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陵自然资告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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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陵自然资告字号

出让公告
陵水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陵自然资告字[2024]3号)
陵自然资告字[2024]3号 2024年01月31日
经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陵水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2024-03 宗地总面积: 22625.57平方米 宗地坐落: 黎安镇
年限: 50.00年 容积率: ≤1.500 建筑密度(%): ≤40.000
绿化率(%): 35.000≤ 建筑限高(米): ≤35.000
主要土地用途:
科研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商务金融用地 9050.23
科研用地 13575.34
投资强度: 保证金: 2018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IA0003
起始价: 3409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4年02月29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4年03月13日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境外法人和其他组织(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加的,应当提供境外公证部门的公证书、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境外申请人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其他相关文件,应由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地区申请人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有关文件,应按规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授权的香港律师公证并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审核签章转递并附以附件确认本。澳门、台湾地区比照香港地区执行。具有下列行为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1.失信的被执行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当事人;2.有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当事人;3.在陵水黎族自治县范围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并未及时改正的;4.在陵水黎族自治县有因自身原因导致土地闲置、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商品住房、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非法占地、违法建设等违法行为的行为人。 (略)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 (略)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略) 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0%(不含50%),由 (略) 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2月01日 至 2024年03月11日 到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2月01日 至 2024年03月11日 到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11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3月11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4-03 号地块:2024年02月29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3月13日 16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得人须严格按照《黎安片区LAPQ-01单元与椰林滨海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进行开发建设,严禁开发或变相开发“类住宅、类别墅”项目。该宗地应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装配率不得低于50%。竞得人须在土地摘牌后立即启动建筑设计方案的编制工作,按相关部门要求合理深化完善。同时在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前确定施工单位(与施工单位确定合同工期与建设节点计划不晚于出让合同约定的开、竣工时限约定),完善相关报规、报建手续。摘牌后1个月内,完成项目推进专班或专业推进团队的组建,项目推进专班/团队应在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镇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并派驻至少一名专职高级项目经理。竞得人在项目建成投产前,不得以转让、出租等任何形式转让土地使用权。项目建成后,竞得人对可售部分的自持比例不低于60%。2、用地出让控制标准和用地准入协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关于印发的通知》(琼自然资用〔2023〕12号)和《关于实施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的指导意见》(琼国土资规〔2018〕8号)有关规定执行,该宗用地不在海南自贸港重点园区范围内,属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强度不低于737万元/亩、年度产值不低于200万元/亩、年度税收不低于8万元/亩。须在现状交地后3个月内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开工后36个月内提交竣工验收材料,自竣工之日起6个月内达产。项目的投资总额不低于2.5亿元人民币。以上出让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该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3、项目用地按规定以挂牌方式供应确定用地单位后,由竞得人按规定办理立项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手续。项目用地属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项目动工前,竞得人须按规定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单位对项目区域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采取措施预防地质灾害的危害。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南干道第行政办公区
联 系 人:钟女士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陵水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陵水黎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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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自然资告字[2024]3号 2024年01月31日
经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陵水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2024-03 宗地总面积: 22625.57平方米 宗地坐落: 黎安镇
年限: 50.00年 容积率: ≤1.500 建筑密度(%): ≤40.000
绿化率(%): 35.000≤ 建筑限高(米): ≤35.000
主要土地用途:
科研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商务金融用地 9050.23
科研用地 13575.34
投资强度: 保证金: 2018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IA0003
起始价: 3409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4年02月29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4年03月13日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境外法人和其他组织(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加的,应当提供境外公证部门的公证书、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境外申请人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其他相关文件,应由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地区申请人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有关文件,应按规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授权的香港律师公证并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审核签章转递并附以附件确认本。澳门、台湾地区比照香港地区执行。具有下列行为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1.失信的被执行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当事人;2.有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当事人;3.在陵水黎族自治县范围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并未及时改正的;4.在陵水黎族自治县有因自身原因导致土地闲置、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商品住房、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非法占地、违法建设等违法行为的行为人。 (略)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 (略)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略) 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0%(不含50%),由 (略) 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2月01日 至 2024年03月11日 到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2月01日 至 2024年03月11日 到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11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3月11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4-03 号地块:2024年02月29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3月13日 16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得人须严格按照《黎安片区LAPQ-01单元与椰林滨海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进行开发建设,严禁开发或变相开发“类住宅、类别墅”项目。该宗地应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装配率不得低于50%。竞得人须在土地摘牌后立即启动建筑设计方案的编制工作,按相关部门要求合理深化完善。同时在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前确定施工单位(与施工单位确定合同工期与建设节点计划不晚于出让合同约定的开、竣工时限约定),完善相关报规、报建手续。摘牌后1个月内,完成项目推进专班或专业推进团队的组建,项目推进专班/团队应在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镇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并派驻至少一名专职高级项目经理。竞得人在项目建成投产前,不得以转让、出租等任何形式转让土地使用权。项目建成后,竞得人对可售部分的自持比例不低于60%。2、用地出让控制标准和用地准入协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关于印发的通知》(琼自然资用〔2023〕12号)和《关于实施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的指导意见》(琼国土资规〔2018〕8号)有关规定执行,该宗用地不在海南自贸港重点园区范围内,属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强度不低于737万元/亩、年度产值不低于200万元/亩、年度税收不低于8万元/亩。须在现状交地后3个月内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开工后36个月内提交竣工验收材料,自竣工之日起6个月内达产。项目的投资总额不低于2.5亿元人民币。以上出让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该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3、项目用地按规定以挂牌方式供应确定用地单位后,由竞得人按规定办理立项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手续。项目用地属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项目动工前,竞得人须按规定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单位对项目区域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采取措施预防地质灾害的危害。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南干道第行政办公区
联 系 人:钟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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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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