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传华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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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传华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公告

兹有张传华(身份证号*014)于2024年1月4日向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申请登记的土地位于广场南路土管小区D幢401号,面积22.68平方米,土地证号:湖国用(2005)第0050号,取得方式为出让,现因原土地使用人吴晓逸无法联系,不能到场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手续。由于该处房产于2013年7月29日已办理过户手续,取得证号为湖房权证字第*号房屋所有权证书。本着尊重事实,便民利民的原则,不动产登记中心拟对张传华的申请予以受理,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十五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向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申请,期满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对上述住户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


特此公告

湖口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4日


兹有张传华(身份证号*014)于2024年1月4日向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申请登记的土地位于广场南路土管小区D幢401号,面积22.68平方米,土地证号:湖国用(2005)第0050号,取得方式为出让,现因原土地使用人吴晓逸无法联系,不能到场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手续。由于该处房产于2013年7月29日已办理过户手续,取得证号为湖房权证字第*号房屋所有权证书。本着尊重事实,便民利民的原则,不动产登记中心拟对张传华的申请予以受理,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十五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向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申请,期满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对上述住户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


特此公告

湖口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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