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平自资告字号成交结果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平利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平自资告字号成交结果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委托 (略) 于2023年12月18日挂牌出让成交的7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PL-2023G108

地块位置

城关镇龙古村

土地用途

商服用地

土地面积

149㎡

使用年限

40年

成交价(万元)

10

受让单位

余以猛

土地使用条件:

以现状出让,以现状交地

备注:

宗地编号

PL-2023G109

地块位置

城关镇金华村

土地用途

商服用地

土地面积

1521㎡

使用年限

40年

成交价(万元)

95

受让单位

陈政权

土地使用条件:

以现状出让,以现状交地

备注:

宗地编号

PL-2023G110

地块位置

广佛镇广佛村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

1791.39㎡

使用年限

50年

成交价(万元)

51

受让单位

平利县广佛镇广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土地使用条件:

以现状出让,以现状交地

备注:

宗地编号

PL-2023G112

地块位置

三阳镇泗王庙村

土地用途

商服用地

土地面积

571㎡

使用年限

40年

成交价(万元)

22

受让单位

李洋

土地使用条件:

以现状出让,以现状交地

备注:

宗地编号

PL-2023G113

地块位置

洛河镇洛河街村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

1115.11㎡

使用年限

50年

成交价(万元)

31

受让单位

平 (略)

土地使用条件:

以现状出让,以现状交地

备注:

宗地编号

PL-2023G114

地块位置

洛河镇洛河街村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

1243.03㎡

使用年限

50年

成交价(万元)

35

受让单位

平利县盛丰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

土地使用条件:

以现状出让,以现状交地

备注:

宗地编号

PL-2023G115

地块位置

洛河镇莲花台村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

1862㎡

使用年限

50年

成交价(万元)

49

受让单位

平利县 (略)

土地使用条件:

以现状出让,以现状交地

备注:

二、公示期: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4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平利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平利县城关镇月湖南路

联系电话:0915-*

联 系 人:吴先生

平利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19日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委托 (略) 于2023年12月18日挂牌出让成交的7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PL-2023G108

地块位置

城关镇龙古村

土地用途

商服用地

土地面积

149㎡

使用年限

40年

成交价(万元)

10

受让单位

余以猛

土地使用条件:

以现状出让,以现状交地

备注:

宗地编号

PL-2023G109

地块位置

城关镇金华村

土地用途

商服用地

土地面积

1521㎡

使用年限

40年

成交价(万元)

95

受让单位

陈政权

土地使用条件:

以现状出让,以现状交地

备注:

宗地编号

PL-2023G110

地块位置

广佛镇广佛村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

1791.39㎡

使用年限

50年

成交价(万元)

51

受让单位

平利县广佛镇广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土地使用条件:

以现状出让,以现状交地

备注:

宗地编号

PL-2023G112

地块位置

三阳镇泗王庙村

土地用途

商服用地

土地面积

571㎡

使用年限

40年

成交价(万元)

22

受让单位

李洋

土地使用条件:

以现状出让,以现状交地

备注:

宗地编号

PL-2023G113

地块位置

洛河镇洛河街村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

1115.11㎡

使用年限

50年

成交价(万元)

31

受让单位

平 (略)

土地使用条件:

以现状出让,以现状交地

备注:

宗地编号

PL-2023G114

地块位置

洛河镇洛河街村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

1243.03㎡

使用年限

50年

成交价(万元)

35

受让单位

平利县盛丰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

土地使用条件:

以现状出让,以现状交地

备注:

宗地编号

PL-2023G115

地块位置

洛河镇莲花台村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

1862㎡

使用年限

50年

成交价(万元)

49

受让单位

平利县 (略)

土地使用条件:

以现状出让,以现状交地

备注:

二、公示期: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4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平利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平利县城关镇月湖南路

联系电话:0915-*

联 系 人:吴先生

平利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19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