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略) 人民政府: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和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总目标,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把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略) 建设发展提供资源要素保障。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发挥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
(略) (略) 委员会重点工作部署,局党组全面落实《 (略)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21—2025年)》各项要求,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全系统工作的突出位置。坚持依法科学决策,定期组织集体学法,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安排,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坚 (略) 各项任务与提高土地要素保障能力、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等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制定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法治工作要点》《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3年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总体方案》,调整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执法普法与化解矛盾纠纷并重,坚持权利自我约束与各类监督并重,切实形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合力。
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以更高站位强化法治意识
坚持会前学法,把学法治思想和宪法的宣传学法治思想学总书记在河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等精神。
三、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建设,深化依法行政
2023年,我局不断深化依法行政和重大决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点》,重大事项全部由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决策,驻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制定了《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办法》,并对业务事项定期进行梳理,完善事项清单、工作流程图和一次性告知明白纸;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各类执法事项清单并在门户网站公示;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清理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积极参加研究解决不动产登记、征地补偿等各类疑难复杂问题。全力配合人大监督工作,对人大立法事项草案深入研究反馈意见。
四、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面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贯彻落实《 (略) 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一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结合“网格化管理及包联社区创城”活动,深入企业、社区普法;二是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特定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三是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严厉打击非法取土专项整治百日攻坚等专项行动,在执法的同时进行普法。四是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先后组织裁量权基准专题视频培训、标准化业务等培训,并于10月份在全系统开展“自然资源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活动,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五是加大法治创建和先进典型培树力度,盐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评“ (略) 自然资源系统‘八五’普法示范点”。六是健全法律服务体系,深入做好行政调解工作,已有3个行政诉讼案件经当事人申请、法院准许撤诉,实现了案结事了。
五、将法治建设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当中,以更实举措优化法治环境
(一)强化土地要素保障。积极协调邯港高速二期、省道S216等6个重大基础设 (略) 重大项目清单,获得国家保障计划指标约9700亩。全市完成组卷报批140个批次、面积4.48万亩,依法审批临时用地项目71个、1.4万亩,其中雄商高铁、邯港高速等重大建设项目4.35万亩取得自然资源部批复。全市供应国有建设用地9.07万亩,比2022年增长85.86%,为历年最多。全市申请用 (略) 重点项目、3.09万亩 (略) 重点项目、面积4.01万亩全部得到保障。
(二)严格耕地保护管理。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了《 (略) 关于建立“田长制”的实施意见》, (略) 建立“四级田长负责制”耕地保护工作体系。完成补充耕地项目验收28个,新增耕地面积8672.85亩,年度补充耕地任务完成率108.41%。积极推进盐碱地综合整治利用,确定土地整理项目16个,预计新增耕地8129亩。
(三)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高标准高质量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略) 国土空 (略) 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其他13个县(市)国土空间规划均已完成县级审议程序, (略) 政府待批。
(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盘活利用2009-2022年批而未供土地3.6451万亩、闲置土地0.2791万亩。组织开展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工作,青县、沧县等2个县被自然资源部评为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全面实施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全市办理“标准地”出让139宗、5231亩。
(五)优化生态承载能力。全市完成营造林9.6万亩,超额完成全年8万亩营造林目标任务。南大港湿地(北部养殖池塘)生态修复项目先后被评为全国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典型 (略) 首批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 (略)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相关文本和专题研究已形成初稿。 (略) 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 (略) 级地质灾害隐患点数据库。
(六)强化基础能力建设。全市房地一体宅基地日常登记颁证率为26.76%, (略) 定考核目标任务。完成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 (略) 第一张《 (略) 人民政府代理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的自然资源清单》,总结报告 (略) 级验收。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有效节约企业成本,提高审批效能。大力推行“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改革工作,所有县(市)实现首证首发。全市办理“交地即交证”项目719个,“交房即交证”项目29个,惠及群众2844户。
(七)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年 (略) 违法占用耕地面积201.3亩, (略) 较少序列,已整改到位165.81亩,剩余35.49亩年底前全部清零;2023年自然资源督察北京局发现19个问题,现已整改到位15个;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取土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已排查坑塘 2737 处,发现违法取土1处,已复耕整改到位, (略) 厅下发疑似挖坑取土图斑 2548 个,发现违法问题 1个,正在回填复耕整改中。
2024年,我局将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法治建设,奋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一是强化党的领导,持续推进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二是深化依法行政能力,以一流作风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三是提高要素保障能力,落实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 (略) 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四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充分发挥“田长制”作用,压实各级耕地保护责任;五是加快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 (略) 级规划成果尽早获批实施,抓好中心城区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六是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科学开展造林绿化活动,加强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监管;七是深入开展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系统、全社会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特此报告。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15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略) 人民政府: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和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总目标,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把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略) 建设发展提供资源要素保障。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发挥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
