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团土告字号
团风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团土告字号
团风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团土告字[2023]17号
经团风县人民政府批准,团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团风县2023-03 SZ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坐落 | 出让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商业 占比 | 建筑 限高 | 供地 状况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拍卖起始价 (万元) | |
2023-03 SZ | 团风镇花园铺村迎宾大道西侧 | 21984.05 | 商住用地 |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 1.0-1.5 | <40% | ≥25% | ≤25% | 36米 | 现状 | 523 | 2613.9 |
地块特别说明:停车位配建要求:(1) 机动车停车位:住宅1个/户;商业1个/100 m2;(2) 非机动车停车位:住宅1个/户;商业2个/100 m2。 其他配建项目及要求按国家规范和相关标准,并根据项目建设规模及周边基础设计建设条件合理规划建设各项公共配套设施。 |
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以团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行政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应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且报价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公告出让地块的详细情况和具体出让要求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申请人可自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19日到团风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土地综合审批区)领取拍卖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本次出让宗地在其所在地进行展示,出让人不对拍卖宗地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可自行踏勘。
五、申请人须向出让人指定的银行帐户交纳竞买保证金或提交银行保函,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9日16时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银行保函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16时整。
经审查,申请人按拍卖文件的有关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和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3年12月19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地点为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10时整。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七日内,在项目区树立公示牌。同时在项目建设期间配合团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现场巡查,并与团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共同填写建设用地项目跟踪管理卡予以监督管理。本《出让公告》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团风县广场路5号
联系电话: 洪先生 0713-*
开户单位: 团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上交易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 中国 (略) 团风支行
账 号: *89898
团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29日
团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定于2023年12月20日在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拍卖出让2023-03 SZ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团土告字[2023]17号),截至2023年12月19日16时,因无竞买人报名参与,本次公开拍卖揭牌失败。
团风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团土告字[2023]17号
经团风县人民政府批准,团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团风县2023-03 SZ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坐落 | 出让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商业 占比 | 建筑 限高 | 供地 状况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拍卖起始价 (万元) | |
2023-03 SZ | 团风镇花园铺村迎宾大道西侧 | 21984.05 | 商住用地 |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 1.0-1.5 | <40% | ≥25% | ≤25% | 36米 | 现状 | 523 | 2613.9 |
地块特别说明:停车位配建要求:(1) 机动车停车位:住宅1个/户;商业1个/100 m2;(2) 非机动车停车位:住宅1个/户;商业2个/100 m2。 其他配建项目及要求按国家规范和相关标准,并根据项目建设规模及周边基础设计建设条件合理规划建设各项公共配套设施。 |
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以团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行政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应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且报价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公告出让地块的详细情况和具体出让要求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申请人可自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19日到团风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土地综合审批区)领取拍卖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本次出让宗地在其所在地进行展示,出让人不对拍卖宗地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可自行踏勘。
五、申请人须向出让人指定的银行帐户交纳竞买保证金或提交银行保函,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9日16时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银行保函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16时整。
经审查,申请人按拍卖文件的有关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和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3年12月19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地点为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10时整。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七日内,在项目区树立公示牌。同时在项目建设期间配合团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现场巡查,并与团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共同填写建设用地项目跟踪管理卡予以监督管理。本《出让公告》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团风县广场路5号
联系电话: 洪先生 0713-*
开户单位: 团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上交易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 中国 (略) 团风支行
账 号: *89898
团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29日
团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定于2023年12月20日在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拍卖出让2023-03 SZ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团土告字[2023]17号),截至2023年12月19日16时,因无竞买人报名参与,本次公开拍卖揭牌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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