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兴花园B520、B522房屋第二次挂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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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兴花园B520、B522房屋第二次挂牌公告

公告信息
项目名称 和兴花园B520、B522房屋(第二次)
项目编号 GYZC*
标的名称 和兴花园B520、B522房屋(第二次)
标的编号 GYZC*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房屋类)资产项目交易公告

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称“挂牌方”)以网上竞价方式对和兴花园B520、B522房屋(第二次)的进行网上公开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及基本情况

坐落

面积

(㎡)

用途

起始价

(元)

报价增幅

(元)

保证金

(元)

(略) 莞城区八达路和兴花园B520、B522

68.48

住宅

*

10000

*

(说明:标的具体信息详见房地产估价报告)

目前属于闲置状态,无租借纠纷,产权关系清晰,无查封抵押。权属状态:现势;权属人: (略) 科学技术委员会 ;权利共有情况:单独所有 ;权属证号:粤房地证字第*号。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本次挂牌可单独或联合申请竞买。

三、现场查勘

(一)查勘时间:2024年1月10日9时至17时

(二)查勘地址: (略) 莞城区八达路和兴花园B520、B522。

(三)联系人:李雪冰

(四)联系方式:0769-*

四、本次网上挂牌交易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本次交易只要满足一个或一个以上竞买申请人、竞买价不低于保留价,即可成交。

五、本次网上挂牌交易活动通过网上交易系统(http://**)进行。挂牌交易的具体要求可详见《网上挂牌竞买须知》,申请人可在交易系统下载挂牌交易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与竞买。

六、挂牌时间

(一)公告时间: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17日。

(二)报名和缴交竞买保证金时间: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17日17:00。(缴交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交换到网上交易系统数据库时间为准。)

(三)报价期限:2024年1月18日9:00至2024年1月26日11:00。此后进入限时竞价环节。

七、竞买保证金缴退情况

保证金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缴纳,申请人汇出账户名称必须与申请人名称一致。

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须缴纳完成交价款后,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上传《竞买保证金退款申请》和缴清成交价款及税费的证明文件,挂牌方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原账户;未竞得人办理保证金退款的,须在系统上传《竞买保证金退款申请》,经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原账户。如竞得人逾期未缴付成交价款,即被视为违约,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由委托方依法处理。

八、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

竞得入选人在网上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挂牌方预约,并按照如下情况携带所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竞得入选人为自然人的须携带个人居民身份证、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等;

(二)竞得入选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经合法登记的组织证明书或经有关部门核准颁发的相关组织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被委托方身份证明文件、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等。

逾期将被视为放弃竞得入选人资格,竞得入选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其所缴付的保证金将由委托方向挂牌方申请转入委托方指定账户。

九、成交价款支付情况

竞得人在签署《成交结果确认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指定的收款账号(以非税缴款通知书为准)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并按有关规定付清相关税费。

十、标的移交

(一)经挂牌成交的,在竞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税费并在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后15个工作日内,由委托方将标的按现状现貌移交给竞得人;自挂牌标的实物移交之日起,挂牌标的的全部风险转移给竞得人,标的毁损、灭失、拆迁、征收以及造成第三人损害的,均由竞得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挂牌成交后涉及权证登记或变更的,由竞得人自行办理,委托方协助竞得人办理过户、交接等手续。

(三)本标的最终只允许过户至竞得人名下,即最终证载产权方名称须和竞得人名称一致。

挂牌方不负责清场、不负责交付。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挂牌按标的现状交易,交易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挂牌方及委托方不保证交易标的不具有其他未说明的瑕疵,竞买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至标的物现场查勘,充分了解标的实际情况

(二)标的的实际面积以不动产登记管理等部门最终核定为准,面积如有差异,成交款不退不赔。

(三)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表明愿意按照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并已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其不得在成交后以未踏勘现场等为由对标的物相关情况提出异议或拒付成交价款、税费。挂牌方及委托方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责任和保修责任。

(四)根据 (略) ( (略) )发布的房屋限购政策,自然人竞买时应当符合现行 (略) ( (略) )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实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如因竞得人限购、限贷等购房资格、贷款资格问题,导致交易房屋不能网签、不能过户登记、不能贷款等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五)本次标的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金需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实际缴交金额以税务部门计算为准。

(六)拍卖标的移交之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滞纳金(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影声天线费、卫生清洁费、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等)由委托方负责并于办理标的实物移交前缴清;标的移交后产生的上述费用及滞纳金由竞得人承担。

(七)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不接受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八)各有关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其他币种恕不接受。

