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废标
涞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废标
涞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流拍公告
涞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涞国土告字[2023]029号)涞国土告字[2023]029号 2023/12/27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23-013 | 宗地总面积: | 9436.5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涞水县东大街南侧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2.534 | 建筑密度(%): | =14.43 |
绿化率(%): | =7.52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用途: | 普通商品住房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 | 9436.57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248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B0028 | |
起始价: | 2496万元 | 加价幅度: | 6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1月16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4年01月25日16时00分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本次出让宗地的竞买资格和竞价要求请申请人详阅挂牌文件并按挂牌文件执行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12月27日 至 2024年01月15日 到 涞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12月27日 至 2024年01月23日 到 涞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23日15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1月23日15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涞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3-013号地块:2024年01月16日09时00分 至 2024年01月25日16时00分 。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该宗地位于涞水县东大街南侧,为收回原大 (略) 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该宗地涉及违法建设,已列入2015年涞水县清理整顿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专项清理范围,原国土局、执法局、住建局已对该项目依法处罚完毕,按照《涞水县处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办法》(涞政字[2015]38号)规定:“2014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房地产违法项目,供地时在确定的正常出让底价基础上每亩加价20万元,加价面积以行政处罚面积为准。”该地块需加价187.8万元,计入挂牌价内。地上建筑物连同土地一并出让,产权归土地竞得人所有,需自行办理规划、建设等审批手续。
2.该地块属于大 (略) 区域旧城改造项目。
3.不接受联合报名申请。
4.根据相关规定要求,结合我县具体情况,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项目地块,土地竞买保证金可按50%比例确定,地块成交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前,竞得人须缴纳成交价款50%的首付款,剩余的50%竞得人出具书面承诺书后一年内交清。
5.按照《涞水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二十五次常务会议纪要》([2022]第17号),2022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1日,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公开出让的普通商品住房开发用地项目不再配建保障性住房。
6.竞得人需自行缴纳契税等费用。
在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5日16时00分止,上述地块无人报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流拍。
特此公示
涞水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涞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流拍公告
涞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涞国土告字[2023]029号)涞国土告字[2023]029号 2023/12/27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23-013 | 宗地总面积: | 9436.5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涞水县东大街南侧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2.534 | 建筑密度(%): | =14.43 |
绿化率(%): | =7.52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用途: | 普通商品住房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 | 9436.57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248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B0028 | |
起始价: | 2496万元 | 加价幅度: | 6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1月16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4年01月25日16时00分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本次出让宗地的竞买资格和竞价要求请申请人详阅挂牌文件并按挂牌文件执行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12月27日 至 2024年01月15日 到 涞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12月27日 至 2024年01月23日 到 涞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23日15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1月23日15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涞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3-013号地块:2024年01月16日09时00分 至 2024年01月25日16时00分 。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该宗地位于涞水县东大街南侧,为收回原大 (略) 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该宗地涉及违法建设,已列入2015年涞水县清理整顿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专项清理范围,原国土局、执法局、住建局已对该项目依法处罚完毕,按照《涞水县处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办法》(涞政字[2015]38号)规定:“2014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房地产违法项目,供地时在确定的正常出让底价基础上每亩加价20万元,加价面积以行政处罚面积为准。”该地块需加价187.8万元,计入挂牌价内。地上建筑物连同土地一并出让,产权归土地竞得人所有,需自行办理规划、建设等审批手续。
2.该地块属于大 (略) 区域旧城改造项目。
3.不接受联合报名申请。
4.根据相关规定要求,结合我县具体情况,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项目地块,土地竞买保证金可按50%比例确定,地块成交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前,竞得人须缴纳成交价款50%的首付款,剩余的50%竞得人出具书面承诺书后一年内交清。
5.按照《涞水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二十五次常务会议纪要》([2022]第17号),2022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1日,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公开出让的普通商品住房开发用地项目不再配建保障性住房。
6.竞得人需自行缴纳契税等费用。
在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5日16时00分止,上述地块无人报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流拍。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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