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01-02
B-01-02
饶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B-01-02地块公告
经饶河县人民政府批准,饶河县自然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基本情况
地 块 编 号 | 宗 地 位 置 | 土 地 面 积 (平方米) | 土 地 用 途 | 容 积 率 | 建 筑 密 度 (%) | 绿 地 率 (%) | 出 让 年 限(年) | 限 高(米)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起 始 价 (万元) | 竞 买 保 证 金 (万元) | 增加幅度(万元) | 产业准入条件 |
B-01-02 | 饶河县 | *.94 | 仓储用地 | ≥0.6 | ≥30 | ≤20 | 50 | 60 | 1509.47 | 1509.47 | 1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10 日内办理 土地出让 手续。
2.付款方式及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日内,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让金。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竞买的,必须提交联合竞买协议和授权委托文件。
在挂牌期内每个竞买人必须有一次有效报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采取在互联网上交易的方式,即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进行交易。申请竞买流程具体操作请参考《企业注册及诚信库填报操作手册》、《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土地交易竞买人操作视频》,可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有关事项
1.出让地块挂牌公告时间为:2024年2月5日9时至2024年2月24日16时;
2.出让地块挂牌时间为2024年2月25日9时至2024年3月11日9时(自由报价时间)。
3.申请人可于2024年2月5日9时至2024年3月9日16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提交竞买申请(报名时间);
4.申请人可于2024年3月9日16时前交纳竞买保证金(1509.47万元)。竞买保证金必须通过竞买人的银行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的户名必须与竞买人一致);
5.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6.二次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3月11日9时30分,竞价延时时段300秒,询问期时长30分钟 。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买人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提交报名申请,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交纳竞买保证金,参与竞买。竞买结束后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到饶河县自然资源局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为竞得人。如逾期未签订《成交确认书》则取消竞得入选人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饶河县自然资源局将按规定在原公告发布渠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人应在竞买前详细了解挂牌地块的资料及挂牌文件,对土地情况有异议的,应在申请报价竞买前提出,竞买人参加竞买的,视为无异议。
(二)竞买人需同意按照本公告约定的土地用途、容积率、投资强度等控制性指标要求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
(三)本次出让地块,竞买人可以自行对竞买宗地进行现场踏勘。
(四)本宗地挂牌“起始价”不含征地、征林等前期费用。竟得土地后,需按规定向相关部门支付相关费用。
(五)该宗土地用于仓储用地,竞买人需向相关部门了解土地使用情况。如因了解不及时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竞买人承担。
八、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如对该宗土地权属有异议的,应该于公告期内,请向饶河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公告期满后,将进行后续流程。
九、本公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 饶河县自然资源局对出让宗地及挂牌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十一、 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饶河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赵赛北 联系电话:0469-*
饶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B-01-02地块公告
经饶河县人民政府批准,饶河县自然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基本情况
地 块 编 号 | 宗 地 位 置 | 土 地 面 积 (平方米) | 土 地 用 途 | 容 积 率 | 建 筑 密 度 (%) | 绿 地 率 (%) | 出 让 年 限(年) | 限 高(米)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起 始 价 (万元) | 竞 买 保 证 金 (万元) | 增加幅度(万元) | 产业准入条件 |
B-01-02 | 饶河县 | *.94 | 仓储用地 | ≥0.6 | ≥30 | ≤20 | 50 | 60 | 1509.47 | 1509.47 | 1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10 日内办理 土地出让 手续。
2.付款方式及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日内,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让金。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竞买的,必须提交联合竞买协议和授权委托文件。
在挂牌期内每个竞买人必须有一次有效报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采取在互联网上交易的方式,即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进行交易。申请竞买流程具体操作请参考《企业注册及诚信库填报操作手册》、《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土地交易竞买人操作视频》,可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有关事项
1.出让地块挂牌公告时间为:2024年2月5日9时至2024年2月24日16时;
2.出让地块挂牌时间为2024年2月25日9时至2024年3月11日9时(自由报价时间)。
3.申请人可于2024年2月5日9时至2024年3月9日16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提交竞买申请(报名时间);
4.申请人可于2024年3月9日16时前交纳竞买保证金(1509.47万元)。竞买保证金必须通过竞买人的银行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的户名必须与竞买人一致);
5.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6.二次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3月11日9时30分,竞价延时时段300秒,询问期时长30分钟 。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买人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提交报名申请,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交纳竞买保证金,参与竞买。竞买结束后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到饶河县自然资源局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为竞得人。如逾期未签订《成交确认书》则取消竞得入选人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饶河县自然资源局将按规定在原公告发布渠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人应在竞买前详细了解挂牌地块的资料及挂牌文件,对土地情况有异议的,应在申请报价竞买前提出,竞买人参加竞买的,视为无异议。
(二)竞买人需同意按照本公告约定的土地用途、容积率、投资强度等控制性指标要求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
(三)本次出让地块,竞买人可以自行对竞买宗地进行现场踏勘。
(四)本宗地挂牌“起始价”不含征地、征林等前期费用。竟得土地后,需按规定向相关部门支付相关费用。
(五)该宗土地用于仓储用地,竞买人需向相关部门了解土地使用情况。如因了解不及时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竞买人承担。
八、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如对该宗土地权属有异议的,应该于公告期内,请向饶河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公告期满后,将进行后续流程。
九、本公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 饶河县自然资源局对出让宗地及挂牌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十一、 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饶河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赵赛北 联系电话:0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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