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柴树2号地块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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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柴树2号地块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公告

  樟柴树2号地块位于新罗区曹溪南路与乘风路交叉口南侧。项目原名称为樟柴树小区(安置房),2022年1月建筑设计方案于经我局审批,2023年7月地块 (略) (略) ,2023年9月受让人 (略) (略) 。因实际使用需要向我局申请将项目名称变 (略) ,同时根据施工图审查要求对原方案进行调整,在满足控规指标、日照、建筑间距及消防要求下,我局拟同意以下调整:

  1、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调整:总建筑面积*.22平方米调整为*.13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80049.27平方米调整为80103.95平方米,容积率2.44769调整为2.44936,建筑密度15.98%调整为16.03%,其余指标相应微调。

  2、总图上路网、登高面、非机车车道宽度优化完善满足消防、图审要求。

  3、10#、11#配电房、变配电房根据电力部门要求加大面积优化轮廓;住宅首层平面图根据消防要求优化出入口设置,满足防火疏散要求;1#、2#、8#水井、电井完善布置满足审图要求。

  4、地下室施工图深化阶段对设备用房、疏散楼梯、层高及轮廓等进行优化完善,地下室高度原为坡度式,调整后最小层高不少于4米,能够满足图审要求。

  5、调整后的指标满足规划控制条件。

  设计单位:北京华巨建 (略) ;

  设计资质:*级;

  证书编号:A*。

  根据《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和《 (略) 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我局现樟柴树2号地块位总平面及相关图纸进行公告,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 14 日至2023年12月 22 日止。

  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信来访或来电向我局反映、发表意见和看法,或在公示期间向我局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权利。

   (略) 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 (略) 新罗区莲新南路2号。邮编:*网址:http://**,联系电话:0597-*,联系人:小范。

  附件:原审批总平面图及建筑设计方案、拟调整总平面图及建筑设计方案

   (略) 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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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樟柴树2号地块位于新罗区曹溪南路与乘风路交叉口南侧。项目原名称为樟柴树小区(安置房),2022年1月建筑设计方案于经我局审批,2023年7月地块 (略) (略) ,2023年9月受让人 (略) (略) 。因实际使用需要向我局申请将项目名称变 (略) ,同时根据施工图审查要求对原方案进行调整,在满足控规指标、日照、建筑间距及消防要求下,我局拟同意以下调整:

  1、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调整:总建筑面积*.22平方米调整为*.13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80049.27平方米调整为80103.95平方米,容积率2.44769调整为2.44936,建筑密度15.98%调整为16.03%,其余指标相应微调。

  2、总图上路网、登高面、非机车车道宽度优化完善满足消防、图审要求。

  3、10#、11#配电房、变配电房根据电力部门要求加大面积优化轮廓;住宅首层平面图根据消防要求优化出入口设置,满足防火疏散要求;1#、2#、8#水井、电井完善布置满足审图要求。

  4、地下室施工图深化阶段对设备用房、疏散楼梯、层高及轮廓等进行优化完善,地下室高度原为坡度式,调整后最小层高不少于4米,能够满足图审要求。

  5、调整后的指标满足规划控制条件。

  设计单位:北京华巨建 (略) ;

  设计资质:*级;

  证书编号:A*。

  根据《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和《 (略) 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我局现樟柴树2号地块位总平面及相关图纸进行公告,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 14 日至2023年12月 22 日止。

  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信来访或来电向我局反映、发表意见和看法,或在公示期间向我局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权利。

   (略) 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 (略) 新罗区莲新南路2号。邮编:*网址:http://**,联系电话:0597-*,联系人:小范。

  附件:原审批总平面图及建筑设计方案、拟调整总平面图及建筑设计方案

   (略) 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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