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府土供挂〔2023〕1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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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府土供挂〔2023〕1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公示

苍公资交土挂示〔2024〕1号

经苍溪县人民政府批准,受苍溪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 (略) 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4〕58号)等规定,我中心于2024年1月16日8时30分至2024年1月25日10时00分挂牌出让苍府土供挂〔2023〕1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成交基本情况

编 号

土地位置

宗地面积(㎡)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年)

规划条件通知书

竞得人

成交价(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高度

苍府土供挂〔2023〕13号

苍溪县古梁工业园古梁村二、三组

4223㎡

(合6.33亩)

供燃气用地(U13)

≤0.5

根据方案合理性确定

根据方案合理性确定

≤4米

50

苍规条(2023)第37号

(略)

114.00

二、该宗地挂牌人、竞得人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相关事宜在出让合同中约定。

三、公示期

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1月30日。

四、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仲女士

联系电话:0839-*

联系地址: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20号政务中心二楼

五、监督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0839-*

联系地址: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20号政务中心二楼

苍溪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月25日

苍公资交土挂示〔2024〕1号

经苍溪县人民政府批准,受苍溪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 (略) 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4〕58号)等规定,我中心于2024年1月16日8时30分至2024年1月25日10时00分挂牌出让苍府土供挂〔2023〕1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成交基本情况

编 号

土地位置

宗地面积(㎡)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年)

规划条件通知书

竞得人

成交价(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高度

苍府土供挂〔2023〕13号

苍溪县古梁工业园古梁村二、三组

4223㎡

(合6.33亩)

供燃气用地(U13)

≤0.5

根据方案合理性确定

根据方案合理性确定

≤4米

50

苍规条(2023)第37号

(略)

114.00

二、该宗地挂牌人、竞得人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相关事宜在出让合同中约定。

三、公示期

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1月30日。

四、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仲女士

联系电话:0839-*

联系地址: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20号政务中心二楼

五、监督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0839-*

联系地址: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20号政务中心二楼

苍溪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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