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社会福利院2号院民楼3年承租权项目
洪湖市社会福利院2号院民楼3年承租权项目
【发稿时间 :2024-01-18阅读次数:】
租赁底价: ¥12.9600万元/年 | 挂牌时间:2024-01-18至 2024-01-31 | ||
项目编号:C24011 | 保证金:5.00万元 |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租 期:3年 | 业 主: (略) (略) | ||
出租申请与承诺 | |||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租赁申请书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贵公司、意向承租方造成损失的,以本项目设定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
标的信息 | |||
项目名称 | 洪湖市社会福利院2号院民楼3年承租权项目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01-18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4-01-31 |
项目编号 | C24011 | 挂牌价格 | 12.9600万元/年 |
标的所在地 | (略) 新堤办事处新闸路17号 | ||
租期 | 3年 | 免租期 | 无 |
首年租金(万元) | 12.9600 | 租赁期总租金(万元) | 38.8800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2400.00 | 出租用途 | 医养结合养老服务 |
目前状态 | 租赁 | ||
标的介绍 | 本次出租标的 (略) (略) (略) 民楼,房屋建筑面积2400.00㎡。 | ||
出租方信息 | |||
出租方名称 | (略) (略) | ||
评估信息 | |||
评估机构 | 湖北永九星房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12 月21 日 | ||
租赁价格评估值(元) | 12.9600万元/年 | ||
批准(备案)机构 | |||
核准(备案)日期 | |||
一、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1-18 |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4-01-31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租金支付方式 | 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于挂牌截止日17时(法定工作时间)前持有效 (略) 国信 (略) 办理报名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报名登记后交纳5万元交易保 (略) 国信 (略) 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将首年租金和产权交易服务费一次性 (略) 国信 (略) 指定账户,同时将房屋租赁履约保证金(抵押金)10万元交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剩余年度租金支付时间及方式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3.承租方 (略) 国信 (略) 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到出租方指定账户。 4.出租方提出: (1)房屋租赁期限为三年,租金按年支付,先付后用。 (2)本出租房屋租赁期限内,房屋实际用途为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未经出租方同意: ①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将房屋对外转租、分租或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关系,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出租方有权追究责任和损失; ②承租方不得出现与本公告明确的房屋用途不一致的行为,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解除租赁关系,且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出租方有权追究责任和损失; ③承租方在租赁房屋内不得从事违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如有发现,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关系,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按时交纳租金和按约定应当由承租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期间的水电、垃圾卫生、防火、防盗、“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物业费等费用。 (4)租赁期间,承租方应合理使用所承担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水、电、气设施,门、窗等),租赁期内发生损坏的,承租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承担赔偿责任。 (5)承租方应注意水、电、气的安全使用,经常检查,防范事故发生。由于使用和财产保管不当及其他自然灾害原因造成的损失或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水、火灾、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均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有权对受到的损失依法追究赔偿。 5.本次资产招租是以出租方提供的标的《租赁申请书》及《资产评估报告书》(鄂永九星资报字【2023】第037号)所列资产进行挂牌招租。承租方须在支付完第一年租金、房屋租赁履约保证金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后与出租方完成资产的交接,并对移交清单进行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视为移交完毕。 6.意向承租方应完全认可由湖北永九星房 (略) 所提供的《资产评估报告》(鄂永九星资报字[2023]第037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7.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 (略) 国信 (略) 进行追责和索赔。 | ||
重大事项披露 | 1.本次出租房 (略) 新堤办事处新闸路17号,房屋建筑面积2400㎡,房屋现有的装饰装修及可移动设施不在租赁范围内、 (略) (略) 落与空地、花坪等场地不属于租赁范围。租期3年,自房产移交之日起开始计算租期。 2.本次出租房产的所有权归洪 (略) 所有,出租方为房产的使用和管理单位。 3.待本次公开出租的租赁期满后,承租方若有意继续承租该房产,应再 (略) 场交易获取租赁经营权。 4.出租方对承租方开具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票据。 5.原房产承租户未清退,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若最终承租方不是原承租方,则由出租方负责房产清场工作,但最终承租方有承担延期交付租赁标的风险。 6.标的房产已由原租户进行了装修,承租方需与出租方对接协商交接事宜,面积差额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7.本租赁项目设置合同履约保证金(抵押金)10万元,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租赁合同期满,由出租方按照租赁合同约定退还。 8.承租方不得擅自转让、转租、转借、抵押租赁标的物和向第三方以作价入股投资、合伙经营等形式间接转让、转租、转借、抵押上述标的物,否则,出租方有权随时单方终止合同并接管租赁标的及其经营,并要求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9.租赁期内,承租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依法从事正当合法的医养结合服务,不得从事与医养结合无关的其他经营活动 。 10.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出租方房屋的主体结构,如确需临时变动必须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视为承租方严重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租赁期间,承租方在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及满足相关约定条件后,方可进行装修、装潢和改建。 11.承租方租赁期间如果使用了出租方移交的各种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并负有保管责任,租赁期满时承租方应如数和完整无缺的交还给出租方。如有缺损,承租方 (略) 场行情照价赔偿。 12.承租方应做好防火、防盗等各项安全生产事宜并履行责任,如出现火灾等事故且造成出租方或第三方的经济损失,则承租方有责任予以全额赔偿。 13.针对出租方书面认可(下达书面通知给承租方)的五保户、低保户或经济困难群体或特殊群体(出租方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性行管任务,如有)在为其提供服务时,承租方应在价格方面应当予以优惠。每年度的具体服务人数与总金额由双方另行书面约定。针对承租方对上述群体提供服务时存在的不足地方,出租方提出的整改建议,承租方应及时(在2日内)予以改正完毕。 14.承租方在经营期间的水、电及一切证照、规费、税、费均承租方自行承担。 15.其他事项详见《租赁合同(样本)》。 | ||
