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费县土门矿区饰面及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0
山东省费县土门矿区饰面及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0
信息时间:2024-01-19
信息发布人:
(略) 费县土门矿区饰面及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费采让告字〔2024〕01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和《 (略) 矿业权出让工作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费县自然资源和规 (略) 费县土门矿区饰面及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实施网上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费县建设东路101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 (略) 北京路8号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采矿权名称 | (略) 费县土门矿区饰面及建筑用花岗岩矿 | |||||||||||||||||||||||||||||||||||||||||||||||
矿区位置 | (略) 费县梁邱镇土门村北 | 面积 | 0.28km2 | |||||||||||||||||||||||||||||||||||||||||||||
坐标(2000 国家大地 坐标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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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标高 | +312.35m至+200.0m | |||||||||||||||||||||||||||||||||||||||||||||||
拟出让年限 | 16年 | |||||||||||||||||||||||||||||||||||||||||||||||
主 矿 种 | 饰面用花岗岩 | |||||||||||||||||||||||||||||||||||||||||||||||
资源储量(勘查工作程度) | 本矿区勘查工作程度为详查。矿区范围内饰面用花岗岩矿保有资源量(矿石量)253.3万m3,保有资源量(荒料量)52.9万m3,建筑用花岗岩矿保有资源量1163.8万m3,综合利用剥离物184万m3。 | |||||||||||||||||||||||||||||||||||||||||||||||
资源开发 利用情况 | 矿区范围内饰面用花岗岩矿可采储量(矿石量)237.49万m3,可采储量(荒料量)49.6万m3;建筑用花岗岩矿可采储量1028.76万m3;可采成荒以外的碎石量187.89万m3,综合利用的剥离物可采量181.6万m3。露天开采,设计生产规模饰面用花岗岩(荒料量)3.50万m3/a、建筑用花岗岩矿71万m3/a、不成荒料的碎石13.26万m3/a、综合利用剥离物12.53万m3/a。 |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要求 | 竞得人在开采活动中应依法保护生态环境,严格按照评审通过的开发利用方案实施开采;按照《 (略)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严格落实评审通过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实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工作与矿山建设同步推进,强化采矿终了预期效果。 |
四、公开出让起始价及增价幅度、保证金、底价
本采矿权公开出让起始价为16600万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0万元整或其整倍数;竞买保证金为10000万元;本次出让采用无底价挂牌。
五、竞买人资格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营利法人主体资格,且有效存续。
(二)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三)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
(四)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需具备与开采相匹配的资金实力。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六、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4年2月21日(上午9:00)—2024年3月5日(下午17:00)
网上地址:http://**
七、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在网站首页“ 企业用户登录”中“土地和矿业权”栏目打开该项目公告,点击下方的“免费下载出让文件”,免费下载电子版出让文件)或到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4年2月5日(上午9:00)—2024年2月20日(下午17:00)。
申请报名方式:(1)竞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点击“企业用户登录”进行主体用户名(信息的注册;如竞买人有办理CA数字证书的需求,可在“CA网上办理”中办理CA证书。(2)竞买人可用注册的主体用户名或使用CA数字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报名,网址:http://**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竞买申请及承诺书(加盖公章);2.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原件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5.竞买人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和失信黑名单;在“自然资源部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名单的企业;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截图体现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前止);6.竞买保证金收据(保证金需在挂牌开始时间前到账)。
八、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采矿权出让采用挂牌方式,常规报价期内,竞买人初次报价不得低于确定的起始价,网上挂牌期限届满,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一)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等于或高于起始价的,交易截止后系统自动确认该竞买人为竞得人。无竞买人报价的,不成交。
(二)挂牌时间结束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参与报价的,则进入限时竞价询问程序。竞买人在挂牌时间内至少进行一次有效报价,方有资格参加限时竞价。
询问程序自挂牌截止的时间启动,询问期为120分钟,竞买人在询问期内确认后方可参加网上限时竞价,未提交确认的,不能参与限时竞价。
九、风险提示
