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精机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湖北省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道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构筑物、设备等资产整体公开对外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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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时间 :2024-01-26阅读次数:】
拍 卖 公 告
(第四次挂牌)
受湖北精机 (略) 管理人委托, (略) 国信 (略) 和湖北 (略) 定于2024年2月2日10时至2024年2月2日17时(延时除外) (略) 国信 (略) 网( http://**)对湖北精机 (略) 破产清算资产整体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简介:
湖北精机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湖北省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道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构)筑物、设备等资产整体公开对外拍卖,其中:
1、国有土地使用权:荆州国用(2007) 第*号,系出让工业用地,使用权面积 40507m2,终止日期2056年12月29日。其中使用权面积26710m2抵押给原债权人农行荆州经济开发区支行;使用权面积13797m2抵押给原债权人建行荆州玉桥支行。
2、地上建筑物:有证建筑共计11幢,包含综合楼4幢、厂房2幢、车间4幢、办公楼1幢,总建筑面积37835.5m2,大部分为混合、钢混和砖木结构。其中20791.73m2抵押给原债权人农行荆州经济开发区支行(8幢);17043.77m2抵押给原债权人建行荆州玉桥支行(3幢)。
无证建筑共计9项,包含门房、配电房、便利店、砖木房、卫生间和搭建房,合计建筑面积545.96m2。
3、设备:含机器2台(套);机动车3辆(汽油三轮车、五菱面包车、金旅客车各一辆);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空调等)共44项,现存放于厂区内,已闲置。
4、构筑物及林木资产:包含地坪、围墙、伸缩门及厂牌等21项;林木资产含厂区内香樟、蚊母、小蜡及桂花等17项。
注:资产详细明细意向竞买 (略) 国信 (略) 参阅《鄂五环资评字(2023)第070号》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价:5527.51万元 挂牌价:3088万元(取整)
保证金:700万元 增价幅度:20万元(或其整数倍)
二、标的现状:
1、拍卖资产中土地使用权及有证建筑物均设有抵押和查封。
2、地上建筑物部分用作于出租使用,部分已闲置。
3、土地使用权证及房产证登记权利人“湖北 (略) ”于2016年工商变更为“湖北精机 (略) ”,为同一实体。
4、本破产资产为整体拍卖,所涉资产仅包含本公告列明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与之使用功能相匹配且附着在建筑物上、密不可分的设备、机器设备、车辆和构筑物及林木,不包含其它未作说明的固定或可移动资产,也不包含特许经营权等其它用益物权。
5、本场拍卖资产中有证建筑物面积是以产权登记证书为准,无证建筑物面积是以现场实地测量为依据,不能视为准确无误。如有误差,不影响成交结果,也不作成交价款调整。
6、机器设备和车辆因存放时间较长,无法保证其正常运行或使用状态。
7、买受人在标的拆除、装载、清理、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以及所产生的一切人身、财产损害及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管理人、 (略) 国信 (略) 和 (略) 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瑕疵声明及风险提示:
1、买受人竞买成交后,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原有土地使用性质,不得从事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商业活动。拟投资项目必须符合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产业发展规划(该园区为装备制造业园区)。否则,由此产生的不能办理相关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竞买人竞价前应向工商、税务、商务、交警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标的现状、瑕疵、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办证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如涉及违建,买受人自行按相关职能部门的规定办理。
3、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全部依其现状进行拍卖。现状是指看样时点标的的质量、数量、新旧程度、房屋外观、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使用现状等现实状况,至竞价时点竞买人没有异议,则表示竞买人认可看样时点与竞价时点标的现状一致。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 (略) 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管理人、 (略) 国信 (略) 和 (略) 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管理人、 (略) 国信 (略) 和 (略) 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供竞买人参考。(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确认接受本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所产生的一切责任自负。)
四、竞价方式:
1、竞价从起始价(起始价为所有有效意向竞买方报名申请中的最高报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
(注:只有一名符合竞买条件的意向竞买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如有两名或以上符合竞买条件的意向竞买方产生,则以网络竞价方式交易,竞价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此次竞价会流拍。
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自2024年2月2日10时起开始自由竞价,至2024年2月2日17时止为自由竞价时间,自由竞价时间7小时,在自由竞价结束前5分钟如有新的报价则启动延时竞价,直到最后5分钟没有新的报价,竞拍结束。
五、咨询看样:
1、管理人 (略) 国信 (略) 和湖北 (略) 在破产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看样等工作。
