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汕自然资公〔202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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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汕自然资公〔2024〕4号

公告信息
招拍挂类型 网上挂牌出让
项目名称 泰山路西侧、长江路北侧
公告性质 交易公告
供应方式 招拍挂出让
交易机构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内容


(略)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汕自然资公〔2024〕4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WG2024-3

宗地

总面积

4025.6平方米

宗地坐落

泰山路西侧、长江路北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1.0,≤4.0

建筑密度(%)

≤40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49

主要用途: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平方米)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

3522.4

零售商业用地

503.2

投资强度


保证金

85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43|

*BA0053

现状土地条件

净地

起始价

4220万元

加价幅度

10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4年2月18日10时

挂牌截止时间

2024年3月1日10时

备注

1.本次挂牌出让采用网上挂牌出让方式。

2.用地性质:二类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兼容服务设施用地(R21/B11兼容R22)。

3.实用地面积:4025.6平方米(6.038亩)。

4.主要规划技术指标要求:

①容积率:>1.0且≤4.0(其中1.0<住宅≤3.5,零售商业≤0.5),4025.6平方米<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16102.4平方米(其中,4025.6平方米<住宅≤14089.6平方米,零售商业≤2012.8平方米)。

②建筑密度:≤40%,其中主楼≤25%。

③绿地率:≥25%。

④建(构)筑物海拔限高≤52米,建(构)筑物限高≤49米,且必须符合机场、气象台、导航台、电台和其他无线电通讯设施(含微波通讯)通道、军事设施等净空要求,以及建筑间距、建筑退让、消防等方面的要求。

⑤停车配建比例:≥20%。项目停车充电设施配建标准按照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关法规、政策要求执行。

⑥建设 (略) 控制指标:年径流量总控制不小于70%;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不小于40%。

⑦按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无偿移交街道办事处按照规划用途安排使用。

⑧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建筑应当按照高于最低等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

⑨涉及装配 (略) 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关文件执行。

5.项目需按不少于可建住宅建筑面积5%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具体事宜按照人才住房主管部门有关要求执行。

6.住宅建筑(包括含有住宅功能的复合建筑)不得低于4层(含4层)。因客观条件限制只能建设整幢或局部低层(一至三层)住宅的,不得建设独门、 (略) 式且带有独立私家花园的住宅。

7机动车出入口的开设应符合《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有关规定。

8.项目须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规、政策要求,按照应配尽配的原则,配套养老服务、物业管理、文化和其他公共 (略) 政公用设施用房。项目可根据具体建设项目需要配建非独立占地的文化、商业、体育、卫生等服务设施。项目需配建文体设施用房60平方米。配套的服务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使用。

9.规划设计时应满足消防、环保等要求。

10.建设项目涉及住宅用地兼容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商业服务设施的,该商业服务设施应按照项目竣工实际建筑面积的商业功能评估地价补交地价款。

11.未涉及问题,应按《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 (略) 泰山路—长江路西北角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执行。

12.详细规划条件见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文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2月2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portal/#/*/index)点击“交易公告”,也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点击“土地交易”浏览、下载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2月18日至2024年2月2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3280/TPBidder),点击“土地交易”向我局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10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2月29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3280/TPBidder)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2024年2月18日至2024年3月1日10时整。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采用网上挂牌出让,若转入现场竞价,采用网上限时竞价方式。

(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不设底价。

(三)建设项目应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逾期开工、竣工的违约金按出让价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一(0.1‰)的标准收取。

(四)竞得人应自《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有关 (略) 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约定的定金按成交总价款的20%确定。

(五)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成交后,出让总价款应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一次性缴清。

出让价款必须以现款缴交,并不得与其被欠债权相抵扣;逾期未交的出让价款应缴交违约金,违约金按未缴交款项每日千分之一(1‰)的标准确定。

(六)竞买申请人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前登录“ (略) 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网址:http://**)申请取得《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同时应向电子交易 (略) 的企业名称、申报告知书流水号、出资构成。若竞得, (略) 的声明书,声明书应包括:新公司的名称、股东组成、出资构成(竞买申请人持股比例不得低于51%)、拟成立时间等内容。

土地成交后,可先由竞得人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出让合同,候新公司按规定完成注册登记后再签订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变更土地使用权人名称; (略) 在规定时限内直接签订出让合同。新公司承接竞得人的权利和义务,竞得人应承担项目建设的连带法律责任。

(七)本次挂牌出让地块成交后,建设用地应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由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将土地移交受让人按“净地”标准移交。若土地未能按期交付,市土地储备中心需向受让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受让人已支付土地价款每日1‰的标准计算。土地交付后,用地范围内的相关配套和项目建设所需后续问题,概由土地竞得人自行负责。

(八)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在《 (略) 场网站http://**》《 (略) 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 (略) 政府门户网站〈 (略) 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portal/#/*/index)进行公告。

(九)竞买申请人参与竞买本宗用地时,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3280/TPBidder)先注册广东统一身份认证账号(详见《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土矿交易竞价操作手册V1.2(竞买人)》),注册完毕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参与竞买申请。

(十)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竞买保证金缴交方式详见《 (略) 自然资源局 (略) 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建设用地使用权与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和《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土矿交易竞价操作手册V1.2(竞买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略) 龙湖区黄河路37号泰安御景江南花园1栋4楼。

联系人:马先生、陈小姐。

联系电话:(0754)*。

开户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获取。

银行账户: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获取。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24日


