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东县1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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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东县1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

一、标的简况

标的

信息

委托方名称

桂东县自然资源局

标的

桂东县1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

标的简介

桂东县1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标的详情请见《桂东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拟出让地块情况汇总表》。拍卖标的在办理产权证照、权属变更、过户等手续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所有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地点

桂东县沙田镇、沤江镇

标的踏勘时间

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21日

二、交易条件与竞买人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拍卖起拍价

《桂东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拟出让地块情况汇总表》

意向竞买

人资格

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2、竞买申请人如涉及外资的,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的有关规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在报名截止之前有下列情形之一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拍卖:①存在骗取批准用地和非法转让、倒卖、占用土地等土地违法或犯罪行为的;②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被依法认定为闲置土地的;③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④拖欠土地出让价款的;⑤违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条款构成违约的。

相关

其他

条件

1、符合资格的竞买申请人在公告截止日(2024年1月21日17点00分)前将保证金(以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到账无效)足额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步骤如下:登录网站(http://**)→快捷入口→产权交易系统→产权线下拍卖入口→免费注册(竞买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须以本人名义进行注册,竞买申请人为企业的,须以本企业名义进行注册,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竞买申请人与注册人信息不一致的,将取消其竞买资格。)→用户登录→产权交易项目→搜索本标的名称关键词→点击报名→缴纳保证金(竞买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须从本人账户转账,竞买申请人为企业的,须从本企业账户转账,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保证金不是从竞买申请人本人或本企业账户转账的,将取消竞买资格。)

2、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价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每个相对应的拍卖价报价,方能生效。

3、本次交易采取现场竞价方式确定竞得人。成交后,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地块成交价款的一部分,转入委托方指定银行账户,未成功竞买的竞买申请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活动结束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4、现场竞价结束后,最高报价者(竞得人)应在当场签署相关文件和成交确认书。

5、如竞得人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将视为违约。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扣除拍卖佣金和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没收上缴桂东县自然资源局,并保留追偿其他损失的权利。

6、该标的以实物现状出让,地下空间规划建筑面积以外部分不属于本次出让范围。竞买申请人应进行现场踏勘或尽职调查了解出让标的的情况,一经报名,即视作完全了解标的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且愿意承担标的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

7、此次交易地块以现状为准,具体规划要求详见桂东县自然资源局各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及要求。标的成交后,面积以桂东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若有误差,不影响本次交易价格和交易结果,竞得人不得以此为由否认交易效力,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均不作调整。

8、 (略) 自然资源厅文件要求(湘自然资办发(2020)67号),竞得人需自行安装土地批后全程管理信息系统视频监控设备。

9、标的挂牌价和成交价均不包含应当交纳的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和有关价外税费和在权利登记中应当交纳的其他税费,上述费用均由竞得人另行按规定交纳。

10、竞买申请人须于2024年1月22日13点30分至14点00分之前,持有效证件(报名人是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是企业法人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带公章)、竞买保证金转账凭证及填写好的《竞买须知》(可到拍卖现场领取填写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下载填写)等资料到桂东县国有产权现场拍卖点(桂东县沤江镇桂花大道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一楼会议室)领取号牌入场。应价号牌必须由竞买申请人本人使用,不能转借他人竞买,否则竞买行为所造成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赔偿均由竞买申请人承担。竞拍人如未准时到场,视为自动放弃。每个竞买方进入会场的人数不超过2人,登记身份信息方能入场。

竞价

保证金

设定

交纳金额(人民币)

本次拍卖共15个标的,标的保证金分为四档,系统设定的保证金是最低档,请按照《桂东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拟出让地块情况汇总表》,交纳相对应的标的竞买保证金。单笔保证金可参与所有标的的竞拍,但只能竞得一宗地块。如需竞买多宗地块,则需同时缴纳多个相应标的的保证金数额。

交纳以及报名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21日 17点00分

保证金

退回

成交后,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拍卖价款的一部分,汇入委托方指定银行账户;未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活动结束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三、拍卖信息

拍卖时间及地点

2024年1月22日14点00分

桂东县国有产权现场拍卖点(桂东县沤江镇桂花大道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一楼会议室)

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竞买人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交易方式

