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 (略) 、市有关通知精神,按照《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30日。
二、抽查部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抽查事项内容
本次抽查依照《 (略)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2年版)》,对涉密测绘成果检查事项实施随机抽查。
四、抽查对象范围、比例和信用风险等级
(一)抽查对象范围
领取涉密测绘成果的单位。
(二)抽取比例
抽查比例30%(预计抽取2户主体)。
(三)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等级
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相结合,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本次双随机抽查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抽查。
五、抽查工作流程
(一)通过“ (略) 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
(二)通过“ (略) 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 (略) 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随机匹配,生成针对每个检查对象的《双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由执法人员按照规定的检查事项内容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四)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检查结束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在“平台”完成录入、审核并公示抽查结果。
(五)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纠正,整改后依然不符合要求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确保监管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认真抓好落实。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积极筹划,精心组织,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此次抽查工作的重要意义,为各项工作的开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结果运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将失信记录及时纳入信用信息平台,加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力度,形成有效震慑, (略) 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30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 (略) 、市有关通知精神,按照《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30日。
二、抽查部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抽查事项内容
本次抽查依照《 (略)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2年版)》,对涉密测绘成果检查事项实施随机抽查。
四、抽查对象范围、比例和信用风险等级
(一)抽查对象范围
领取涉密测绘成果的单位。
(二)抽取比例
抽查比例30%(预计抽取2户主体)。
(三)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等级
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相结合,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本次双随机抽查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抽查。
五、抽查工作流程
(一)通过“ (略) 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
(二)通过“ (略) 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 (略) 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随机匹配,生成针对每个检查对象的《双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由执法人员按照规定的检查事项内容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四)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检查结束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在“平台”完成录入、审核并公示抽查结果。
(五)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纠正,整改后依然不符合要求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确保监管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认真抓好落实。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积极筹划,精心组织,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此次抽查工作的重要意义,为各项工作的开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结果运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将失信记录及时纳入信用信息平台,加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力度,形成有效震慑, (略) 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30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