有再应价,且该价格不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最高应价或报价者为竞得人。最高应价或报价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现场竞价终止,应当按规定重新组织出让。
在现场竞价中无人参加竞买或无人加价的,以挂牌截止时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但低于挂牌底价者除外。
(五)签订《成交确认书》:确定竞得人后,挂牌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六)出让结果公布:将在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 (略) 场网上公布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
七、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会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挂牌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挂牌文件和有关书面承诺承担责任。
(二)对认定的无效申请,将及时通知有关申请人。
(三)本次挂牌地块均设有挂牌底价,在挂牌活动结束前须严格保密。
(四)竞买人一经报价,不可撤回。报价单如有字迹不清或涂改等情况,报价不予确认。
(五)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在挂牌现场与挂牌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成交确认书》对挂牌人和竞得人具有合同效力。《成交确认书》签订后,出让人、挂牌人改变挂牌结果的,或者竞得人放弃竞得宗地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六)挂牌结束后,竞得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冲抵土地出让价款;竞得人以银行保函形式交纳的,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 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银行保函,不计利息;其他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七)房地产开发项目如竞得人不具备开发资质的,在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须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完善相关手续。如竞得人因未取得开发资质而无法如期开工建设的,则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一切违约责任。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挂牌人应当在挂牌开始前终止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有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2.挂牌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挂牌公正性的;3.发现挂牌活动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
(九)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挂牌人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并承担有关的违约责任。行为如下:1.竞得人开出的银行支票或汇票在有效期内不能兑现或不能全部兑现;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竞得人违反本挂牌文件和签订的《挂牌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
(十)挂牌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包括土地出让金,不包括土地登记费和《不动产权证书》的证照工本费、契税、印花税。
(十一)竞得人与挂牌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必须按出让《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时间内付清全部挂牌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并依法追究竞得人的法律责任。
(十二)竞得人按出让合同规定付清成交价款后,依法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十三)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挂牌人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终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经政府批准,撤消其《不动产权证书》,造成损失的,由原竞得人赔偿。
(十四)挂牌不成交的,应当按规定由我局重新组织出让。
(十五)参加挂牌活动的人员,应遵守现场的纪律,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十六)挂牌人对本《须知》有解释权,其他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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