(一)参与采矿权的竞买存在风险,应谨慎投资。该采矿权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用地、用林、进出道路、供水、供电、周边群众关系等事宜,需由竞得人自行与矿区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村委等相关权利人协商解决,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负责,因协商不成导致无法开展采矿活动风险由竞得人自担。竞得人在矿山建设和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涉及的土地、林业、水利、环保、应急、电力、道路、文物保护及开采拟出让的矿山所需办理的手续,由竞得人按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负责。若上述事项因竞得人原因未能完成导致采矿许可证不能办理的,出让人、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竞得人应自行承担风险。未取得用林、用地及相关许可手续前,不得开采矿产资源,因此产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后果由竞得人承担。
(二)矿业投资属于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和政策法规变化等各种风险,采矿权竞买人应充分作出科学的投资分析论证和投资决策,充分评估投资风险。在矿山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采矿风险、安全风险、国家(行业)相关政策法规风险等,均由采矿权竞得人自行承担。若采矿权竞得人拒绝或者逾期签订出让合同,视为放弃已竞得的采矿权。
(三)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如有需要,竞得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如需查阅与出让采矿权相关的技术资料,可向出让人申请查阅,不收取查阅费用。该采矿权相关技术数据由技术机构单位提供,竞买人如存疑意须自行专业论证,产生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十、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申请竞买前,竞买人应当详细阅读网上交易出让文件及出让矿业权相关信息。竞买人对网上交易文件和矿业权现状存有异议的,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交易活动无异议。
十一、违约责任、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措施
参加公开出让的竞买人或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竞买人或竞得人资格,要求其缴纳起始价20%的违约金, (略) 各级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依法取消二年至五年内参加矿业权交易活动资格并予以公告,并执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惩戒相关规定,造成损失的,由竞买人或竞得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相关法律处理:
(一)竞买人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
(二)竞买人弄虚作假,骗取竞买资格的;
(三)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四)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
(五)构成违约的其他行为。
十二、其他约定
竞得人 (略) 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并须在投产后1年内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及验收工作。
十三、联系方式
挂牌单位: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董科长
电 话:0539-*
地 址:费县建设东路101号
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以变更公告为准。
本公告同时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发布。
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19日
信息时间:2024-01-19
信息发布人:
(略) 费县土门矿区饰面及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费采让告字〔2024〕01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和《 (略) 矿业权出让工作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费县自然资源和规 (略) 费县土门矿区饰面及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实施网上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费县建设东路101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 (略) 北京路8号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采矿权名称 | (略) 费县土门矿区饰面及建筑用花岗岩矿 | |||||||||||||||||||||||||||||||||||||||||||||||
矿区位置 | (略) 费县梁邱镇土门村北 | 面积 | 0.28km2 | |||||||||||||||||||||||||||||||||||||||||||||
坐标(2000 国家大地 坐标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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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标高 | +312.35m至+200.0m | |||||||||||||||||||||||||||||||||||||||||||||||
拟出让年限 | 16年 | |||||||||||||||||||||||||||||||||||||||||||||||
主 矿 种 | 饰面用花岗岩 | |||||||||||||||||||||||||||||||||||||||||||||||
资源储量(勘查工作程度) | 本矿区勘查工作程度为详查。矿区范围内饰面用花岗岩矿保有资源量(矿石量)253.3万m3,保有资源量(荒料量)52.9万m3,建筑用花岗岩矿保有资源量1163.8万m3,综合利用剥离物184万m3。 | |||||||||||||||||||||||||||||||||||||||||||||||
资源开发 利用情况 | 矿区范围内饰面用花岗岩矿可采储量(矿石量)237.49万m3,可采储量(荒料量)49.6万m3;建筑用花岗岩矿可采储量1028.76万m3;可采成荒以外的碎石量187.89万m3,综合利用的剥离物可采量181.6万m3。露天开采,设计生产规模饰面用花岗岩(荒料量)3.50万m3/a、建筑用花岗岩矿71万m3/a、不成荒料的碎石13.26万m3/a、综合利用剥离物12.53万m3/a。 |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要求 | 竞得人在开采活动中应依法保护生态环境,严格按照评审通过的开发利用方案实施开采;按照《 (略)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严格落实评审通过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实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工作与矿山建设同步推进,强化采矿终了预期效果。 |
四、公开出让起始价及增价幅度、保证金、底价
本采矿权公开出让起始价为16600万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0万元整或其整倍数;竞买保证金为10000万元;本次出让采用无底价挂牌。
五、竞买人资格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营利法人主体资格,且有效存续。
