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招聘法律顾问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招聘法律顾问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有效推动司法诉讼和复议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法律顾问,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聘用期限

聘用期为1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二、服务范围

(一)解答法律咨询、参与重大事项会审、依法提供意见与建议,对涉法事件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并协助处理涉法事件。

(二)协助我局起草、修改、审查内部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各类合同和其他法律事务文件;

(三)代理我局参加行政复议及各类诉讼案件;

(四) 协助我局进行法治宣传和培训,讲授法律实务知识;

(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权限内为局里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并就决策的合法性提出意见或进行论证。

(六)协助局内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三、具备条件

(一)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三)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经验的法学专家,或具有5年以上(原从事立法、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或原在党政机关内从事专职法律顾问工作的人员,其从事法治工作的年限可计算在内)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

(四)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四、应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19日17:30止,逾期不再受理(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节假日可报名);

2、报名材料

①律所基本情况介绍;

②律所经依法批准开展业务的有效文件及执照(提供复印件并盖有效公章),年审证明材料;

③应聘律师简历、身份证明、资质证明、2023年度考核情况及能证明符合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④律所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需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3、报名方式

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规科邮箱:*@*ttp://**,邮件标题请注明“法律顾问报名+本人姓名”。

咨询电话:* *。

(二)初审

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应聘条件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应聘资格。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将通知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重点测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和岗位匹配程度等有关情况,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

对择优录取的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查证不属实的确定为录用人员。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五)签约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根据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本公告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10日





为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有效推动司法诉讼和复议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法律顾问,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聘用期限

聘用期为1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二、服务范围

(一)解答法律咨询、参与重大事项会审、依法提供意见与建议,对涉法事件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并协助处理涉法事件。

(二)协助我局起草、修改、审查内部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各类合同和其他法律事务文件;

(三)代理我局参加行政复议及各类诉讼案件;

(四) 协助我局进行法治宣传和培训,讲授法律实务知识;

(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权限内为局里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并就决策的合法性提出意见或进行论证。

(六)协助局内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三、具备条件

(一)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三)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经验的法学专家,或具有5年以上(原从事立法、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或原在党政机关内从事专职法律顾问工作的人员,其从事法治工作的年限可计算在内)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

(四)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四、应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19日17:30止,逾期不再受理(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节假日可报名);

2、报名材料

①律所基本情况介绍;

②律所经依法批准开展业务的有效文件及执照(提供复印件并盖有效公章),年审证明材料;

③应聘律师简历、身份证明、资质证明、2023年度考核情况及能证明符合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④律所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需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3、报名方式

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规科邮箱:*@*ttp://**,邮件标题请注明“法律顾问报名+本人姓名”。

咨询电话:* *。

(二)初审

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应聘条件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应聘资格。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将通知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重点测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和岗位匹配程度等有关情况,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

对择优录取的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查证不属实的确定为录用人员。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五)签约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根据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本公告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10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