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土交补字〔2024〕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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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土交补字〔2024〕01号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公开出让补充公告

玉土交补字〔2024〕01号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3年12月2 (略) 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略)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上发布的玉土交告字〔2023〕29号出让公告,出让楚门镇BCM011-0201c地块,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补充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备注表格第1小点中“从事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的工业企业”改为“从事汽车制造业的工业企业”,“亩均税收≥37.1万元/亩”改为“亩均税收≥31.7万元/亩”修改后表格内容如下:

序号

地块编号

土地位置

出让

面积(公顷)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起始价(万元)

增价

幅度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1

楚门镇BCM011-0201c地块

楚门镇科技园区

0.9783

工业用地

≥1.5

≥40%

≤20%

50

1620

10万元或10万元整倍数

330

备注

1、该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准入行业为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产业政策,符合环保要求的从事汽车制造业的工业企业,竞得人须严格按以下“标准地”指标予以投资建设并达产验收,即:固定资产投资强度≥430万元/亩,亩均税收≥31.7万元/亩,亩均增加值≥154.5万元/亩,全员劳动生产率≥26.6万元/人?年,单位能耗增加值≥4.4万元/吨标煤,单位排放增加值≥4872.05万元/吨,R&D经费支出与主营收入之比≥1.83%。

2、其他有关建设要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玉自然资规条*号;

3、该宗地块为工业“标准地”出让,不得进行产权分割,请竞买人详细阅读出让文本及附件材料。

二、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15日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公开出让补充公告

玉土交补字〔2024〕01号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3年12月2 (略) 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略)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上发布的玉土交告字〔2023〕29号出让公告,出让楚门镇BCM011-0201c地块,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补充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备注表格第1小点中“从事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的工业企业”改为“从事汽车制造业的工业企业”,“亩均税收≥37.1万元/亩”改为“亩均税收≥31.7万元/亩”修改后表格内容如下:

序号

地块编号

土地位置

出让

面积(公顷)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起始价(万元)

增价

幅度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1

楚门镇BCM011-0201c地块

楚门镇科技园区

0.9783

工业用地

≥1.5

≥40%

≤20%

50

1620

10万元或10万元整倍数

330

备注

1、该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准入行业为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产业政策,符合环保要求的从事汽车制造业的工业企业,竞得人须严格按以下“标准地”指标予以投资建设并达产验收,即:固定资产投资强度≥430万元/亩,亩均税收≥31.7万元/亩,亩均增加值≥154.5万元/亩,全员劳动生产率≥26.6万元/人?年,单位能耗增加值≥4.4万元/吨标煤,单位排放增加值≥4872.05万元/吨,R&D经费支出与主营收入之比≥1.83%。

2、其他有关建设要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玉自然资规条*号;

3、该宗地块为工业“标准地”出让,不得进行产权分割,请竞买人详细阅读出让文本及附件材料。

二、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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