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县川矿大中营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一批废旧物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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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棉县川矿大中营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一批废旧物资处置


石棉县川矿大中营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一批废旧物资处置
标的名称 石棉县川矿大中营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一批废旧物资处置
项目编码 GR2023SC* 转让底价 47.* 万元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3-12-18
是否联合转让 挂牌截止日期 2023-12-29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资产概况

一、本次转让资产为石棉县川矿大 (略) 废旧物资,设备主要包括:高低压柜、发电机组、主变、压力钢管、厂房等(详见《资产明细表》)。《资产明细表》中记录仅作为参考,具体以实际看样为准,本次转让按现状转让。

二、本次处置资产放置地点: (略) 石棉县安顺场镇麂子坪村大中营电站内。

三、本次转让标的物受让方自行负责搬迁、运输、清场工作,时间为20个工作日,以签订合同生效次日起计算。

标的现场查看联系人:徐顺洪,联系电话:*。

四、本次项目集中看货日期为12月21日。本次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

五、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本项目加价幅度1000元/次,延时报价周期120秒。

转让方承诺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http://**)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石棉县川矿大 (略)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6XD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 四川 (略)
住所/注册地址 石棉县安顺镇麂子坪村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孙美
注册资本 业务无法提供
所属行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经营规模 小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其他部门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E
批准单位名称 石棉县川矿大 (略)
批准文件类型 股东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股东会
批准日期 2022-11-09
批准文号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47.*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转让合同》。
二、《交易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进场前),受让方须向转让方交纳履约保证金20万元。受让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标的物搬迁、运输、清场工作后的10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一次性原渠道无息退还受让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三、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交易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进场前)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四、待受让方付清价款及履约保证金3万元且转让方确认到账后,转让方在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标的交割给受让方。
五、本次交易,转让方按国家规定开具发票。
六、待西南联合产权收到转、受双方的交易服务费、交易价款和签署的《交易转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将交易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单位法人、企业非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本次转让为整体转让,转让资产不存在担保、租赁、抵押。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现场按资产现状进行交付,不影响本次成交及成交价格。
二、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须前往标的现场查看标的。意向受让方到现场查看标的后,须与转让方现场签订《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由转让方于现场提供),对标的现状等进行确认。意向受让方凭《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办理报名事宜。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存在或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标的移交。
三、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标的的拆除、装卸、搬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内、外便桥、路的架设、协调补偿、恢复、人工、使用费用等)均由受让方负责,在此过程中对转让方造成的损失由受让方承担。
四、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在拆除、装卸、搬迁过程中需满足政府对消防、环境、安全、卫生等相关要求,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受让方承担。
五、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由受让方自行装卸,并承担在装卸、运输及清场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和一切责任。
六、其他相关事项详见《交易转让合同》。
七、本次交易中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八、若受让方未在按照规定时间内签订《交易转让合同》以及支付价款的,均视为重大违约,受让方交纳的价款、交易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均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由西南联交所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额直接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作为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造成转让方其他损失的,受让方还应赔偿转让方损失;若转让方收到的上述价款仍不足以补足受让方未付清的价款部分,受让方仍然承担补足价款的义务。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15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3-12-29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南联合产 (略) 雅安分所
开户行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 *5510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交易转让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若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抵扣交易服务费的,由受让方在《交易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补足。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转让合同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资产明细表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 动态报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李先生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835-*
项目报名联系人 甘老师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
交易须知
——
风险提示
——

石棉县川矿大中营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一批废旧物资处置
标的名称 石棉县川矿大中营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一批废旧物资处置
项目编码 GR2023SC* 转让底价 47.* 万元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3-12-18
是否联合转让 挂牌截止日期 2023-12-29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资产概况

一、本次转让资产为石棉县川矿大 (略) 废旧物资,设备主要包括:高低压柜、发电机组、主变、压力钢管、厂房等(详见《资产明细表》)。《资产明细表》中记录仅作为参考,具体以实际看样为准,本次转让按现状转让。

二、本次处置资产放置地点: (略) 石棉县安顺场镇麂子坪村大中营电站内。

三、本次转让标的物受让方自行负责搬迁、运输、清场工作,时间为20个工作日,以签订合同生效次日起计算。

标的现场查看联系人:徐顺洪,联系电话:*。

四、本次项目集中看货日期为12月21日。本次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

五、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本项目加价幅度1000元/次,延时报价周期120秒。

转让方承诺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http://**)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石棉县川矿大 (略)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6XD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 四川 (略)
住所/注册地址 石棉县安顺镇麂子坪村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孙美
注册资本 业务无法提供
所属行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经营规模 小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其他部门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E
批准单位名称 石棉县川矿大 (略)
批准文件类型 股东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股东会
批准日期 2022-11-09
批准文号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47.*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转让合同》。
二、《交易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进场前),受让方须向转让方交纳履约保证金20万元。受让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标的物搬迁、运输、清场工作后的10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一次性原渠道无息退还受让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三、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交易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进场前)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四、待受让方付清价款及履约保证金3万元且转让方确认到账后,转让方在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标的交割给受让方。
五、本次交易,转让方按国家规定开具发票。
六、待西南联合产权收到转、受双方的交易服务费、交易价款和签署的《交易转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将交易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单位法人、企业非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本次转让为整体转让,转让资产不存在担保、租赁、抵押。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现场按资产现状进行交付,不影响本次成交及成交价格。
二、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须前往标的现场查看标的。意向受让方到现场查看标的后,须与转让方现场签订《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由转让方于现场提供),对标的现状等进行确认。意向受让方凭《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办理报名事宜。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存在或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标的移交。
三、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标的的拆除、装卸、搬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内、外便桥、路的架设、协调补偿、恢复、人工、使用费用等)均由受让方负责,在此过程中对转让方造成的损失由受让方承担。
四、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在拆除、装卸、搬迁过程中需满足政府对消防、环境、安全、卫生等相关要求,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受让方承担。
五、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由受让方自行装卸,并承担在装卸、运输及清场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和一切责任。
六、其他相关事项详见《交易转让合同》。
七、本次交易中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八、若受让方未在按照规定时间内签订《交易转让合同》以及支付价款的,均视为重大违约,受让方交纳的价款、交易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均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由西南联交所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额直接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作为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造成转让方其他损失的,受让方还应赔偿转让方损失;若转让方收到的上述价款仍不足以补足受让方未付清的价款部分,受让方仍然承担补足价款的义务。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15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3-12-29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南联合产 (略) 雅安分所
开户行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 *5510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交易转让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若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抵扣交易服务费的,由受让方在《交易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补足。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转让合同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资产明细表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 动态报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李先生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835-*
项目报名联系人 甘老师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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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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