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海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秦海资规告字20241号-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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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海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秦海资规告字20241号-01

(略) 海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秦海资规告字(2024)1号

经海港区人民政府批准, (略) 海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两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M2)

规划

用途

出让

年限

规划指标要求

竞买保证金(万元)

土地单价(万元/亩)

容积率

建筑

系数

绿地率

2023-07

东至规划用地范围线,西至规划富新路道路红线,北至规划路道路红线,南至燕山大街规划绿线。

*.21

二类工业用地

50

≥1.0

≥40%

5%-15%

6000

30

2023-34

兴民街以南、规划路以东

33458.85

工业用地

50

≥1.0

≥40%

5%-15%

1500

30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境外机构或境外人员及其控股、参股公司、欠缴土地出让金、严重失信的个人和企业及法 (略) 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必须提交联合竞买协议书。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设有底价)。

    四、2023-07号地块执行“标准地+承诺制”管控指标出让,根据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2023)07号“标准地+承诺制”地块管控指标的相关意见》,标准地管控指标:投资强度≥300万元/亩;产业类型属于制造业;产出标准:产业项目亩均税收不低于20万元/亩;能耗标准:(一)非“两高”项目。1.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标煤以下,且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下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可不编制单独的节能报告,可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中对项目能源利用情况、节能措施情况和能效水平进行分析,节能审查机构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2.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标煤以上、5000吨标煤以下的项目,工业增加值能耗≤1.0832吨标准煤/万元。3.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煤以上的项目,工业增加值能耗≤0.78吨标准煤/万元。(二)“两高”项目。 (略) “两高”项目实施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对已列入国家、省清单的“两高”项目,积极协调办理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助力项目早日落地见效。“两高”项目范围:目前暂以煤电、石化、化工、煤化工、钢铁、焦化、建材、有色等行业为重点。

    2023-07号地块新建大于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其他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

    2023-07号地块地块内工业厂房应采用钢结构方式建设。地块内新建公共建筑应按绿色建筑标准且应安装太阳能系统,太阳能系统应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并同步进行方案审查。其中单体地上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应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并采用装配式方式建设。

    2023-07号地块满足《 (略) (略) 专项规划(2017-2030)》文本及《 (略) (略) 建设管理办法》相关指标要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0%,年径流污染控制率≥70%;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建设:生态停车场、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透水铺装、储水罐等海绵技术手段。

    2023-34号地块执行“标准地+承诺制”管控指标出让,标准地管控指标:投资强度≥300万元/亩;产出标准:项目属于 C门类制造业,要求亩均税收不低于25万元/亩;能耗标准:(一)非“两高”项目。1.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标煤以下,且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下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可不编制单独的节能报告,可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中对项目能源利用情况、节能措施情况和能效水平进行分析,节能审查机构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2.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标煤以上、5000吨标煤以下的项目,工业增加值能耗≤1.0832吨标准煤/万元。3.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煤以上的项目,工业增加值能耗≤0.78吨标准煤/万元。(二)“两高”项目。 (略) “两高”项目实施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对已列入国家、省清单的“两高”项目,积极协调办理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助力项目早日落地见效。“两高”项目范围:目前暂以煤电、石化、化工煤化工、钢铁、焦化、建材、有色等行业为重点。

    2023-34号地块受让人应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意见:地块内新建建筑应安装太阳能系统,可再生能源替代率应达到7%以上,可再生能源应用系统应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并同步进行方案审查。工业厂房应采用钢结构方式建设。新建公共建筑应按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其中单体地上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应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并应采用装配式方式建设。

    2023-34号地块受让人应 (略) (略) 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项目需满足《 (略) (略) 专项规划》及《 (略) (略) 建设管理办法》相关指标要求,并按照《 (略) 八个技术导则》进行施工建设。 (略) 建设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新建项目应≥70%,改造项目≥65%,年径流污染削减率(SS)应≥50%;按照规划设计要求采用:生态停车场、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透水铺装、集蓄雨水设施及雨水回用设施等海绵技术手段。

    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于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26 (略) 海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获取挂牌出让文件,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29 (略) 海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提交书面申请。

    五、交纳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下午5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定于2024年1月22日上午9:30分至2024年1月31日上午9:4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挂牌截止时间如下:

    2023-07号地块:2024年1月31日上午9:30分;

    2023-34号地块:2024年1月31日上午9:40分;

    以现场见证人员确认的时间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挂牌地块竞买人报价必须采用统一制作的《挂牌竞买报价单》。必须进行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报价方式。

    3、举报投诉电话: (略) 海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0335-*。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略) 海港区迎宾路 (略) 海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211室。

