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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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缙告字〔2024〕2号

经缙云县人民政府批准,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缙云县五云街道2023-4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主要规划指标、起始价等基本情况

(一)土地坐落:五云街道五都村。

(二)土地用途:零售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三)出让年限:40年。

(四)出让面积:总用地面积为67469平方米。

(五)容积率:大于等于1.2小于等于1.3。

(六)总建筑面积:计容总建筑面积80963-87710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控制在43500-49000平方米(其中配套地上停车建筑面积控制在9000-10000平方米);商务建筑面积控制在36500-42000平方米。

(七)绿地率:大于等于10%。

(八)建筑密度:小于等于50%。

(九)建筑高度:小于等于40米。

(十)出让起始价为11503万元,竞买保证金为3451万元,增价幅度为200万元或其整数倍。

(十一)五云街道2023-4号地块采取带项目概念设计方案方式公开出让,根据项目概念设计方案的要求,竞得人总自持建筑面积占比大于等于47.31%(详见项目概念设计方案)。

(十二)围墙外配套设施建成并验收后,产权无偿移交政府。

具体规划指标等要求以《五云街道2023-4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缙资规条〔2024〕01号)为准。

二、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

申请人竞得地块使用权后如在缙 (略) 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竞买时需按照《 (略) 开发建设的说明》中的规定提交《 (略) 申请》。 (略) 中的出资构成必须符合《 (略) 开发建设的说明》的规定,且与《 (略) 申请》中的申明内容一致。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

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规划条件、用地红线图等)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 (略) 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2月18日15时30分至2024年2月26日15时30分,通过“ (略) 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按挂牌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15时30分(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六、本次挂牌 (略) 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http://**);挂牌时间为:2024年2月18日15时30分至2024年2月28日15时30分。

( (略) 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

七、本次挂牌设有底价。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地块挂牌成交价仅为该宗地块的地价款,相关税费等按有关规定缴纳。

(二)地块的通路、通电、给水、排水、通讯等由受让人自行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就近接入出让地块,相关费用由受让人按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自行缴纳。

(三)土地出让面积以规划核实、用地复核后的实际使用面积为准登记发证。

(四)地块具体招商政策由缙云县投资促进中心负责解释及落实,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楼行政审批服务科

联系电话:*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联系人:陈先生 胡女士

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29日

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缙告字〔2024〕2号

经缙云县人民政府批准,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缙云县五云街道2023-4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主要规划指标、起始价等基本情况

(一)土地坐落:五云街道五都村。

(二)土地用途:零售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三)出让年限:40年。

(四)出让面积:总用地面积为67469平方米。

(五)容积率:大于等于1.2小于等于1.3。

(六)总建筑面积:计容总建筑面积80963-87710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控制在43500-49000平方米(其中配套地上停车建筑面积控制在9000-10000平方米);商务建筑面积控制在36500-42000平方米。

(七)绿地率:大于等于10%。

(八)建筑密度:小于等于50%。

(九)建筑高度:小于等于40米。

(十)出让起始价为11503万元,竞买保证金为3451万元,增价幅度为200万元或其整数倍。

(十一)五云街道2023-4号地块采取带项目概念设计方案方式公开出让,根据项目概念设计方案的要求,竞得人总自持建筑面积占比大于等于47.31%(详见项目概念设计方案)。

(十二)围墙外配套设施建成并验收后,产权无偿移交政府。

具体规划指标等要求以《五云街道2023-4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缙资规条〔2024〕01号)为准。

二、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

申请人竞得地块使用权后如在缙 (略) 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竞买时需按照《 (略) 开发建设的说明》中的规定提交《 (略) 申请》。 (略) 中的出资构成必须符合《 (略) 开发建设的说明》的规定,且与《 (略) 申请》中的申明内容一致。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

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规划条件、用地红线图等)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 (略) 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2月18日15时30分至2024年2月26日15时30分,通过“ (略) 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按挂牌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15时30分(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六、本次挂牌 (略) 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http://**);挂牌时间为:2024年2月18日15时30分至2024年2月28日15时30分。

( (略) 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

七、本次挂牌设有底价。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地块挂牌成交价仅为该宗地块的地价款,相关税费等按有关规定缴纳。

(二)地块的通路、通电、给水、排水、通讯等由受让人自行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就近接入出让地块,相关费用由受让人按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自行缴纳。

(三)土地出让面积以规划核实、用地复核后的实际使用面积为准登记发证。

(四)地块具体招商政策由缙云县投资促进中心负责解释及落实,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楼行政审批服务科

联系电话:*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联系人:陈先生 胡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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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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