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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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泰顺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泰资规拍〔2024〕001号

经泰顺县人民政府批准,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以拍卖方式出让泰顺县中心城区WX-03-11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出让人为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组织实施由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授权委托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土地位置

出让面积

土地用途

出让年期

起始价

泰顺县中心城区WX-03-11地块

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区

26289平方米

城镇住宅用地 零售商业用地

70年 40年

10517万元

竞买保证金

合同定金

增价幅度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土地开发程度

建筑限高

绿地率

5259万元

最终成交价的20%

100万元

或其倍数

>1.0且≤1.01

≤43%

五通现状

24米

≥25%

备注

1.允许配建计容面积不大于300平方米的零售商业建筑;

2.其他有关建设要求详见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2023〕规划条件020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申请参加竞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竞买人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竞得人须在本县内注册成立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该地块进行开发。

三、该地块须在地上建筑首层及以上配建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不含分摊配套用房面积)的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并 (略) 建设工程标准《城镇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配建标准》(DB33/1100-2014)有关要求,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由竞得人无偿代建,竣工验收后移交县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装修由政府负责)。

四、竞得人在竞得土地使用权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须知, (略) 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浏览或下载。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 (略) 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http://**)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拍卖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八、本次拍卖报名时间:2024年1月16日10时0分至2024年2月5日10时0分。

九、本次拍卖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2月5日10时0分。

十、本次拍卖开始时间:2024年2月7日10时0分。

十一、拍卖成交的土地出让金价 (略) 市政配套费、放样定线费、建筑设计费、契税等相关费用,竞得人需自行办理土地、规划等证件手续并按规定另行缴纳相关费用。

十二、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123号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一楼)。

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577-* 吴先生

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577-* 唐先生

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月16日

泰顺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泰资规拍〔2024〕001号

经泰顺县人民政府批准,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以拍卖方式出让泰顺县中心城区WX-03-11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出让人为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组织实施由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授权委托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土地位置

出让面积

土地用途

出让年期

起始价

泰顺县中心城区WX-03-11地块

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区

26289平方米

城镇住宅用地 零售商业用地

70年 40年

10517万元

竞买保证金

合同定金

增价幅度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土地开发程度

建筑限高

绿地率

5259万元

最终成交价的20%

100万元

或其倍数

>1.0且≤1.01

≤43%

五通现状

24米

≥25%

备注

1.允许配建计容面积不大于300平方米的零售商业建筑;

2.其他有关建设要求详见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2023〕规划条件020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申请参加竞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竞买人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竞得人须在本县内注册成立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该地块进行开发。

三、该地块须在地上建筑首层及以上配建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不含分摊配套用房面积)的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并 (略) 建设工程标准《城镇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配建标准》(DB33/1100-2014)有关要求,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由竞得人无偿代建,竣工验收后移交县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装修由政府负责)。

四、竞得人在竞得土地使用权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须知, (略) 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浏览或下载。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 (略) 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http://**)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拍卖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八、本次拍卖报名时间:2024年1月16日10时0分至2024年2月5日10时0分。

九、本次拍卖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2月5日10时0分。

十、本次拍卖开始时间:2024年2月7日10时0分。

十一、拍卖成交的土地出让金价 (略) 市政配套费、放样定线费、建筑设计费、契税等相关费用,竞得人需自行办理土地、规划等证件手续并按规定另行缴纳相关费用。

十二、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123号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一楼)。

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577-* 吴先生

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577-* 唐先生

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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