现场拍卖

发布媒体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四、收费说明

1、竞得人需在竞得标的当日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上述约定)将本次拍卖成交价款的尾款一次性汇入桂东县自然资源局指定银行账户。

2、本次拍卖佣金按标的成交总价的3.1%计算(已包含交易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

3、本次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文件。

4、除上述费用外,本次拍卖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五、组织方、 (略) 场服务方

组织方

桂东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735-*

本次拍卖标的的权属人,按规定依法处置国有资产,按约定交付成交标的。

(略) (略) 联系电话:*

受业主委托,负责本次拍卖业务的咨询、拍卖会的组织实施、成交手续办理、保证金退还,承担本次拍卖活动的主体责任。

监督方

(略) 自然资源厅:0731-* 桂东县自然资源局:0735-*

负责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的监督管理。

市场

服务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35-*

保证金收退咨询电话:财务科0735-*

负责提供交易场地和系统、保证金收退、技术服务,对交易过程进行见证。

六、咨询和争议处理

如对本次拍卖活动有疑问的,可向组织方进行咨询;如认为本次拍卖活动有违规行为的,可向监督方投诉, (略) 场服务方进行反映,市场服务方将协助进行处理。

(略) (略)

2023年12月29日


桂东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拟出让地块情况汇总表
标的号 地块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总面积(m2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规划指标要求 竞拍保证金(万元) 起拍价(万元) 备注
容积率 建筑密度(系数)(%) 建筑控制高度(米)
标的1 GD2023GP050 沤江镇观前路
(北城安置区对面)
210 居住用地(兼容商业) 40、70 ≤5.0 ≤71.4% ≤24 50 125
标的2 GD2023GP051 沤江镇观前路
(北城安置区对面)
210 居住用地(兼容商业) 40、70 ≤5.0 ≤71.4% ≤24 50 125
标的3 GD2023GP057 沤江镇桂花大道旁
(公安业务用房旁边)
150 居住用地 70 ≤6.0 ≤100% ≤21 40 78
标的4 GD2023GP059 沤江镇桂花大道旁
(公安业务用房旁边)
150 居住用地 70 ≤6.0 ≤100% ≤21 40 78
标的5 GD2023GP060 沤江镇桂花大道旁
(公安业务用房旁边)
150 居住用地 70 ≤6.0 ≤100% ≤21 40 78
标的6 GD2023GP061 沤江镇桂花大道旁
(公安业务用房旁边)
150 居住用地 70 ≤6.0 ≤100% ≤21 40 78
标的7 GD2023GP062 沤江镇桂花大道旁
(公安业务用房旁边)
150 居住用地 70 ≤6.0 ≤100% ≤21 40 78
标的8 GD2023GP065 沤江镇增口村增口安置房旁边 124 居住用地 70 ≤5.0 ≤100% ≤18 30 56
标的9 GD2023GP066 沤江镇增口村增口安置房旁边 121 居住用地 70 ≤5.0 ≤100% ≤18 30 55
标的10 GD2023GP067 沤江镇增口村增口安置房旁边 121 居住用地 70 ≤5.0 ≤100% ≤18 30 55
标的11 GD2023GP068 沤江镇增口村增口安置房旁边 132 居住用地 70 ≤5.0 ≤100% ≤18 30 60
标的12 GD2023GP070 沤江镇增口村增口安置房旁边 128 居住用地 70 ≤5.0 ≤100% ≤18 30 58
标的13 GD2023GP077 桂东县沙田镇周江村106国道旁边 531 居住用地(兼容部分商业) 40、70 ≤3.6 ≤60% ≤24 50 165 连同地面建筑物出让(房屋43.65万元)。
标的14 GD2023GP075 桂东县沤江镇汝桂路27号 173 居住用地(兼容部分商业) 40、70 ≤4.4 ≤73% ≤24 50 168 连同地面建筑物出让(房屋16.79万元)。
标的15 GD2023GP076 桂东县沤江镇解放路13号 300.95 居住用地(兼容部分商业) 40、70 ≤4.0 ≤100% ≤16 100 380 连同地面建筑物出让(房屋1.93万元)。
合 计 2800.95 / / / / /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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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东县1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相关附件.zip