2、意向竞买人自行看样。
看样地址: (略) 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道。
3、项目咨询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716-* *
六、竞买人条件
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及相关法律法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参加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竞买:
1.负责执 (略) ;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2、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5、与本标的物有利益关系的当事人。
除上述禁止参与竞买的机构和人员外: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或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组织均可参与竞买;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办理委托授权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3、因不符合竞买资格或者条件仍参加竞买而引发的竞买结果无效或其它法律责任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竞买报名
1、请意向竞买方持有效 (略) 国信 (略) 进行现场报名。
2、报名登记时间: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2月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7:00
2、报名地址: (略) 沙市区塔桥 (略) 朗园西门22栋3楼。
3、报名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716-* *
八、竞买保证金缴纳及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意向竞买方需于2024年2月1日17:00之前将保证金700万元缴纳到下列账户(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否则报名登记无效。
账户名称: (略) 国信 (略)
开户行名称:中国 (略) 荆州沙北支行
银行账号:3859 0188 0000 1203 9
(二)保证金处置方式
至报名登记截止,经资格审核如只有一名符合竞买条件的意向竞买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额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有两名或以上符合竞买条件的意向竞买方产生,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成为竞买方者,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额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未能成为竞买方者,该保证金自办理完退款手续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1、如因非转让方、 (略) 国信 (略) 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竞买方所交纳的全部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 (略) 国信 (略) 的经济损失,转 (略) 国信 (略) 还有权进一步向意向竞买方追究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竞买方单方要求撤回竞买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竞买方在被确认为竞买方后未签订《资产转让协议》的; ③以网络竞价方式交易的,意向竞买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导致项目流标, 或者在被确认为竞买方后未签订《资产转让协议》的。
2、 除非转让方和竞买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资产转让协议》生效时起,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九、竞买成交确认及成交尾款缴纳
1、经确认的买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 (略) 国信产权交易中心签订《竞买成交确认书》,签订《竞买成交确认书》之日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协议》,逾期或拒不签署的,将视为违约。
2、买受人自《资产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尾款一次性缴到下列账户:
户 名: 湖北精机 (略) 管理人
账 号: *
开户行:中国银行荆州荆城支行
十、竞买服务费: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支付的竞买服务费按不超过成交价2%的标准执行。
十一、标的物交付及过户:
1、买受人签订《竞买成交确认书》、《资产转让协议》、全额支付完拍卖成交款项和竞买服务费等费用后,由管理人在7个工作日内以物权现状进行交付。拍卖公告中涉及的标的物相关情况介绍仅供参考,最终以拍卖成交后移交时的现状为准,移交过程中若标的实际数量、质量、型号等与评估报告不一致,以实际现状为准,不影响成交价格和结果。
2、本次拍卖成交价款不包含标的交割、权属变更过户(登记)时所发生的有关税金、罚金等已说明或其他未说明的一切费用。权属变更过程中的所有税费(包含应由转让方缴纳的部分)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拍卖成交后,拍卖人向买受人出具《竞买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手续,管理人将予以协助。管理人将持有的有关拍卖标的物相关资料、物品交予买受人即视为履行了全部交付义务;财产处置后,若需要清场,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十二、违约责任:
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管理人可以重新拍卖标的。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同时,原买受人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额、冲抵与拍卖财产相关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支付的,原买受人需补交,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买受人逾期或拒不签订《竞买成交确认书》的;
2、买受人逾期或拒不支付全部成交价款和竞买服务费的;
3、以各种理由拒不接受按现状移交或要求变更成交规则、或要求给予任何补偿的;
十二、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公告和《竞买须知》,对本场《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中其他未尽事宜及时向拍卖人或管理人咨询了解。
