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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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略) 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温政务中心土告字〔2024〕1号

(略) 人民政府(委托龙湾区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 (略) 永强北片区永中单元G-04a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略) 永强北片区永中单元G-04a地块

宗地面积:

57169平方米

宗地坐落:

(略) 龙湾区永中街道普门村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1.0且≤1.05

建筑密度(%):

≤40%

绿地率(%):

≥29%

建筑限高(室外地坪至女儿墙顶高度):

≤36米(文保建设控制地带内建筑高度≤15米)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

起始价:

88000万元

加价幅度:

人民币500万元或其整数倍

保证金:

1760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4年1月24日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24年2月4日9时00分

备注:

1、本次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 (略) 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以及其他需向政府相关部门缴纳的各项税费,竞得人按规定自行向有关部门缴纳。2、具体出让范围以 (略) 于2023年5月19日出具的XY23-111号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为准。3、具体地块规划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2023]规划条件03005号)为准。

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须知》为准。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2.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3.竞买人如为自然人、其他组织或龙湾区(不含温州生态园区)外注册的法人,竞得后10个工作日内须在龙湾区(不含温州生态园区)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 (略) ,并以新设立的独 (略) 凭已签订的《 (略) 永强北片区永中单元G-04a地块开发建设监管协议》、《永中单元G-04b地块、G-03地块绿化带及普门直河人行桥工程代建合同》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签订《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 (略) 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 (略) 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24年1月24日9时00分至2024年2月2日17时00分。

七、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2月2日17时00分。

八、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 (略) 政务服务管理中心(会展路1268号 (略) 民中心 A座4楼)

联系电话:

土地交易处: 0577-* 王女士

地块联系人: 0577-* 刘先生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政务服务管理中心

2024年1月3日

(略) 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温政务中心土告字〔2024〕1号

(略) 人民政府(委托龙湾区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 (略) 永强北片区永中单元G-04a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略) 永强北片区永中单元G-04a地块

宗地面积:

57169平方米

宗地坐落:

(略) 龙湾区永中街道普门村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1.0且≤1.05

建筑密度(%):

≤40%

绿地率(%):

≥29%

建筑限高(室外地坪至女儿墙顶高度):

≤36米(文保建设控制地带内建筑高度≤15米)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

起始价:

88000万元

加价幅度:

人民币500万元或其整数倍

保证金:

1760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4年1月24日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24年2月4日9时00分

备注:

1、本次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 (略) 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以及其他需向政府相关部门缴纳的各项税费,竞得人按规定自行向有关部门缴纳。2、具体出让范围以 (略) 于2023年5月19日出具的XY23-111号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为准。3、具体地块规划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2023]规划条件03005号)为准。

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须知》为准。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2.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3.竞买人如为自然人、其他组织或龙湾区(不含温州生态园区)外注册的法人,竞得后10个工作日内须在龙湾区(不含温州生态园区)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 (略) ,并以新设立的独 (略) 凭已签订的《 (略) 永强北片区永中单元G-04a地块开发建设监管协议》、《永中单元G-04b地块、G-03地块绿化带及普门直河人行桥工程代建合同》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签订《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 (略) 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 (略) 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24年1月24日9时00分至2024年2月2日17时00分。

七、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2月2日17时00分。

八、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 (略) 政务服务管理中心(会展路1268号 (略) 民中心 A座4楼)

联系电话:

土地交易处: 0577-* 王女士

地块联系人: 0577-* 刘先生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政务服务管理中心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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