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永定区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龙岩市永定区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永自然资〔2023〕198号
(略) 永定区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略) 永定区人民政府批准, (略) 永定区自然资源局决定拍卖出让两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标的的基本情况、规划指标要求和出让说明
(一)出让标的概况 单位:平方米 、万元(人民币)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出让(规划)面积(㎡) | 规划土地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 | 出让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2023-拍-13 | 永定区西溪乡客家古镇西侧 | 16133.46 |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铺、商场,不含商业办公) | ≥1.1且<1.5 | ≤32% | ≥30% | 住宅70年,商服40年 | 3200 | 640 |
2023-拍-14 | (略) 社区沿河大道旁 | 22466.72 |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铺、商场,不含商业办公) | ≥1.8且<2.6 | ≤25% | ≥30% | 住宅70年,商服40年 | 6800 | 1360 |
(二)出让宗地特别说明
1.本次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有意竞买人可至实地踏看,地形地貌以公告之日起至**日的现状为准);
2.本次拍卖地块建筑规划设计方案必须报区直有关部门审查;按人防规定需建设人防工程的,竞得人须按人防工程的规范要求建设,拍卖地块的地址钻探、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办理不动产权证和其他相关手续费用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3.拍卖地块信息:
永定区北环路S4地块(2023-拍-13)位于永定区西溪乡客家古镇西侧,出让面积(规划面积)16133.46平方米,出让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铺、商场,不含商业办公),出让年限为住宅70年,商服40年。出让规划控制 (略) 永定区自然资源局出具的《永定区北环路S4地块出让规划条件》及红线图确定,以土地现状(净地)供地。拍卖起始价3200万元(人民币,下同),竞买保证金按起始价的20%确定为64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不设保留价。
(略) 片区*-04-B-02地块(2023-拍-14)位 (略) 社区沿河大道旁,出让面积(规划面积)22466.72平方米,出让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铺、商场,不含商业办公),出让年限为住宅70年,商服40年。出让规划控制 (略) 永定区自然资源局出具的《 (略) 片区*-04-B-02地块出让规划条件》及红线图确定,以土地现状(净地)供地。拍卖起始价6800万元(人民币,下同),竞买保证金按起始价的20%确定为136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不设保留价。
4.出让金缴交方式:(分二期缴清)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必须缴纳成交价款50%的首付款(含定金),余款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付清。
5.交地时间及动工开发建设期限:自土地出让金缴清之日起十个月内交地开发建设期限为三年,自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自动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有意竞买者可于报名期限内到报名地点索取有关拍卖资料,报名时应提供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文件资料,并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拍卖出让”方式。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资料》,竞买申请人应当认真参阅我局制作的《拍卖资料》。申请人参加竞买并提交竞买申请和承诺书,则视为接受拍卖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出让合同条款等公开出让文件规定,愿意承受相应责任。
竞买申请人可于**日至12月11日的正常上班时间, (略) 永定区自然资源局管制利用股获取拍卖出让文件资料。
竞买申请人可于**日至12月11日, (略) 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网址为http://**_fjzpg/Main/Index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及提交报名资料的截止时间为**日15时00分00秒(保证金需在此时此刻前到账方为有效)。
经审查,竞买申请人按本公告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相关报名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日1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其参加拍卖会。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日上午1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定分中心( (略) 永定区广电大厦七楼)举行。
五、本次拍卖不设保留价,不设最高限价,价高者得。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出让成交价款以人民币按总地价计算,成交价款为土地出让金,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耕地占用税、契税等其它相关税费;按规定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耕地占用税等其它相关税费均由竞得人自行缴纳。
(二)竞得人在拍卖成交后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后10个工作 (略) 永定区自然资源局与出让人正式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必须缴纳宗地成交价款50%的首付款(含定金),余款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付清。
(三)竞买成交后,竞得人的地块竞买保证金即可计入成交价款,作为出让合同定金;竞买未成交的,地块竞买保证金在本次拍卖会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但不计利息。
(四)申请人竞得土地后,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须竞得人提出书面申请,在竞得人按约定(应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 (略) 注册登记手续后,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可以根据中标结果与竞得人先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待竞得人按约定(应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 (略) 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五)本公告与其他所有出让文件资料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对竞买人竞买、签约和履行合同均有约束力。
七、 (略) 永定区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享有解释权。
八、联系方式与竞买保证金帐户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永定区凤城街道南通路70号 ;
联系电话:0597-* ;
联 系 人:管制利用股工作人员 ;
(二)竞买保证金帐户:
开户单位: (略) 公共 (略) 永定分公司;
开 户 行:兴业银行永定支行 ;
帐 号:1730 1010 0100 1630 71 ;
开户名称: (略) 公共 (略) 永定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永定支行 ;
帐 号:4052 7505 9583 ;
开户名称: (略) 公共 (略) 永定分公司;
开 户 行:建设银行永定支行 ;
帐 号:3505 0169 7207 0000 0218 ;
(三)土地出让金帐户以成交后税务系统确定为准。