二、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1.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确定承租方; 2.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 ||
是否采用动态报价 | 否 | ||
报价方式 |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 ||
三、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审核及复印件留存),经营范围包含:1.必须 (略) 资质,且具备合格的治疗老年人疾病的专业人员和科室; 2.意向承租方必须具备养老机构二级资质; 3.确定为承租方后必须半年之内 (略) 医保局的 (略) 、门诊医保签约和职工 (略) 和居民 (略) 报销签约; 4.意向承租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下载打印件加盖公章)。 | ||
现场勘查说明 | 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须前往标的物现场勘察(联系人:李鹏 *)。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租赁方按固定金额收取保证金,固定保证金金额为50,000.00元。 | ||
交纳时间 | 报名就交纳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 (略) 国信 (略) 账号:*39 开户行:中国 (略) 荆州沙北支行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该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机构交易费后,余额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成为承租方者,该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机构交易费后,余额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未能成为承租方者,该保证金自办理完退款手续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 (略) 国信 (略) 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 (略) 国信 (略) 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 (略) 国信 (略) 的经济损失,出 (略) 国信 (略) 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3个工作日不签订租赁合同的; 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3个工作日内不签订租赁合同的;④未在规定期限内交清全部成交款及产权交易费用的。 除非出租方和承租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租赁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名称 | (略) 国信 (略)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吕经理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略) 沙北 (略) 朗园22号楼3楼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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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底价: ¥12.9600万元/年 | 挂牌时间:2024-01-18至 2024-01-31 | ||
项目编号:C24011 | 保证金:5.00万元 |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租 期:3年 | 业 主: (略) (略) | ||
出租申请与承诺 | |||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租赁申请书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贵公司、意向承租方造成损失的,以本项目设定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
标的信息 | |||
项目名称 | 洪湖市社会福利院2号院民楼3年承租权项目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01-18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4-01-31 |
项目编号 | C24011 | 挂牌价格 | 12.9600万元/年 |
标的所在地 | (略) 新堤办事处新闸路17号 | ||
租期 | 3年 | 免租期 | 无 |
首年租金(万元) | 12.9600 | 租赁期总租金(万元) | 38.8800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2400.00 | 出租用途 | 医养结合养老服务 |
目前状态 | 租赁 | ||
标的介绍 | 本次出租标的 (略) (略) (略) 民楼,房屋建筑面积2400.00㎡。 | ||
出租方信息 | |||
出租方名称 | (略) (略) | ||
评估信息 | |||
评估机构 | 湖北永九星房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12 月21 日 | ||
租赁价格评估值(元) | 12.9600万元/年 | ||
批准(备案)机构 | |||
核准(备案)日期 | |||
一、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1-18 |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4-01-31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租金支付方式 | 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于挂牌截止日17时(法定工作时间)前持有效 (略) 国信 (略) 办理报名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报名登记后交纳5万元交易保 (略) 国信 (略) 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将首年租金和产权交易服务费一次性 (略) 国信 (略) 指定账户,同时将房屋租赁履约保证金(抵押金)10万元交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剩余年度租金支付时间及方式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3.承租方 (略) 国信 (略) 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到出租方指定账户。 4.出租方提出: (1)房屋租赁期限为三年,租金按年支付,先付后用。 (2)本出租房屋租赁期限内,房屋实际用途为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未经出租方同意: ①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将房屋对外转租、分租或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关系,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出租方有权追究责任和损失; ②承租方不得出现与本公告明确的房屋用途不一致的行为,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解除租赁关系,且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出租方有权追究责任和损失; ③承租方在租赁房屋内不得从事违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如有发现,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关系,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按时交纳租金和按约定应当由承租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期间的水电、垃圾卫生、防火、防盗、“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物业费等费用。 (4)租赁期间,承租方应合理使用所承担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水、电、气设施,门、窗等),租赁期内发生损坏的,承租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承担赔偿责任。 (5)承租方应注意水、电、气的安全使用,经常检查,防范事故发生。由于使用和财产保管不当及其他自然灾害原因造成的损失或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水、火灾、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均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有权对受到的损失依法追究赔偿。 5.本次资产招租是以出租方提供的标的《租赁申请书》及《资产评估报告书》(鄂永九星资报字【2023】第037号)所列资产进行挂牌招租。承租方须在支付完第一年租金、房屋租赁履约保证金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后与出租方完成资产的交接,并对移交清单进行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视为移交完毕。 6.意向承租方应完全认可由湖北永九星房 (略) 所提供的《资产评估报告》(鄂永九星资报字[2023]第037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7.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 (略) 国信 (略) 进行追责和索赔。 | ||
重大事项披露 | 1.本次出租房 (略) 新堤办事处新闸路17号,房屋建筑面积2400㎡,房屋现有的装饰装修及可移动设施不在租赁范围内、 (略) (略) 落与空地、花坪等场地不属于租赁范围。租期3年,自房产移交之日起开始计算租期。 2.本次出租房产的所有权归洪 (略) 所有,出租方为房产的使用和管理单位。 3.待本次公开出租的租赁期满后,承租方若有意继续承租该房产,应再 (略) 场交易获取租赁经营权。 4.出租方对承租方开具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票据。 5.原房产承租户未清退,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若最终承租方不是原承租方,则由出租方负责房产清场工作,但最终承租方有承担延期交付租赁标的风险。 6.标的房产已由原租户进行了装修,承租方需与出租方对接协商交接事宜,面积差额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7.本租赁项目设置合同履约保证金(抵押金)10万元,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租赁合同期满,由出租方按照租赁合同约定退还。 8.承租方不得擅自转让、转租、转借、抵押租赁标的物和向第三方以作价入股投资、合伙经营等形式间接转让、转租、转借、抵押上述标的物,否则,出租方有权随时单方终止合同并接管租赁标的及其经营,并要求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9.租赁期内,承租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依法从事正当合法的医养结合服务,不得从事与医养结合无关的其他经营活动 。 10.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出租方房屋的主体结构,如确需临时变动必须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视为承租方严重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租赁期间,承租方在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及满足相关约定条件后,方可进行装修、装潢和改建。 11.承租方租赁期间如果使用了出租方移交的各种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并负有保管责任,租赁期满时承租方应如数和完整无缺的交还给出租方。如有缺损,承租方 (略) 场行情照价赔偿。 12.承租方应做好防火、防盗等各项安全生产事宜并履行责任,如出现火灾等事故且造成出租方或第三方的经济损失,则承租方有责任予以全额赔偿。 13.针对出租方书面认可(下达书面通知给承租方)的五保户、低保户或经济困难群体或特殊群体(出租方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性行管任务,如有)在为其提供服务时,承租方应在价格方面应当予以优惠。每年度的具体服务人数与总金额由双方另行书面约定。针对承租方对上述群体提供服务时存在的不足地方,出租方提出的整改建议,承租方应及时(在2日内)予以改正完毕。 14.承租方在经营期间的水、电及一切证照、规费、税、费均承租方自行承担。 15.其他事项详见《租赁合同(样本)》。 | ||
二、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1.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确定承租方; 2.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 ||
是否采用动态报价 | 否 | ||
报价方式 |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 ||
三、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审核及复印件留存),经营范围包含:1.必须 (略) 资质,且具备合格的治疗老年人疾病的专业人员和科室; 2.意向承租方必须具备养老机构二级资质; 3.确定为承租方后必须半年之内 (略) 医保局的 (略) 、门诊医保签约和职工 (略) 和居民 (略) 报销签约; 4.意向承租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下载打印件加盖公章)。 | ||
现场勘查说明 | 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须前往标的物现场勘察(联系人:李鹏 *)。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租赁方按固定金额收取保证金,固定保证金金额为50,000.00元。 | ||
交纳时间 | 报名就交纳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 (略) 国信 (略) 账号:*39 开户行:中国 (略) 荆州沙北支行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该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机构交易费后,余额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成为承租方者,该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机构交易费后,余额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未能成为承租方者,该保证金自办理完退款手续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 (略) 国信 (略) 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 (略) 国信 (略) 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 (略) 国信 (略) 的经济损失,出 (略) 国信 (略) 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3个工作日不签订租赁合同的; 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3个工作日内不签订租赁合同的;④未在规定期限内交清全部成交款及产权交易费用的。 除非出租方和承租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租赁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名称 | (略) 国信 (略)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吕经理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略) 沙北 (略) 朗园22号楼3楼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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