咨询电话: 0716-* *
联系地址: (略) 沙 (略) 朗园西门22栋3楼
(略) 国信 (略)
湖北 (略)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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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湖北精机 (略) 管理人委托, (略) 国信 (略) 和湖北 (略) 定于2024年2月2日10时至2024年2月2日17时(延时除外) (略) 国信 (略) 网( http://**)对湖北精机 (略) 破产清算资产整体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简介:
湖北精机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湖北省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道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构)筑物、设备等资产整体公开对外拍卖,其中:
1、国有土地使用权:荆州国用(2007) 第*号,系出让工业用地,使用权面积 40507m2,终止日期2056年12月29日。其中使用权面积26710m2抵押给原债权人农行荆州经济开发区支行;使用权面积13797m2抵押给原债权人建行荆州玉桥支行。
2、地上建筑物:有证建筑共计11幢,包含综合楼4幢、厂房2幢、车间4幢、办公楼1幢,总建筑面积37835.5m2,大部分为混合、钢混和砖木结构。其中20791.73m2抵押给原债权人农行荆州经济开发区支行(8幢);17043.77m2抵押给原债权人建行荆州玉桥支行(3幢)。
无证建筑共计9项,包含门房、配电房、便利店、砖木房、卫生间和搭建房,合计建筑面积545.96m2。
3、设备:含机器2台(套);机动车3辆(汽油三轮车、五菱面包车、金旅客车各一辆);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空调等)共44项,现存放于厂区内,已闲置。
4、构筑物及林木资产:包含地坪、围墙、伸缩门及厂牌等21项;林木资产含厂区内香樟、蚊母、小蜡及桂花等17项。
注:资产详细明细意向竞买 (略) 国信 (略) 参阅《鄂五环资评字(2023)第070号》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价:5527.51万元 挂牌价:3088万元(取整)
保证金:700万元 增价幅度:20万元(或其整数倍)
二、标的现状:
1、拍卖资产中土地使用权及有证建筑物均设有抵押和查封。
2、地上建筑物部分用作于出租使用,部分已闲置。
3、土地使用权证及房产证登记权利人“湖北 (略) ”于2016年工商变更为“湖北精机 (略) ”,为同一实体。
4、本破产资产为整体拍卖,所涉资产仅包含本公告列明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与之使用功能相匹配且附着在建筑物上、密不可分的设备、机器设备、车辆和构筑物及林木,不包含其它未作说明的固定或可移动资产,也不包含特许经营权等其它用益物权。
5、本场拍卖资产中有证建筑物面积是以产权登记证书为准,无证建筑物面积是以现场实地测量为依据,不能视为准确无误。如有误差,不影响成交结果,也不作成交价款调整。
6、机器设备和车辆因存放时间较长,无法保证其正常运行或使用状态。
7、买受人在标的拆除、装载、清理、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以及所产生的一切人身、财产损害及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管理人、 (略) 国信 (略) 和 (略) 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瑕疵声明及风险提示:
1、买受人竞买成交后,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原有土地使用性质,不得从事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商业活动。拟投资项目必须符合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产业发展规划(该园区为装备制造业园区)。否则,由此产生的不能办理相关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竞买人竞价前应向工商、税务、商务、交警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标的现状、瑕疵、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办证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如涉及违建,买受人自行按相关职能部门的规定办理。
3、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全部依其现状进行拍卖。现状是指看样时点标的的质量、数量、新旧程度、房屋外观、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使用现状等现实状况,至竞价时点竞买人没有异议,则表示竞买人认可看样时点与竞价时点标的现状一致。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 (略) 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管理人、 (略) 国信 (略) 和 (略) 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管理人、 (略) 国信 (略) 和 (略) 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供竞买人参考。(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确认接受本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所产生的一切责任自负。)
四、竞价方式:
1、竞价从起始价(起始价为所有有效意向竞买方报名申请中的最高报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
(注:只有一名符合竞买条件的意向竞买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如有两名或以上符合竞买条件的意向竞买方产生,则以网络竞价方式交易,竞价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此次竞价会流拍。
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自2024年2月2日10时起开始自由竞价,至2024年2月2日17时止为自由竞价时间,自由竞价时间7小时,在自由竞价结束前5分钟如有新的报价则启动延时竞价,直到最后5分钟没有新的报价,竞拍结束。
五、咨询看样:
1、管理人 (略) 国信 (略) 和湖北 (略) 在破产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看样等工作。
2、意向竞买人自行看样。
看样地址: (略) 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道。
3、项目咨询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716-* *
六、竞买人条件