一、标的简况

标的

信息

委托方名称

桂东县自然资源局

标的

桂东县1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

标的简介

桂东县1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标的详情请见《桂东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拟出让地块情况汇总表》。拍卖标的在办理产权证照、权属变更、过户等手续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所有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地点

桂东县沙田镇、沤江镇

标的踏勘时间

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21日

二、交易条件与竞买人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拍卖起拍价

《桂东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拟出让地块情况汇总表》

意向竞买

人资格

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2、竞买申请人如涉及外资的,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的有关规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在报名截止之前有下列情形之一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拍卖:①存在骗取批准用地和非法转让、倒卖、占用土地等土地违法或犯罪行为的;②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被依法认定为闲置土地的;③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④拖欠土地出让价款的;⑤违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条款构成违约的。

相关

其他

条件

1、符合资格的竞买申请人在公告截止日(2024年1月21日17点00分)前将保证金(以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到账无效)足额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步骤如下:登录网站(http://**)→快捷入口→产权交易系统→产权线下拍卖入口→免费注册(竞买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须以本人名义进行注册,竞买申请人为企业的,须以本企业名义进行注册,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竞买申请人与注册人信息不一致的,将取消其竞买资格。)→用户登录→产权交易项目→搜索本标的名称关键词→点击报名→缴纳保证金(竞买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须从本人账户转账,竞买申请人为企业的,须从本企业账户转账,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保证金不是从竞买申请人本人或本企业账户转账的,将取消竞买资格。)

2、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价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每个相对应的拍卖价报价,方能生效。

3、本次交易采取现场竞价方式确定竞得人。成交后,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地块成交价款的一部分,转入委托方指定银行账户,未成功竞买的竞买申请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活动结束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4、现场竞价结束后,最高报价者(竞得人)应在当场签署相关文件和成交确认书。

5、如竞得人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将视为违约。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扣除拍卖佣金和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没收上缴桂东县自然资源局,并保留追偿其他损失的权利。

6、该标的以实物现状出让,地下空间规划建筑面积以外部分不属于本次出让范围。竞买申请人应进行现场踏勘或尽职调查了解出让标的的情况,一经报名,即视作完全了解标的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且愿意承担标的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

7、此次交易地块以现状为准,具体规划要求详见桂东县自然资源局各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及要求。标的成交后,面积以桂东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若有误差,不影响本次交易价格和交易结果,竞得人不得以此为由否认交易效力,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均不作调整。

8、 (略) 自然资源厅文件要求(湘自然资办发(2020)67号),竞得人需自行安装土地批后全程管理信息系统视频监控设备。

9、标的挂牌价和成交价均不包含应当交纳的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和有关价外税费和在权利登记中应当交纳的其他税费,上述费用均由竞得人另行按规定交纳。

10、竞买申请人须于2024年1月22日13点30分至14点00分之前,持有效证件(报名人是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是企业法人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带公章)、竞买保证金转账凭证及填写好的《竞买须知》(可到拍卖现场领取填写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下载填写)等资料到桂东县国有产权现场拍卖点(桂东县沤江镇桂花大道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一楼会议室)领取号牌入场。应价号牌必须由竞买申请人本人使用,不能转借他人竞买,否则竞买行为所造成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赔偿均由竞买申请人承担。竞拍人如未准时到场,视为自动放弃。每个竞买方进入会场的人数不超过2人,登记身份信息方能入场。

竞价

保证金

设定

交纳金额(人民币)

本次拍卖共15个标的,标的保证金分为四档,系统设定的保证金是最低档,请按照《桂东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拟出让地块情况汇总表》,交纳相对应的标的竞买保证金。单笔保证金可参与所有标的的竞拍,但只能竞得一宗地块。如需竞买多宗地块,则需同时缴纳多个相应标的的保证金数额。

交纳以及报名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21日 17点00分

保证金

退回

成交后,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拍卖价款的一部分,汇入委托方指定银行账户;未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活动结束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三、拍卖信息

拍卖时间及地点

2024年1月22日14点00分

桂东县国有产权现场拍卖点(桂东县沤江镇桂花大道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一楼会议室)

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竞买人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交易方式

