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自贸区临港新片区新兴产业片区单元F04-02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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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自贸区临港新片区新兴产业片区单元F04-02地块

填报单位:(盖章)

(略) 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沪临港协示字(2023)第6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

地块

位置

土地级别

土地面积(公顷)

容积率(万/公顷)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出让价格

(万元)

意向用地者

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

自贸区临港新片区新兴产业片区XXCY-04单元F04-02地块

东至祥凯路西侧绿化带、南至映丹路,西至宝悦路东侧绿化带,北至严木桥路

九级

5.93

F04-02地块:2.4

F04-02:征收安置房

F04-02:征收安置房70年

61165.00

(略)

1、住宅管理要求:该地块已批控规中住宅套数下限为1668套;中小套型住宅建筑面积占比为80%。

2、公共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建设要求:

公共服务设施:F04-02地块需设置不少于850平方米(计容)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居民委员会1处面积250平方米,老年活动室1处面积200平方米,健身点1处面积300平方米,生活服务点1处面积100平方米。公共服务配套设施需布局在建筑物三层以下位置,且临街布置,方便到达。上述公共服务设施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万祥镇人民政府, (略) 镇人民政府负责后续运营管理。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在**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浦东新区申港大道200号

单 位: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邮政编码: 点击查看详情》》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详情》》

联 系 人:张先生

四、办理协议出让原则

1、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程序终止,并严格依法处理。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约定,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其他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7日内,我局将协议出让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http://#)以 (略) 场网(http://#)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日

填报单位:(盖章)

(略) 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沪临港协示字(2023)第6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

地块

位置

土地级别

土地面积(公顷)

容积率(万/公顷)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出让价格

(万元)

意向用地者

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

自贸区临港新片区新兴产业片区XXCY-04单元F04-02地块

东至祥凯路西侧绿化带、南至映丹路,西至宝悦路东侧绿化带,北至严木桥路

九级

5.93

F04-02地块:2.4

F04-02:征收安置房

F04-02:征收安置房70年

61165.00

(略)

1、住宅管理要求:该地块已批控规中住宅套数下限为1668套;中小套型住宅建筑面积占比为80%。

2、公共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建设要求:

公共服务设施:F04-02地块需设置不少于850平方米(计容)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居民委员会1处面积250平方米,老年活动室1处面积200平方米,健身点1处面积300平方米,生活服务点1处面积100平方米。公共服务配套设施需布局在建筑物三层以下位置,且临街布置,方便到达。上述公共服务设施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万祥镇人民政府, (略) 镇人民政府负责后续运营管理。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在**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浦东新区申港大道200号

单 位: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邮政编码: 点击查看详情》》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详情》》

联 系 人:张先生

四、办理协议出让原则

1、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程序终止,并严格依法处理。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约定,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其他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7日内,我局将协议出让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http://#)以 (略) 场网(http://#)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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