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及相关法律法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参加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竞买:
1.负责执 (略) ;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2、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5、与本标的物有利益关系的当事人。
除上述禁止参与竞买的机构和人员外: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或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组织均可参与竞买;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办理委托授权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3、因不符合竞买资格或者条件仍参加竞买而引发的竞买结果无效或其它法律责任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竞买报名
1、请意向竞买方持有效 (略) 国信 (略) 进行现场报名。
2、报名登记时间: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2月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7:00
2、报名地址: (略) 沙市区塔桥 (略) 朗园西门22栋3楼。
3、报名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716-* *
八、竞买保证金缴纳及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意向竞买方需于2024年2月1日17:00之前将保证金700万元缴纳到下列账户(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否则报名登记无效。
账户名称: (略) 国信 (略)
开户行名称:中国 (略) 荆州沙北支行
银行账号:3859 0188 0000 1203 9
(二)保证金处置方式
至报名登记截止,经资格审核如只有一名符合竞买条件的意向竞买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额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有两名或以上符合竞买条件的意向竞买方产生,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成为竞买方者,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额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未能成为竞买方者,该保证金自办理完退款手续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1、如因非转让方、 (略) 国信 (略) 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竞买方所交纳的全部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 (略) 国信 (略) 的经济损失,转 (略) 国信 (略) 还有权进一步向意向竞买方追究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竞买方单方要求撤回竞买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竞买方在被确认为竞买方后未签订《资产转让协议》的; ③以网络竞价方式交易的,意向竞买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导致项目流标, 或者在被确认为竞买方后未签订《资产转让协议》的。
2、 除非转让方和竞买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资产转让协议》生效时起,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九、竞买成交确认及成交尾款缴纳
1、经确认的买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 (略) 国信产权交易中心签订《竞买成交确认书》,签订《竞买成交确认书》之日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协议》,逾期或拒不签署的,将视为违约。
2、买受人自《资产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尾款一次性缴到下列账户:
户 名: 湖北精机 (略) 管理人
账 号: *
开户行:中国银行荆州荆城支行
十、竞买服务费: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支付的竞买服务费按不超过成交价2%的标准执行。
十一、标的物交付及过户:
1、买受人签订《竞买成交确认书》、《资产转让协议》、全额支付完拍卖成交款项和竞买服务费等费用后,由管理人在7个工作日内以物权现状进行交付。拍卖公告中涉及的标的物相关情况介绍仅供参考,最终以拍卖成交后移交时的现状为准,移交过程中若标的实际数量、质量、型号等与评估报告不一致,以实际现状为准,不影响成交价格和结果。
2、本次拍卖成交价款不包含标的交割、权属变更过户(登记)时所发生的有关税金、罚金等已说明或其他未说明的一切费用。权属变更过程中的所有税费(包含应由转让方缴纳的部分)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拍卖成交后,拍卖人向买受人出具《竞买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手续,管理人将予以协助。管理人将持有的有关拍卖标的物相关资料、物品交予买受人即视为履行了全部交付义务;财产处置后,若需要清场,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十二、违约责任:
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管理人可以重新拍卖标的。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同时,原买受人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额、冲抵与拍卖财产相关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支付的,原买受人需补交,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买受人逾期或拒不签订《竞买成交确认书》的;
2、买受人逾期或拒不支付全部成交价款和竞买服务费的;
3、以各种理由拒不接受按现状移交或要求变更成交规则、或要求给予任何补偿的;
十二、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公告和《竞买须知》,对本场《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中其他未尽事宜及时向拍卖人或管理人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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