WG2024-3成交确认书.doc
WG2024-3授权委托书.doc
标识.zip
挂牌文件.zip
公告信息
招拍挂类型 网上挂牌出让
项目名称 泰山路西侧、长江路北侧
公告性质 交易公告
供应方式 招拍挂出让
交易机构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内容


(略)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汕自然资公〔2024〕4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WG2024-3

宗地

总面积

4025.6平方米

宗地坐落

泰山路西侧、长江路北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1.0,≤4.0

建筑密度(%)

≤40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49

主要用途: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平方米)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

3522.4

零售商业用地

503.2

投资强度


保证金

85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43|

*BA0053

现状土地条件

净地

起始价

4220万元

加价幅度

10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4年2月18日10时

挂牌截止时间

2024年3月1日10时

备注

1.本次挂牌出让采用网上挂牌出让方式。

2.用地性质:二类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兼容服务设施用地(R21/B11兼容R22)。

3.实用地面积:4025.6平方米(6.038亩)。

4.主要规划技术指标要求:

①容积率:>1.0且≤4.0(其中1.0<住宅≤3.5,零售商业≤0.5),4025.6平方米<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16102.4平方米(其中,4025.6平方米<住宅≤14089.6平方米,零售商业≤2012.8平方米)。

②建筑密度:≤40%,其中主楼≤25%。

③绿地率:≥25%。

④建(构)筑物海拔限高≤52米,建(构)筑物限高≤49米,且必须符合机场、气象台、导航台、电台和其他无线电通讯设施(含微波通讯)通道、军事设施等净空要求,以及建筑间距、建筑退让、消防等方面的要求。

⑤停车配建比例:≥20%。项目停车充电设施配建标准按照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关法规、政策要求执行。

⑥建设 (略) 控制指标:年径流量总控制不小于70%;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不小于40%。

⑦按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无偿移交街道办事处按照规划用途安排使用。

⑧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建筑应当按照高于最低等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

⑨涉及装配 (略) 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关文件执行。

5.项目需按不少于可建住宅建筑面积5%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具体事宜按照人才住房主管部门有关要求执行。

6.住宅建筑(包括含有住宅功能的复合建筑)不得低于4层(含4层)。因客观条件限制只能建设整幢或局部低层(一至三层)住宅的,不得建设独门、 (略) 式且带有独立私家花园的住宅。

7机动车出入口的开设应符合《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有关规定。

8.项目须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规、政策要求,按照应配尽配的原则,配套养老服务、物业管理、文化和其他公共 (略) 政公用设施用房。项目可根据具体建设项目需要配建非独立占地的文化、商业、体育、卫生等服务设施。项目需配建文体设施用房60平方米。配套的服务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使用。

9.规划设计时应满足消防、环保等要求。

10.建设项目涉及住宅用地兼容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商业服务设施的,该商业服务设施应按照项目竣工实际建筑面积的商业功能评估地价补交地价款。

11.未涉及问题,应按《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 (略) 泰山路—长江路西北角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执行。

12.详细规划条件见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文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2月2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portal/#/*/index)点击“交易公告”,也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点击“土地交易”浏览、下载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2月18日至2024年2月2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3280/TPBidder),点击“土地交易”向我局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10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2月29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3280/TPBidder)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2024年2月18日至2024年3月1日10时整。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采用网上挂牌出让,若转入现场竞价,采用网上限时竞价方式。

(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不设底价。

(三)建设项目应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逾期开工、竣工的违约金按出让价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一(0.1‰)的标准收取。

(四)竞得人应自《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有关 (略) 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约定的定金按成交总价款的20%确定。

(五)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成交后,出让总价款应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一次性缴清。

出让价款必须以现款缴交,并不得与其被欠债权相抵扣;逾期未交的出让价款应缴交违约金,违约金按未缴交款项每日千分之一(1‰)的标准确定。

(六)竞买申请人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前登录“ (略) 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网址:http://**)申请取得《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同时应向电子交易 (略) 的企业名称、申报告知书流水号、出资构成。若竞得, (略) 的声明书,声明书应包括:新公司的名称、股东组成、出资构成(竞买申请人持股比例不得低于51%)、拟成立时间等内容。

土地成交后,可先由竞得人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出让合同,候新公司按规定完成注册登记后再签订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变更土地使用权人名称; (略) 在规定时限内直接签订出让合同。新公司承接竞得人的权利和义务,竞得人应承担项目建设的连带法律责任。

(七)本次挂牌出让地块成交后,建设用地应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由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将土地移交受让人按“净地”标准移交。若土地未能按期交付,市土地储备中心需向受让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受让人已支付土地价款每日1‰的标准计算。土地交付后,用地范围内的相关配套和项目建设所需后续问题,概由土地竞得人自行负责。

(八)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在《 (略) 场网站http://**》《 (略) 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 (略) 政府门户网站〈 (略) 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portal/#/*/index)进行公告。

(九)竞买申请人参与竞买本宗用地时,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3280/TPBidder)先注册广东统一身份认证账号(详见《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土矿交易竞价操作手册V1.2(竞买人)》),注册完毕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参与竞买申请。

(十)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竞买保证金缴交方式详见《 (略) 自然资源局 (略) 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建设用地使用权与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和《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土矿交易竞价操作手册V1.2(竞买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略) 龙湖区黄河路37号泰安御景江南花园1栋4楼。

联系人:马先生、陈小姐。

联系电话:(0754)*。

开户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获取。

银行账户: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获取。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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