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梁挂告字〔2023〕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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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梁挂告字〔2023〕20号

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梁挂告字〔2023〕20号
信息来源:济宁公共资源
发布时间:**原文链接地址

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梁挂告字〔2023〕20号

经梁山县人民政府批准,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等要求

宗地

名称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

出让

方式

土地

用途

出让

年限(年)

规划指标要求

综合楼面地价起始价

(元)

楼面地价增价幅度

(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交付

条件

2023-39

梁山县主城区水泊街道办事处、水泊南路路东,东、南、北均邻独山村,西邻水泊南路。

3500

挂牌

旅馆用地(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52.2%)、餐饮用地(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47.8%)

40年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350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旅馆用地(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52.2%)、餐饮用地(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47.8%);容积率地上1.6-1.8;建筑规模:地上5600-6300平方米(旅馆用地不大于3289平方米,餐饮用地不大于3011平方米);建筑高度:不高于20米(坡屋顶除外)。其他要求:该地块是整个项目的一部分,与2023-41号宗地统一规划、分批实施、统一验收,整个项目建筑密度不大于55%,容积率不大于1.85。

710 (对应规划容积率上限建筑面积,起始价总额为447万元)

16 (对应规划容积率上限建筑面积,单次增价幅度总额为10.08万元)

447

净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梁山县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该宗地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日至 **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网站(http://**:4430/)查询下载。申请人须详细查阅了解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出让合同》(样本)、宗地现状、规划指标要求等相关信息后,按照网上交易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申请人可于**日9时至**日16时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竞买保证金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操作,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日16时。

六、网上挂牌报价时间为:

2023-39号宗地:**日9时至**日9时30分。

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网上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网上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买人可于**日至 **日可自行实地现场勘察出让地块。对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公告中的宗地,如竞买人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到异议后十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解释。如无异议,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该宗地的现状全部接受。

2.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公告中有关规划指标要求,以宗地出让文件中规定的指标为准。受让人要严格按照规划方案和国家有关规范要求执行。其他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在原公告发布渠道发布变更公告,届时各竞买人以变更公告为准。

3.竞买申请人申请用地前须认真阅读竞买须知,存在违反竞买须知所示情况的,罚没其缴纳的全额竞买保证金。

4.竞买人通过网挂交易系统下载数字证书申请表格并现场领取数字认证证书,各竞买人请仔细阅读网挂交易系统中的CA数字证书申领条件和使用方法。

5.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交易活动,由梁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在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竞买保证金由梁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监管,竞标完成后5日内按规定划转。如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该中心联系。

6.由于系统原因,本公告不能直接原文 (略) 场网发布。 (略) 场网所示土地出让公告内容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公告为准。

7.由于网挂系统增价幅度总额进位原因,增价幅度总额以网挂系统自动计算为准。

8.规划条件要求2023-39、2023-41号宗地统一规划,分批实施,统一验收,整个项目建筑密度不大于55%,容积率不大于1.85。2023-41号宗地属于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对于道路绿化带、安全间距等代征地以及不能单独利用的边角地、零星用地等,确实无法按宗地单独供地的, (略) 人民政府批准后,可按划拨或协议有偿使用土地的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土地使用者”规定的情形,目前2023-41号宗地尚未纳入政府储备,待纳入政府储备后,协议出让给2023-39号宗地的竞得人,终止日期与2023-39号宗地一致。

9.2023-39、2023-41号宗地内存在地上附着物, (略) 评估,地上附属物评估值为12194.1049万元,该地上附着物与2023-39、2023-41号宗地一并处置,竞买申请人竞得2023-39号宗地,应先购买所有地上附着物,缴纳地上附着物评估价款后,方可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梁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联系电话: 0537-*

数字证书办理电话:0537-*, (略) 为民服务中心四楼(圣贤路7号)

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电话:0537-*

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


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梁挂告字〔2023〕20号
信息来源:济宁公共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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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梁挂告字〔2023〕20号

经梁山县人民政府批准,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等要求

宗地

名称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

出让

方式

土地

用途

出让

年限(年)

规划指标要求

综合楼面地价起始价

(元)

楼面地价增价幅度

(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交付

条件

2023-39

梁山县主城区水泊街道办事处、水泊南路路东,东、南、北均邻独山村,西邻水泊南路。

3500

挂牌

旅馆用地(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52.2%)、餐饮用地(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47.8%)

40年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350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旅馆用地(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52.2%)、餐饮用地(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47.8%);容积率地上1.6-1.8;建筑规模:地上5600-6300平方米(旅馆用地不大于3289平方米,餐饮用地不大于3011平方米);建筑高度:不高于20米(坡屋顶除外)。其他要求:该地块是整个项目的一部分,与2023-41号宗地统一规划、分批实施、统一验收,整个项目建筑密度不大于55%,容积率不大于1.85。

710 (对应规划容积率上限建筑面积,起始价总额为447万元)

16 (对应规划容积率上限建筑面积,单次增价幅度总额为10.08万元)

447

净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梁山县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该宗地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日至 **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网站(http://**:4430/)查询下载。申请人须详细查阅了解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出让合同》(样本)、宗地现状、规划指标要求等相关信息后,按照网上交易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申请人可于**日9时至**日16时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竞买保证金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操作,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日16时。

六、网上挂牌报价时间为:

2023-39号宗地:**日9时至**日9时30分。

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网上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网上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买人可于**日至 **日可自行实地现场勘察出让地块。对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公告中的宗地,如竞买人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到异议后十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解释。如无异议,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该宗地的现状全部接受。

2.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公告中有关规划指标要求,以宗地出让文件中规定的指标为准。受让人要严格按照规划方案和国家有关规范要求执行。其他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在原公告发布渠道发布变更公告,届时各竞买人以变更公告为准。

3.竞买申请人申请用地前须认真阅读竞买须知,存在违反竞买须知所示情况的,罚没其缴纳的全额竞买保证金。

4.竞买人通过网挂交易系统下载数字证书申请表格并现场领取数字认证证书,各竞买人请仔细阅读网挂交易系统中的CA数字证书申领条件和使用方法。

5.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交易活动,由梁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在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竞买保证金由梁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监管,竞标完成后5日内按规定划转。如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该中心联系。

6.由于系统原因,本公告不能直接原文 (略) 场网发布。 (略) 场网所示土地出让公告内容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公告为准。

7.由于网挂系统增价幅度总额进位原因,增价幅度总额以网挂系统自动计算为准。

8.规划条件要求2023-39、2023-41号宗地统一规划,分批实施,统一验收,整个项目建筑密度不大于55%,容积率不大于1.85。2023-41号宗地属于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对于道路绿化带、安全间距等代征地以及不能单独利用的边角地、零星用地等,确实无法按宗地单独供地的, (略) 人民政府批准后,可按划拨或协议有偿使用土地的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土地使用者”规定的情形,目前2023-41号宗地尚未纳入政府储备,待纳入政府储备后,协议出让给2023-39号宗地的竞得人,终止日期与2023-39号宗地一致。

9.2023-39、2023-41号宗地内存在地上附着物, (略) 评估,地上附属物评估值为12194.1049万元,该地上附着物与2023-39、2023-41号宗地一并处置,竞买申请人竞得2023-39号宗地,应先购买所有地上附着物,缴纳地上附着物评估价款后,方可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梁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联系电话: 0537-*

数字证书办理电话:0537-*, (略) 为民服务中心四楼(圣贤路7号)

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电话:0537-*

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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