(二)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三)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
(四)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需具备与开采相匹配的资金实力。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六、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4年2月21日(上午9:00)—2024年3月5日(下午17:00)
网上地址:http://**
七、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在网站首页“ 企业用户登录”中“土地和矿业权”栏目打开该项目公告,点击下方的“免费下载出让文件”,免费下载电子版出让文件)或到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4年2月5日(上午9:00)—2024年2月20日(下午17:00)。
申请报名方式:(1)竞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点击“企业用户登录”进行主体用户名(信息的注册;如竞买人有办理CA数字证书的需求,可在“CA网上办理”中办理CA证书。(2)竞买人可用注册的主体用户名或使用CA数字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报名,网址:http://**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竞买申请及承诺书(加盖公章);2.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原件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5.竞买人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和失信黑名单;在“自然资源部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名单的企业;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截图体现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前止);6.竞买保证金收据(保证金需在挂牌开始时间前到账)。
八、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采矿权出让采用挂牌方式,常规报价期内,竞买人初次报价不得低于确定的起始价,网上挂牌期限届满,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一)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等于或高于起始价的,交易截止后系统自动确认该竞买人为竞得人。无竞买人报价的,不成交。
(二)挂牌时间结束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参与报价的,则进入限时竞价询问程序。竞买人在挂牌时间内至少进行一次有效报价,方有资格参加限时竞价。
询问程序自挂牌截止的时间启动,询问期为120分钟,竞买人在询问期内确认后方可参加网上限时竞价,未提交确认的,不能参与限时竞价。
九、风险提示
(一)参与采矿权的竞买存在风险,应谨慎投资。该采矿权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用地、用林、进出道路、供水、供电、周边群众关系等事宜,需由竞得人自行与矿区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村委等相关权利人协商解决,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负责,因协商不成导致无法开展采矿活动风险由竞得人自担。竞得人在矿山建设和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涉及的土地、林业、水利、环保、应急、电力、道路、文物保护及开采拟出让的矿山所需办理的手续,由竞得人按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负责。若上述事项因竞得人原因未能完成导致采矿许可证不能办理的,出让人、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竞得人应自行承担风险。未取得用林、用地及相关许可手续前,不得开采矿产资源,因此产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后果由竞得人承担。
(二)矿业投资属于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和政策法规变化等各种风险,采矿权竞买人应充分作出科学的投资分析论证和投资决策,充分评估投资风险。在矿山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采矿风险、安全风险、国家(行业)相关政策法规风险等,均由采矿权竞得人自行承担。若采矿权竞得人拒绝或者逾期签订出让合同,视为放弃已竞得的采矿权。
(三)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如有需要,竞得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如需查阅与出让采矿权相关的技术资料,可向出让人申请查阅,不收取查阅费用。该采矿权相关技术数据由技术机构单位提供,竞买人如存疑意须自行专业论证,产生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十、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申请竞买前,竞买人应当详细阅读网上交易出让文件及出让矿业权相关信息。竞买人对网上交易文件和矿业权现状存有异议的,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交易活动无异议。
十一、违约责任、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措施
参加公开出让的竞买人或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竞买人或竞得人资格,要求其缴纳起始价20%的违约金, (略) 各级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依法取消二年至五年内参加矿业权交易活动资格并予以公告,并执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惩戒相关规定,造成损失的,由竞买人或竞得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相关法律处理:
(一)竞买人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
(二)竞买人弄虚作假,骗取竞买资格的;
(三)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四)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
(五)构成违约的其他行为。
十二、其他约定
竞得人 (略) 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并须在投产后1年内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及验收工作。
十三、联系方式
挂牌单位: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董科长
电 话:0539-*
地 址:费县建设东路101号
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以变更公告为准。
本公告同时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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