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宝山区北郊未来产业园新材料研发基地-秀乐路、秀祥路地下空间
上海市宝山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宝山区北郊未来产业园新材料研发基地-秀乐路、秀祥路地下空间
(略) 宝山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略) 宝山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区 | 地块名称 | 地块 位置 | 土地级别 | 本次协议扩大地下用地面积(公顷) | 扩大后地下总面积(公顷) | 容积率(万/公顷)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本次协议扩大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 (万元) | 扩大后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 (万元) | 意向用地者 | 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 |
宝山区高新园区秀乐路、秀祥路道路正下方 | 0.73569 | 6.23759 | - | 配套停车库 | 与扩大用地主体开发部分64-02地块保持一致 | 秀乐路、秀祥路地下空间建设需确保地面道路的荷 (略) 支路BZZ-100的荷载要求;该地下空间建设应当应用 BIM 技术本地块的新建民用建筑;该地下空间建设应当按照绿色建筑基本级及以上标准建设:其中,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应当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 2.运营管理要求 该项目用于配套停车库,出让年限与主体开发地块(宝山工业园区BSPO-1801单元64-02地块)保持一致,且应由受让人全年期自持。 3.民防管理要求 本项目应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5%配建民防工程,民防工程为*类,核武器抗力级别为核五、六级,常规武器抗力级别为常五、六级,战时用途为一、二等人员隐蔽部。 4、其他管理要求 该项目建设应当按照宝山工业园区BSPO-1801单元40-05、65-01、64-02地块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进行监管。 |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在2023年12月26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宝山区宝林路45号
单 位: (略) 宝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吕女士
四、办理协议出让原则
1、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程序终止,并严格依法处理。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约定,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其他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7日内,我局将协议出让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http://**)以 (略) 场网(http://**)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略) 宝山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略) 宝山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区 | 地块名称 | 地块 位置 | 土地级别 | 本次协议扩大地下用地面积(公顷) | 扩大后地下总面积(公顷) | 容积率(万/公顷)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本次协议扩大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 (万元) | 扩大后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 (万元) | 意向用地者 | 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 |
宝山区高新园区秀乐路、秀祥路道路正下方 | 0.73569 | 6.23759 | - | 配套停车库 | 与扩大用地主体开发部分64-02地块保持一致 | 秀乐路、秀祥路地下空间建设需确保地面道路的荷 (略) 支路BZZ-100的荷载要求;该地下空间建设应当应用 BIM 技术本地块的新建民用建筑;该地下空间建设应当按照绿色建筑基本级及以上标准建设:其中,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应当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 2.运营管理要求 该项目用于配套停车库,出让年限与主体开发地块(宝山工业园区BSPO-1801单元64-02地块)保持一致,且应由受让人全年期自持。 3.民防管理要求 本项目应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5%配建民防工程,民防工程为*类,核武器抗力级别为核五、六级,常规武器抗力级别为常五、六级,战时用途为一、二等人员隐蔽部。 4、其他管理要求 该项目建设应当按照宝山工业园区BSPO-1801单元40-05、65-01、64-02地块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进行监管。 |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在2023年12月26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宝山区宝林路45号
单 位: (略) 宝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吕女士
四、办理协议出让原则
1、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程序终止,并严格依法处理。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约定,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其他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7日内,我局将协议出让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http://**)以 (略) 场网(http://**)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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