现场拍卖

发布媒体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四、收费说明

1、竞得人需在竞得标的当日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上述约定)将本次拍卖成交价款的尾款一次性汇入桂东县自然资源局指定银行账户。

2、本次拍卖佣金按标的成交总价的3.1%计算(已包含交易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

3、本次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文件。

4、除上述费用外,本次拍卖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五、组织方、 (略) 场服务方

组织方

桂东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735-*

本次拍卖标的的权属人,按规定依法处置国有资产,按约定交付成交标的。

(略) (略) 联系电话:*

受业主委托,负责本次拍卖业务的咨询、拍卖会的组织实施、成交手续办理、保证金退还,承担本次拍卖活动的主体责任。

监督方

(略) 自然资源厅:0731-* 桂东县自然资源局:0735-*

负责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的监督管理。

市场

服务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35-*

保证金收退咨询电话:财务科0735-*

负责提供交易场地和系统、保证金收退、技术服务,对交易过程进行见证。

六、咨询和争议处理

如对本次拍卖活动有疑问的,可向组织方进行咨询;如认为本次拍卖活动有违规行为的,可向监督方投诉, (略) 场服务方进行反映,市场服务方将协助进行处理。

(略) (略)

2023年12月29日


桂东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拟出让地块情况汇总表
标的号 地块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总面积(m2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规划指标要求 竞拍保证金(万元) 起拍价(万元) 备注
容积率 建筑密度(系数)(%) 建筑控制高度(米)
标的1 GD2023GP050 沤江镇观前路
(北城安置区对面)
210 居住用地(兼容商业) 40、70 ≤5.0 ≤71.4% ≤24 50 125
标的2 GD2023GP051 沤江镇观前路
(北城安置区对面)
210 居住用地(兼容商业) 40、70 ≤5.0 ≤71.4% ≤24 50 125
标的3 GD2023GP057 沤江镇桂花大道旁
(公安业务用房旁边)
150 居住用地 70 ≤6.0 ≤100% ≤21 40 78
标的4 GD2023GP059 沤江镇桂花大道旁
(公安业务用房旁边)
150 居住用地 70 ≤6.0 ≤100% ≤21 40 78
标的5 GD2023GP060 沤江镇桂花大道旁
(公安业务用房旁边)
150 居住用地 70 ≤6.0 ≤100% ≤21 40 78
标的6 GD2023GP061 沤江镇桂花大道旁
(公安业务用房旁边)
150 居住用地 70 ≤6.0 ≤100% ≤21 40 78
标的7 GD2023GP062 沤江镇桂花大道旁
(公安业务用房旁边)
150 居住用地 70 ≤6.0 ≤100% ≤21 40 78
标的8 GD2023GP065 沤江镇增口村增口安置房旁边 124 居住用地 70 ≤5.0 ≤100% ≤18 30 56
标的9 GD2023GP066 沤江镇增口村增口安置房旁边 121 居住用地 70 ≤5.0 ≤100% ≤18 30 55
标的10 GD2023GP067 沤江镇增口村增口安置房旁边 121 居住用地 70 ≤5.0 ≤100% ≤18 30 55
标的11 GD2023GP068 沤江镇增口村增口安置房旁边 132 居住用地 70 ≤5.0 ≤100% ≤18 30 60
标的12 GD2023GP070 沤江镇增口村增口安置房旁边 128 居住用地 70 ≤5.0 ≤100% ≤18 30 58
标的13 GD2023GP077 桂东县沙田镇周江村106国道旁边 531 居住用地(兼容部分商业) 40、70 ≤3.6 ≤60% ≤24 50 165 连同地面建筑物出让(房屋43.65万元)。
标的14 GD2023GP075 桂东县沤江镇汝桂路27号 173 居住用地(兼容部分商业) 40、70 ≤4.4 ≤73% ≤24 50 168 连同地面建筑物出让(房屋16.79万元)。
标的15 GD2023GP076 桂东县沤江镇解放路13号 300.95 居住用地(兼容部分商业) 40、70 ≤4.0 ≤100% ≤16 100 380 连同地面建筑物出让(房屋1.93万元)。
合 计 2800.95 / / / / /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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