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江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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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衢江分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衢江告字[2024]2号

经衢江区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衢江分局决 (略) 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衢江区104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

面积(㎡)

土地

用途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使用年限(年)

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建筑面积

衢江区104号地块

衢江城区范围内,东迹大道以北,樟潭路以东

10598

商务金融用地

≥1.5且≤1.8

≤40%

≥20%

计容建筑面积≥15897平方米且≤19076平方米

40

1841(含人防工程)

370

注:拍卖出让地块规划指标详见国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略) 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非衢江区的企业法人竞买成功后,必须在衢江区申请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行土地受让和开发建设。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竞地价”的拍卖方式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申请人数字证书办理

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活动的申请人,应先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办理数字证书请参阅“ (略) 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帮助中心/数字证书”,服务电话:400-0878-198;受理单位:杭州 (略) ;地址: (略) 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D幢19层。

五、出让资料获取

本次公开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须知。 (略) 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进入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系统,选择公告信息/云上读地, (略) 衢江区子系统,选择拟竞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本次公开出让相关资料。

六、报名时间、竞买保证金缴纳和拍卖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日17:00至**日17:00;

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日17:00;

拍卖时间: **日10:00。

增价幅度:增价幅度为20万元的整数或倍数。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规划要求详见《 (略) 区国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衢资规条字(衢江)〔2024〕2号)。《规划条件》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衢江分局负责解释,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应严格按照《规划条件》实施开发建设。竞买申请人在报名或报价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衢江分局详细了解出让地块规划条件的相关要求。

(二)该地块《规划条件》要求带概念方案出让:地块方案按附件3概念方案所示的建筑总体布局、建筑整体效果进行优化设计。

(三)根据《衢江区104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建设管理要求》的规定:

1.本项目要求买受人自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取得全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建设,本项目建设周期为24个月(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2.出让地块的给水、雨水、污水、电、气、道路等系统均由买受人按规划设计要求自行与主管线、主干道接驳(供电系统从开闭所或主干线接至出让地块的高低压供电线路及设备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各项需要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按照《关于加快推进电水气热“四表合一”建设的通知》(衢经信电力〔2016〕115号)的有关要求,需采用远传水表,并做好配套设施建设。

3.买受人必须严格按照《关于规范衢江区城区施工围挡设置的通知》(衢江住建〔2023〕80号)的有关要求,在土地受让后2个月内必须完成实体封闭施工围挡施工,城区项目围挡高度不低于3.0米,围挡上按文件要求设置扬尘控制喷淋设备。买受人必须严格按照《衢江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实施方案》(衢江住建〔2018〕62号)的具体规定,落实文明施工措施,施工现场必 (略) 市级文明标化工地要求,施工道路必须硬化,设置车辆冲洗池、沉淀池,配备车辆高压冲洗设施;在醒目位置设置开发项目“七牌三图”。

4.建筑品质相关要求:

(1)外墙:根据该地块规划条件要求,外墙宜采用玻璃幕墙、新型金属型材、铝板、石材等高档饰面材料。若采用石材平均造价不低于1000元/㎡,铝板平均造价不低于900元/㎡,玻璃幕墙平均造价不低于1200元/㎡。

(2)室外景观绿化应在景观重要节点设置部分景观小品,单方综合造价不低于800元/㎡。

土地受让人在设计、施工过程中须严格按照本管理要求设置的条款执行,相关标准要求为竣工验收的前置条件。

(四) (略) 衢江区服务业发展中心出具的《衢江区104号地块开发建设协议》设定:

1.土地受让人须在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 (略) 衢江区服务业发展中心签订《衢江区104号地块开发建设协议》。

2.项目自竣工验收后须永久整体自持,不得分割登记、不得分割转让,且不得改变用途。

(五)本地块开发建设协议其他内 (略) 衢江区服务业发展中心出具的《衢江区104号地块开发建设协议》。

(六)根据《衢江区104号地块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要求》的设定:人防设施要求须按照人防现行标准《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人防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衢政办发[2022]23号)执行,其中依法结建人防工程的地下空间使用权随地表使用权一并按有偿使用方式进行供应,具体由人防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建设单位应当将通过竣工验收备案的人防工程及其独享的口部建筑,无偿移交给政府确定的国有全资企业,并依据相关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登记主体为政府确定的国有全资企业。

(七)地块建设管理要求详见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衢江区104号地块国有用地建设管理要求》;地块的人防工程建设要求详见衢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衢江区104号地块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要求》,其他相关要求详见出让须知。

(八)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价款,不包括地块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费、土地契税、修建性详规设计费、项目立项费等费用。

(九)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交付土地。

(十)拍卖出让过程全程网上运行,本次拍卖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及书面竞买报价。

(十一)现场咨询: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衢江分局四楼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略) 衢江区求真路99号)。

咨询电话: *女士(利用) 0570-*

陈先生(规划) 0570-*

公告相关材料可登 (略) 场网、 (略) 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衢江分局

**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衢江分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衢江告字[2024]2号