(略) 永定区自然资源局
**日
(略) 永定区自然资源局 **日印发
永自然资〔2023〕198号
(略) 永定区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略) 永定区人民政府批准, (略) 永定区自然资源局决定拍卖出让两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标的的基本情况、规划指标要求和出让说明
(一)出让标的概况 单位:平方米 、万元(人民币)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出让(规划)面积(㎡) | 规划土地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 | 出让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2023-拍-13 | 永定区西溪乡客家古镇西侧 | 16133.46 |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铺、商场,不含商业办公) | ≥1.1且<1.5 | ≤32% | ≥30% | 住宅70年,商服40年 | 3200 | 640 |
2023-拍-14 | (略) 社区沿河大道旁 | 22466.72 |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铺、商场,不含商业办公) | ≥1.8且<2.6 | ≤25% | ≥30% | 住宅70年,商服40年 | 6800 | 1360 |
(二)出让宗地特别说明
1.本次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有意竞买人可至实地踏看,地形地貌以公告之日起至**日的现状为准);
2.本次拍卖地块建筑规划设计方案必须报区直有关部门审查;按人防规定需建设人防工程的,竞得人须按人防工程的规范要求建设,拍卖地块的地址钻探、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办理不动产权证和其他相关手续费用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3.拍卖地块信息:
永定区北环路S4地块(2023-拍-13)位于永定区西溪乡客家古镇西侧,出让面积(规划面积)16133.46平方米,出让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铺、商场,不含商业办公),出让年限为住宅70年,商服40年。出让规划控制 (略) 永定区自然资源局出具的《永定区北环路S4地块出让规划条件》及红线图确定,以土地现状(净地)供地。拍卖起始价3200万元(人民币,下同),竞买保证金按起始价的20%确定为64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不设保留价。
(略) 片区*-04-B-02地块(2023-拍-14)位 (略) 社区沿河大道旁,出让面积(规划面积)22466.72平方米,出让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铺、商场,不含商业办公),出让年限为住宅70年,商服40年。出让规划控制 (略) 永定区自然资源局出具的《 (略) 片区*-04-B-02地块出让规划条件》及红线图确定,以土地现状(净地)供地。拍卖起始价6800万元(人民币,下同),竞买保证金按起始价的20%确定为136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不设保留价。
4.出让金缴交方式:(分二期缴清)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必须缴纳成交价款50%的首付款(含定金),余款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付清。
5.交地时间及动工开发建设期限:自土地出让金缴清之日起十个月内交地开发建设期限为三年,自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自动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有意竞买者可于报名期限内到报名地点索取有关拍卖资料,报名时应提供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文件资料,并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拍卖出让”方式。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资料》,竞买申请人应当认真参阅我局制作的《拍卖资料》。申请人参加竞买并提交竞买申请和承诺书,则视为接受拍卖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出让合同条款等公开出让文件规定,愿意承受相应责任。
竞买申请人可于**日至12月11日的正常上班时间, (略) 永定区自然资源局管制利用股获取拍卖出让文件资料。
竞买申请人可于**日至12月11日, (略) 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网址为http://**_fjzpg/Main/Index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及提交报名资料的截止时间为**日15时00分00秒(保证金需在此时此刻前到账方为有效)。
经审查,竞买申请人按本公告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相关报名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日1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其参加拍卖会。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日上午1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定分中心( (略) 永定区广电大厦七楼)举行。
五、本次拍卖不设保留价,不设最高限价,价高者得。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出让成交价款以人民币按总地价计算,成交价款为土地出让金,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耕地占用税、契税等其它相关税费;按规定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耕地占用税等其它相关税费均由竞得人自行缴纳。
(二)竞得人在拍卖成交后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后10个工作 (略) 永定区自然资源局与出让人正式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必须缴纳宗地成交价款50%的首付款(含定金),余款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付清。
(三)竞买成交后,竞得人的地块竞买保证金即可计入成交价款,作为出让合同定金;竞买未成交的,地块竞买保证金在本次拍卖会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但不计利息。
(四)申请人竞得土地后,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须竞得人提出书面申请,在竞得人按约定(应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 (略) 注册登记手续后,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可以根据中标结果与竞得人先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待竞得人按约定(应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 (略) 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五)本公告与其他所有出让文件资料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对竞买人竞买、签约和履行合同均有约束力。
七、 (略) 永定区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享有解释权。
八、联系方式与竞买保证金帐户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永定区凤城街道南通路70号 ;
联系电话:0597-* ;
联 系 人:管制利用股工作人员 ;
(二)竞买保证金帐户:
开户单位: (略) 公共 (略) 永定分公司;
开 户 行:兴业银行永定支行 ;
帐 号:1730 1010 0100 1630 71 ;
开户名称: (略) 公共 (略) 永定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永定支行 ;
帐 号:4052 7505 9583 ;
开户名称: (略) 公共 (略) 永定分公司;
开 户 行:建设银行永定支行 ;
帐 号:3505 0169 7207 0000 0218 ;
(三)土地出让金帐户以成交后税务系统确定为准。
(略) 永定区自然资源局
**日
(略) 永定区自然资源局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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