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计划公示京丰规自协字〔202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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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计划公示京丰规自协字〔2024〕1号

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2003年第21号令)及《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规定,以下项目用地拟采用协议方式出让,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位置:中关村丰台园西I区FT00-0203-6019宗地,东至规划长辛店北十路、南至规划长辛店北三十路、西至长顺二路、北至规划长辛店北五路。

建设用地面积:约2.41公顷

规划地上建筑规模:约7.953万平方米

规划用地性质:B23研发设计用地

容积率:3.3

拟出让年限:50年

二、申请条件

(一)产业定位

围绕人工智能、区块链、高性能计算等新兴领域,形成数字经济集群发展态势。鼓励吸引下一代互联网、数字金融、智能制造、数字能源、数字出行、数字医疗、6G未来网络等领域企业集群发展。布局数字新基建,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创新和融合应用,落地一批数字经济创新平台和企业,培育数字经济标杆企业。

(二)购地主体资格

项目意向购地主体须为符合《 (略) 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用地政策的意见(试行)》(京政发〔2017〕39号)文件要求的, (略) 或丰台区政府授权的园区开发企业。项目建设完成后,须按照《 (略) 丰台区人民政 (略) 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用地政策的意见(试行)试点实施方案》要求,主要引入符合产业定位的高精尖企业。

(三)产业监管要求

意向购地主体须在公示期内与中关村丰台园管理委员会就产业监管协议达成初步一致并由园区管委会出具书面意见。

三、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30个自然日,具体时限为2024年1月30日—2024年2月28日。

四、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均可持书面申请、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略) 或丰台区政府园区开发企业授权、中关村丰台园管理委员会书面认可意见等有关文件向我分局提出申请。

五、确定供地方式

根 (略) 相关规定,经公示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方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但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及工业用地除外。经公示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须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六、联系方式

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 (略) 丰台区丰台创新中心9号楼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杨泱

联系电话:*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丰台分局

单位地址: (略) 丰台区周 (略) 1号楼B座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李东淼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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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2003年第21号令)及《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规定,以下项目用地拟采用协议方式出让,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位置:中关村丰台园西I区FT00-0203-6019宗地,东至规划长辛店北十路、南至规划长辛店北三十路、西至长顺二路、北至规划长辛店北五路。

建设用地面积:约2.41公顷

规划地上建筑规模:约7.953万平方米

规划用地性质:B23研发设计用地

容积率:3.3

拟出让年限:50年

二、申请条件

(一)产业定位

围绕人工智能、区块链、高性能计算等新兴领域,形成数字经济集群发展态势。鼓励吸引下一代互联网、数字金融、智能制造、数字能源、数字出行、数字医疗、6G未来网络等领域企业集群发展。布局数字新基建,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创新和融合应用,落地一批数字经济创新平台和企业,培育数字经济标杆企业。

(二)购地主体资格

项目意向购地主体须为符合《 (略) 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用地政策的意见(试行)》(京政发〔2017〕39号)文件要求的, (略) 或丰台区政府授权的园区开发企业。项目建设完成后,须按照《 (略) 丰台区人民政 (略) 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用地政策的意见(试行)试点实施方案》要求,主要引入符合产业定位的高精尖企业。

(三)产业监管要求

意向购地主体须在公示期内与中关村丰台园管理委员会就产业监管协议达成初步一致并由园区管委会出具书面意见。

三、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30个自然日,具体时限为2024年1月30日—2024年2月28日。

四、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均可持书面申请、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略) 或丰台区政府园区开发企业授权、中关村丰台园管理委员会书面认可意见等有关文件向我分局提出申请。

五、确定供地方式

根 (略) 相关规定,经公示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方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但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及工业用地除外。经公示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须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六、联系方式

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 (略) 丰台区丰台创新中心9号楼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杨泱

联系电话:*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丰台分局

单位地址: (略) 丰台区周 (略) 1号楼B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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