经衢江区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衢江分局决 (略) 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衢江区104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

面积(㎡)

土地

用途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使用年限(年)

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建筑面积

衢江区104号地块

衢江城区范围内,东迹大道以北,樟潭路以东

10598

商务金融用地

≥1.5且≤1.8

≤40%

≥20%

计容建筑面积≥15897平方米且≤19076平方米

40

1841(含人防工程)

370

注:拍卖出让地块规划指标详见国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略) 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非衢江区的企业法人竞买成功后,必须在衢江区申请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行土地受让和开发建设。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竞地价”的拍卖方式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申请人数字证书办理

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活动的申请人,应先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办理数字证书请参阅“ (略) 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帮助中心/数字证书”,服务电话:400-0878-198;受理单位:杭州 (略) ;地址: (略) 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D幢19层。

五、出让资料获取

本次公开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须知。 (略) 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进入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系统,选择公告信息/云上读地, (略) 衢江区子系统,选择拟竞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本次公开出让相关资料。

六、报名时间、竞买保证金缴纳和拍卖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日17:00至**日17:00;

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日17:00;

拍卖时间: **日10:00。

增价幅度:增价幅度为20万元的整数或倍数。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规划要求详见《 (略) 区国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衢资规条字(衢江)〔2024〕2号)。《规划条件》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衢江分局负责解释,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应严格按照《规划条件》实施开发建设。竞买申请人在报名或报价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衢江分局详细了解出让地块规划条件的相关要求。

(二)该地块《规划条件》要求带概念方案出让:地块方案按附件3概念方案所示的建筑总体布局、建筑整体效果进行优化设计。

(三)根据《衢江区104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建设管理要求》的规定:

1.本项目要求买受人自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取得全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建设,本项目建设周期为24个月(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2.出让地块的给水、雨水、污水、电、气、道路等系统均由买受人按规划设计要求自行与主管线、主干道接驳(供电系统从开闭所或主干线接至出让地块的高低压供电线路及设备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各项需要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按照《关于加快推进电水气热“四表合一”建设的通知》(衢经信电力〔2016〕115号)的有关要求,需采用远传水表,并做好配套设施建设。

3.买受人必须严格按照《关于规范衢江区城区施工围挡设置的通知》(衢江住建〔2023〕80号)的有关要求,在土地受让后2个月内必须完成实体封闭施工围挡施工,城区项目围挡高度不低于3.0米,围挡上按文件要求设置扬尘控制喷淋设备。买受人必须严格按照《衢江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实施方案》(衢江住建〔2018〕62号)的具体规定,落实文明施工措施,施工现场必 (略) 市级文明标化工地要求,施工道路必须硬化,设置车辆冲洗池、沉淀池,配备车辆高压冲洗设施;在醒目位置设置开发项目“七牌三图”。

4.建筑品质相关要求:

(1)外墙:根据该地块规划条件要求,外墙宜采用玻璃幕墙、新型金属型材、铝板、石材等高档饰面材料。若采用石材平均造价不低于1000元/㎡,铝板平均造价不低于900元/㎡,玻璃幕墙平均造价不低于1200元/㎡。

(2)室外景观绿化应在景观重要节点设置部分景观小品,单方综合造价不低于800元/㎡。

土地受让人在设计、施工过程中须严格按照本管理要求设置的条款执行,相关标准要求为竣工验收的前置条件。

(四) (略) 衢江区服务业发展中心出具的《衢江区104号地块开发建设协议》设定:

1.土地受让人须在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 (略) 衢江区服务业发展中心签订《衢江区104号地块开发建设协议》。

2.项目自竣工验收后须永久整体自持,不得分割登记、不得分割转让,且不得改变用途。

(五)本地块开发建设协议其他内 (略) 衢江区服务业发展中心出具的《衢江区104号地块开发建设协议》。

(六)根据《衢江区104号地块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要求》的设定:人防设施要求须按照人防现行标准《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人防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衢政办发[2022]23号)执行,其中依法结建人防工程的地下空间使用权随地表使用权一并按有偿使用方式进行供应,具体由人防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建设单位应当将通过竣工验收备案的人防工程及其独享的口部建筑,无偿移交给政府确定的国有全资企业,并依据相关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登记主体为政府确定的国有全资企业。

(七)地块建设管理要求详见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衢江区104号地块国有用地建设管理要求》;地块的人防工程建设要求详见衢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衢江区104号地块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要求》,其他相关要求详见出让须知。

(八)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价款,不包括地块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费、土地契税、修建性详规设计费、项目立项费等费用。

(九)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交付土地。

(十)拍卖出让过程全程网上运行,本次拍卖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及书面竞买报价。

(十一)现场咨询: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衢江分局四楼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略) 衢江区求真路99号)。

咨询电话: *女士(利用) 0570-*

陈先生(规划) 0570-*

公告相关材料可登 (略) 场网、 (略) 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衢江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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