    联系电话:0335-*

    联 系 人:闫先生 苏女士

    (略) 海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2日

(略) 海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秦海资规告字(2024)1号

经海港区人民政府批准, (略) 海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两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M2)

规划

用途

出让

年限

规划指标要求

竞买保证金(万元)

土地单价(万元/亩)

容积率

建筑

系数

绿地率

2023-07

东至规划用地范围线,西至规划富新路道路红线,北至规划路道路红线,南至燕山大街规划绿线。

*.21

二类工业用地

50

≥1.0

≥40%

5%-15%

6000

30

2023-34

兴民街以南、规划路以东

33458.85

工业用地

50

≥1.0

≥40%

5%-15%

1500

30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境外机构或境外人员及其控股、参股公司、欠缴土地出让金、严重失信的个人和企业及法 (略) 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必须提交联合竞买协议书。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设有底价)。

    四、2023-07号地块执行“标准地+承诺制”管控指标出让,根据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2023)07号“标准地+承诺制”地块管控指标的相关意见》,标准地管控指标:投资强度≥300万元/亩;产业类型属于制造业;产出标准:产业项目亩均税收不低于20万元/亩;能耗标准:(一)非“两高”项目。1.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标煤以下,且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下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可不编制单独的节能报告,可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中对项目能源利用情况、节能措施情况和能效水平进行分析,节能审查机构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2.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标煤以上、5000吨标煤以下的项目,工业增加值能耗≤1.0832吨标准煤/万元。3.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煤以上的项目,工业增加值能耗≤0.78吨标准煤/万元。(二)“两高”项目。 (略) “两高”项目实施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对已列入国家、省清单的“两高”项目,积极协调办理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助力项目早日落地见效。“两高”项目范围:目前暂以煤电、石化、化工、煤化工、钢铁、焦化、建材、有色等行业为重点。

    2023-07号地块新建大于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其他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

    2023-07号地块地块内工业厂房应采用钢结构方式建设。地块内新建公共建筑应按绿色建筑标准且应安装太阳能系统,太阳能系统应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并同步进行方案审查。其中单体地上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应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并采用装配式方式建设。

    2023-07号地块满足《 (略) (略) 专项规划(2017-2030)》文本及《 (略) (略) 建设管理办法》相关指标要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0%,年径流污染控制率≥70%;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建设:生态停车场、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透水铺装、储水罐等海绵技术手段。

    2023-34号地块执行“标准地+承诺制”管控指标出让,标准地管控指标:投资强度≥300万元/亩;产出标准:项目属于 C门类制造业,要求亩均税收不低于25万元/亩;能耗标准:(一)非“两高”项目。1.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标煤以下,且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下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可不编制单独的节能报告,可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中对项目能源利用情况、节能措施情况和能效水平进行分析,节能审查机构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2.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标煤以上、5000吨标煤以下的项目,工业增加值能耗≤1.0832吨标准煤/万元。3.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煤以上的项目,工业增加值能耗≤0.78吨标准煤/万元。(二)“两高”项目。 (略) “两高”项目实施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对已列入国家、省清单的“两高”项目,积极协调办理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助力项目早日落地见效。“两高”项目范围:目前暂以煤电、石化、化工煤化工、钢铁、焦化、建材、有色等行业为重点。

    2023-34号地块受让人应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意见:地块内新建建筑应安装太阳能系统,可再生能源替代率应达到7%以上,可再生能源应用系统应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并同步进行方案审查。工业厂房应采用钢结构方式建设。新建公共建筑应按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其中单体地上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应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并应采用装配式方式建设。

    2023-34号地块受让人应 (略) (略) 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项目需满足《 (略) (略) 专项规划》及《 (略) (略) 建设管理办法》相关指标要求,并按照《 (略) 八个技术导则》进行施工建设。 (略) 建设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新建项目应≥70%,改造项目≥65%,年径流污染削减率(SS)应≥50%;按照规划设计要求采用:生态停车场、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透水铺装、集蓄雨水设施及雨水回用设施等海绵技术手段。

    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于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26 (略) 海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获取挂牌出让文件,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29 (略) 海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提交书面申请。

    五、交纳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下午5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定于2024年1月22日上午9:30分至2024年1月31日上午9:4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挂牌截止时间如下:

    2023-07号地块:2024年1月31日上午9:30分;

    2023-34号地块:2024年1月31日上午9:40分;

    以现场见证人员确认的时间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挂牌地块竞买人报价必须采用统一制作的《挂牌竞买报价单》。必须进行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报价方式。

    3、举报投诉电话: (略) 海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0335-*。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略) 海港区迎宾路 (略) 海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211室。

    联系电话:0335-*

    联 系 人:闫先生 苏女士

    (略) 海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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