(九)本次网上挂牌交易的具体要求可详见《网上挂牌竞买须知》,申请人可自行下载相关挂牌交易资料。

十二、联系方式

委托方: (略) 科学技术局

联系人:李雪冰

联系电话:0769-*

(略) 科学技术局

2023年12月29日


网上挂牌竞买须知.pdf
项目现场图片(和兴花园B520、B522).zip
交易公告.pdf
公告信息
项目名称 和兴花园B520、B522房屋(第二次)
项目编号 GYZC*
标的名称 和兴花园B520、B522房屋(第二次)
标的编号 GYZC*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房屋类)资产项目交易公告

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称“挂牌方”)以网上竞价方式对和兴花园B520、B522房屋(第二次)的进行网上公开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及基本情况

坐落

面积

(㎡)

用途

起始价

(元)

报价增幅

(元)

保证金

(元)

(略) 莞城区八达路和兴花园B520、B522

68.48

住宅

*

10000

*

(说明:标的具体信息详见房地产估价报告)

目前属于闲置状态,无租借纠纷,产权关系清晰,无查封抵押。权属状态:现势;权属人: (略) 科学技术委员会 ;权利共有情况:单独所有 ;权属证号:粤房地证字第*号。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本次挂牌可单独或联合申请竞买。

三、现场查勘

(一)查勘时间:2024年1月10日9时至17时

(二)查勘地址: (略) 莞城区八达路和兴花园B520、B522。

(三)联系人:李雪冰

(四)联系方式:0769-*

四、本次网上挂牌交易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本次交易只要满足一个或一个以上竞买申请人、竞买价不低于保留价,即可成交。

五、本次网上挂牌交易活动通过网上交易系统(http://**)进行。挂牌交易的具体要求可详见《网上挂牌竞买须知》,申请人可在交易系统下载挂牌交易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与竞买。

六、挂牌时间

(一)公告时间: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17日。

(二)报名和缴交竞买保证金时间: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17日17:00。(缴交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交换到网上交易系统数据库时间为准。)

(三)报价期限:2024年1月18日9:00至2024年1月26日11:00。此后进入限时竞价环节。

七、竞买保证金缴退情况

保证金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缴纳,申请人汇出账户名称必须与申请人名称一致。

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须缴纳完成交价款后,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上传《竞买保证金退款申请》和缴清成交价款及税费的证明文件,挂牌方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原账户;未竞得人办理保证金退款的,须在系统上传《竞买保证金退款申请》,经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原账户。如竞得人逾期未缴付成交价款,即被视为违约,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由委托方依法处理。

八、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

竞得入选人在网上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挂牌方预约,并按照如下情况携带所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竞得入选人为自然人的须携带个人居民身份证、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等;

(二)竞得入选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经合法登记的组织证明书或经有关部门核准颁发的相关组织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被委托方身份证明文件、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等。

逾期将被视为放弃竞得入选人资格,竞得入选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其所缴付的保证金将由委托方向挂牌方申请转入委托方指定账户。

九、成交价款支付情况

竞得人在签署《成交结果确认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指定的收款账号(以非税缴款通知书为准)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并按有关规定付清相关税费。

十、标的移交

(一)经挂牌成交的,在竞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税费并在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后15个工作日内,由委托方将标的按现状现貌移交给竞得人;自挂牌标的实物移交之日起,挂牌标的的全部风险转移给竞得人,标的毁损、灭失、拆迁、征收以及造成第三人损害的,均由竞得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挂牌成交后涉及权证登记或变更的,由竞得人自行办理,委托方协助竞得人办理过户、交接等手续。

(三)本标的最终只允许过户至竞得人名下,即最终证载产权方名称须和竞得人名称一致。

挂牌方不负责清场、不负责交付。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挂牌按标的现状交易,交易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挂牌方及委托方不保证交易标的不具有其他未说明的瑕疵,竞买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至标的物现场查勘,充分了解标的实际情况

(二)标的的实际面积以不动产登记管理等部门最终核定为准,面积如有差异,成交款不退不赔。

(三)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表明愿意按照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并已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其不得在成交后以未踏勘现场等为由对标的物相关情况提出异议或拒付成交价款、税费。挂牌方及委托方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责任和保修责任。

(四)根据 (略) ( (略) )发布的房屋限购政策,自然人竞买时应当符合现行 (略) ( (略) )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实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如因竞得人限购、限贷等购房资格、贷款资格问题,导致交易房屋不能网签、不能过户登记、不能贷款等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五)本次标的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金需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实际缴交金额以税务部门计算为准。

(六)拍卖标的移交之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滞纳金(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影声天线费、卫生清洁费、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等)由委托方负责并于办理标的实物移交前缴清;标的移交后产生的上述费用及滞纳金由竞得人承担。

(七)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不接受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八)各有关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其他币种恕不接受。

(九)本次网上挂牌交易的具体要求可详见《网上挂牌竞买须知》,申请人可自行下载相关挂牌交易资料。

十二、联系方式

委托方: (略) 科学技术局

联系人:李雪冰

联系电话:0769-*

(略) 科学技术局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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