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平自资告字号成交结果
平利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平自资告字号成交结果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委托 (略) 于2023年12月18日挂牌出让成交的7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PL-2023G108 | 地块位置 | 城关镇龙古村 | 土地用途 | 商服用地 |
土地面积 | 149㎡ | 使用年限 | 40年 | 成交价(万元) | 10 |
受让单位 | 余以猛 | ||||
土地使用条件: | 以现状出让,以现状交地 | ||||
备注: | |||||
宗地编号 | PL-2023G109 | 地块位置 | 城关镇金华村 | 土地用途 | 商服用地 |
土地面积 | 1521㎡ | 使用年限 | 40年 | 成交价(万元) | 95 |
受让单位 | 陈政权 | ||||
土地使用条件: | 以现状出让,以现状交地 | ||||
备注: | |||||
宗地编号 | PL-2023G110 | 地块位置 | 广佛镇广佛村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土地面积 | 1791.39㎡ | 使用年限 | 50年 | 成交价(万元) | 51 |
受让单位 | 平利县广佛镇广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土地使用条件: | 以现状出让,以现状交地 | ||||
备注: | |||||
宗地编号 | PL-2023G112 | 地块位置 | 三阳镇泗王庙村 | 土地用途 | 商服用地 |
土地面积 | 571㎡ | 使用年限 | 40年 | 成交价(万元) | 22 |
受让单位 | 李洋 | ||||
土地使用条件: | 以现状出让,以现状交地 | ||||
备注: | |||||
宗地编号 | PL-2023G113 | 地块位置 | 洛河镇洛河街村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土地面积 | 1115.11㎡ | 使用年限 | 50年 | 成交价(万元) | 31 |
受让单位 | 平 (略) | ||||
土地使用条件: | 以现状出让,以现状交地 | ||||
备注: | |||||
宗地编号 | PL-2023G114 | 地块位置 | 洛河镇洛河街村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土地面积 | 1243.03㎡ | 使用年限 | 50年 | 成交价(万元) | 35 |
受让单位 | 平利县盛丰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 | ||||
土地使用条件: | 以现状出让,以现状交地 | ||||
备注: | |||||
宗地编号 | PL-2023G115 | 地块位置 | 洛河镇莲花台村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土地面积 | 1862㎡ | 使用年限 | 50年 | 成交价(万元) | 49 |
受让单位 | 平利县 (略) | ||||
土地使用条件: | 以现状出让,以现状交地 | ||||
备注: |
二、公示期: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4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平利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平利县城关镇月湖南路
联系电话:0915-*
联 系 人:吴先生
平利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19日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委托 (略) 于2023年12月18日挂牌出让成交的7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PL-2023G108 | 地块位置 | 城关镇龙古村 | 土地用途 | 商服用地 |
土地面积 | 149㎡ | 使用年限 | 40年 | 成交价(万元) | 10 |
受让单位 | 余以猛 | ||||
土地使用条件: | 以现状出让,以现状交地 | ||||
备注: | |||||
宗地编号 | PL-2023G109 | 地块位置 | 城关镇金华村 | 土地用途 | 商服用地 |
土地面积 | 1521㎡ | 使用年限 | 40年 | 成交价(万元) | 95 |
受让单位 | 陈政权 | ||||
土地使用条件: | 以现状出让,以现状交地 | ||||
备注: | |||||
宗地编号 | PL-2023G110 | 地块位置 | 广佛镇广佛村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土地面积 | 1791.39㎡ | 使用年限 | 50年 | 成交价(万元) | 51 |
受让单位 | 平利县广佛镇广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土地使用条件: | 以现状出让,以现状交地 | ||||
备注: | |||||
宗地编号 | PL-2023G112 | 地块位置 | 三阳镇泗王庙村 | 土地用途 | 商服用地 |
土地面积 | 571㎡ | 使用年限 | 40年 | 成交价(万元) | 22 |
受让单位 | 李洋 | ||||
土地使用条件: | 以现状出让,以现状交地 | ||||
备注: | |||||
宗地编号 | PL-2023G113 | 地块位置 | 洛河镇洛河街村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土地面积 | 1115.11㎡ | 使用年限 | 50年 | 成交价(万元) | 31 |
受让单位 | 平 (略) | ||||
土地使用条件: | 以现状出让,以现状交地 | ||||
备注: | |||||
宗地编号 | PL-2023G114 | 地块位置 | 洛河镇洛河街村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土地面积 | 1243.03㎡ | 使用年限 | 50年 | 成交价(万元) | 35 |
受让单位 | 平利县盛丰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 | ||||
土地使用条件: | 以现状出让,以现状交地 | ||||
备注: | |||||
宗地编号 | PL-2023G115 | 地块位置 | 洛河镇莲花台村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土地面积 | 1862㎡ | 使用年限 | 50年 | 成交价(万元) | 49 |
受让单位 | 平利县 (略) | ||||
土地使用条件: | 以现状出让,以现状交地 | ||||
备注: |
二、公示期: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4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平利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平利县城关镇月湖南路
联系电话:0915-*
联 系 人:吴先生
平利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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