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区大寺镇周庄子村征收土地预公告西青区征告字〔2023〕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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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区大寺镇周庄子村征收土地预公告西青区征告字〔2023〕66号

征收土地预公告

西青区征告字〔2023〕6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大寺镇周庄子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居住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商业服务设施用地、配套道路用地及绿化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东至津港大道,南至周庄子村,西至兴华支北路、周庄子村,北至周庄子村、大任庄村的土地,面积约7.9326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拟于2023年12月11日,由大寺镇人民政府、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西青分局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25日(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地址: (略) 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8号

邮编:*

联系人: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西青分局

联系电话:022-*




西青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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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

西青区征告字〔2023〕6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大寺镇周庄子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居住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商业服务设施用地、配套道路用地及绿化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东至津港大道,南至周庄子村,西至兴华支北路、周庄子村,北至周庄子村、大任庄村的土地,面积约7.9326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拟于2023年12月11日,由大寺镇人民政府、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西青分局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25日(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地址: (略) 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8号

邮编:*

联系人: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西青分局

联系电话:022-*




西青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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