(略) (略) 委员会重点工作部署,局党组全面落实《 (略)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21—2025年)》各项要求,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全系统工作的突出位置。坚持依法科学决策,定期组织集体学法,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安排,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坚 (略) 各项任务与提高土地要素保障能力、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等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制定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法治工作要点》《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3年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总体方案》,调整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执法普法与化解矛盾纠纷并重,坚持权利自我约束与各类监督并重,切实形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合力。
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以更高站位强化法治意识
坚持会前学法,把学法治思想和宪法的宣传学法治思想学总书记在河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等精神。
三、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建设,深化依法行政
2023年,我局不断深化依法行政和重大决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点》,重大事项全部由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决策,驻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制定了《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办法》,并对业务事项定期进行梳理,完善事项清单、工作流程图和一次性告知明白纸;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各类执法事项清单并在门户网站公示;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清理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积极参加研究解决不动产登记、征地补偿等各类疑难复杂问题。全力配合人大监督工作,对人大立法事项草案深入研究反馈意见。
四、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面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贯彻落实《 (略) 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一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结合“网格化管理及包联社区创城”活动,深入企业、社区普法;二是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特定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三是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严厉打击非法取土专项整治百日攻坚等专项行动,在执法的同时进行普法。四是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先后组织裁量权基准专题视频培训、标准化业务等培训,并于10月份在全系统开展“自然资源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活动,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五是加大法治创建和先进典型培树力度,盐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评“ (略) 自然资源系统‘八五’普法示范点”。六是健全法律服务体系,深入做好行政调解工作,已有3个行政诉讼案件经当事人申请、法院准许撤诉,实现了案结事了。
五、将法治建设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当中,以更实举措优化法治环境
(一)强化土地要素保障。积极协调邯港高速二期、省道S216等6个重大基础设 (略) 重大项目清单,获得国家保障计划指标约9700亩。全市完成组卷报批140个批次、面积4.48万亩,依法审批临时用地项目71个、1.4万亩,其中雄商高铁、邯港高速等重大建设项目4.35万亩取得自然资源部批复。全市供应国有建设用地9.07万亩,比2022年增长85.86%,为历年最多。全市申请用 (略) 重点项目、3.09万亩 (略) 重点项目、面积4.01万亩全部得到保障。
(二)严格耕地保护管理。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了《 (略) 关于建立“田长制”的实施意见》, (略) 建立“四级田长负责制”耕地保护工作体系。完成补充耕地项目验收28个,新增耕地面积8672.85亩,年度补充耕地任务完成率108.41%。积极推进盐碱地综合整治利用,确定土地整理项目16个,预计新增耕地8129亩。
(三)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高标准高质量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略) 国土空 (略) 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其他13个县(市)国土空间规划均已完成县级审议程序, (略) 政府待批。
(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盘活利用2009-2022年批而未供土地3.6451万亩、闲置土地0.2791万亩。组织开展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工作,青县、沧县等2个县被自然资源部评为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全面实施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全市办理“标准地”出让139宗、5231亩。
(五)优化生态承载能力。全市完成营造林9.6万亩,超额完成全年8万亩营造林目标任务。南大港湿地(北部养殖池塘)生态修复项目先后被评为全国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典型 (略) 首批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 (略)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相关文本和专题研究已形成初稿。 (略) 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 (略) 级地质灾害隐患点数据库。
(六)强化基础能力建设。全市房地一体宅基地日常登记颁证率为26.76%, (略) 定考核目标任务。完成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 (略) 第一张《 (略) 人民政府代理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的自然资源清单》,总结报告 (略) 级验收。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有效节约企业成本,提高审批效能。大力推行“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改革工作,所有县(市)实现首证首发。全市办理“交地即交证”项目719个,“交房即交证”项目29个,惠及群众2844户。
(七)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年 (略) 违法占用耕地面积201.3亩, (略) 较少序列,已整改到位165.81亩,剩余35.49亩年底前全部清零;2023年自然资源督察北京局发现19个问题,现已整改到位15个;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取土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已排查坑塘 2737 处,发现违法取土1处,已复耕整改到位, (略) 厅下发疑似挖坑取土图斑 2548 个,发现违法问题 1个,正在回填复耕整改中。
2024年,我局将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法治建设,奋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一是强化党的领导,持续推进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二是深化依法行政能力,以一流作风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三是提高要素保障能力,落实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 (略) 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四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充分发挥“田长制”作用,压实各级耕地保护责任;五是加快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 (略) 级规划成果尽早获批实施,抓好中心城区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六是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科学开展造林绿化活动,加强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监管;七是深入开展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系统、全社会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特此报告。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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