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敖汉旗古鲁板蒿镇李家营子石英砂矿普查探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敖汉旗古鲁板蒿镇李家营子石英砂矿普查探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敖汉旗古鲁板蒿镇李家营子石英砂矿普查探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赤公矿交告〔2024〕5号
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等文件精神, (略) 自然资源局委托,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内蒙古自治区敖汉旗古鲁板蒿镇李家营子石英砂矿普查探矿权”,项目编号:2024KY005。
一、出让人
(略) 自然资源局。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出让探矿权简要情况
探矿权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敖汉旗古鲁板蒿镇李家营子石英砂矿普查。
勘查矿种:天然石英砂。
面积:2.86平方公里。
地理位置:内蒙古 (略) 敖汉旗。
首次出让年限:5年。
挂牌起始价:15万元人民币。
坐标范围: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经纬度 | ||
坐标点序号 | 东经 | 北纬 |
1 | 119°51′50.705″ | 42°57′05.712″ |
2 | 119°51′48.043″ | 42°57′00.775″ |
3 | 119°52′07.834″ | 42°56′57.420″ |
4 | 119°51′45.222″ | 42°56′41.904″ |
5 | 119°51′37.887″ | 42°56′43.955″ |
6 | 119°51′33.445″ | 42°56′34.054″ |
7 | 119°51′41.114″ | 42°56′31.999″ |
8 | 119°51′34.260″ | 42°56′20.556″ |
9 | 119°51′28.155″ | 42°56′22.263″ |
10 | 119°51′24.000″ | 42°56′13.000″ |
11 | 119°51′23.000″ | 42°56′04.000″ |
12 | 119°52′19.000″ | 42°56′02.000″ |
13 | 119°52′20.000″ | 42°56′12.000″ |
14 | 119°52′35.000″ | 42°56′52.000″ |
15 | 119°52′26.000″ | 42°56′52.000″ |
16 | 119°52′27.000″ | 42°57′06.000″ |
17 | 119°52′45.000″ | 42°57′14.000″ |
18 | 119°52′46.000″ | 42°57′30.000″ |
19 | 119°51′59.000″ | 42°57′31.000″ |
20 | 119°51′48.028″ | 42°57′06.555″ |
四、公告、报名及挂牌时间
公告时间:2024年2月8日9时00分起至2024年3月15日9时00分止。
报名时间:2024年2月8日9时00分起至2024年3月15日9时00分止。
挂牌时间:2024年3月15日9时00分起至2024年3月29日9时00分止。
五、报名和挂牌方式
本次探矿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竞买人于2024年2月8日9时00分起至2024年3月15日9时00分止登*: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http://**: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
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并按公告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本次出让采取网上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内蒙古自治区敖汉旗古鲁板蒿镇李家营子石英砂矿普查探矿权挂牌须知》等文件。
六 、竞买人的资质条件及要求
(一)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二)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
(四)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竞买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相关规定。
以上竞买人资格条件,如与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以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准。
七、竞买人需具备的资金实力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规定,竞买人需具备与勘查开采相匹配的资金实力。
八、竞买申请的办理
申请人登*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在系统上提交竞买申请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人全程线上办理,登*时CA锁需要进行互认,竞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企业数字证书或个人数字证书。已办理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互联互通数字证书的竞买人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本次挂牌出让采用网上竞买申请的方式,竞买人在报名期内插入CA数字证书使用IE浏览器(IE浏览器版本不得低于IE11)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进行竞买操作,操作手册在网站查询。
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竞买人需确认是否参与限时竞价,若参与限时竞价,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限时竞价确定最高报价人。最高报价人经核实后符合网上挂牌出让须知要求的,签订《成交确认书》,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结束。
最高报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报价或竞价结束之日起可选择下列任一方式向我中心提交符合该项目竞买条件和资质要求的证明文件:(一)在交易系统竞价结束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登*并通过用户管理界面中的“资质文件上传功能”上传PDF格式扫描件(清晰度不得低于300dpi);(二)在交易系统竞价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携带公章、《预成交通知书》、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及已签字盖章的《成交确认书》、《矿业权挂牌出让竞买申请书》、《矿业权挂牌竞买资格确认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松山区宝山路、王府大街交叉路口北 (略) C座〈西门〉五楼综合办事服务大厅)提交书面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竞买申请书,一式四份。
(二)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四份,加盖单位公章。
事业法人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一式四份,加盖单位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一式四份,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式四份,加盖单位公章。
(五)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式四份(验原件留复印件)。
(六)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经资格审核符合要求的,5个工作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确定竞得人。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签订《成交确认书》。
九、竞买保证金的缴纳及退还
(一)此次探矿权挂牌出让的竞买保证金为15万元人民币,竞买保证金应于2024年3月15日9时00分前从竞买人单位账户转到指定账户,否则无竞买资格。
(二)竞买保证金缴纳账号:
1.开 户 行:中国银行
账户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2.开 户 行:中国 (略) 赤峰长青金帝支行
账户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3.开户行:中国 (略) 赤峰玉龙支行
账户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4.开户行:中国 (略) 赤峰王府支行
账户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三)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挂牌成交并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后,按相关规定为符合相关要求的竞得人办理竞买保证金的退还手续。退还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十、矿业权出让收益的缴纳
按照《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等规定执行。
十一、违约及违约责任
竞买人在探矿权竞买活动和合同签订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违约影响竞买活动行为的,竞买保证金全额赔偿赔付给出让人,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及确认其竞得人资格的相关文件,并撤销为竞得人已办理的登记手续。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一)提交虚假材料的。
(二)竞买人隐瞒事实,恶意串通或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三)在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规定的竞买有效期内撤回报价的。
(四)被确认为竞得人后,未按挂牌出让公告等文件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矿业权出让合同》的。
(五)在公示期间有举报且经调查核实属违法违规行为的。
(六)未按时足额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的。
(七)在竞买活动及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其他违反出让公告、双方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
(八)经按竞价规则竞价确定的最高报价人未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核或经资格审核不符合竞买资质条件和要求的。
(九)竞买人不按竞买要求参与竞买和不履行竞买规则的其他情形。
十二、风险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二)矿产资源勘查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竞买人应慎重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是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区块的勘查前景、资源品质等出具的保证。本次探矿权出让区域垂直投影范围内油气矿业权设置情况,需竞买人自行了解,承担相应风险。竞得的探矿权存在因政策或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转采的风险,竞买人应了解,承担相应风险。一经成交确认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项目区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挂牌出让资料和有关书面承诺承担责任。
(三)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可自行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参加本次出让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四)本次挂牌只接受网上报价,不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以及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
(五)探矿权首次出让期限为5年,从勘查许可证有效期起始之日起算,延续时按有关规定办理。竞得人在探矿权有效期间,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环境,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义务。
(六)竞得人在进行勘查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竞得人在勘查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城市规划区、生态红线、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地、林地、草地、军事设施、文物保护等相关规定,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拟设探矿权区域内涉及林地、草地,竞得人在勘查开采过程中确需使用林地、草原的,要依法依规办理林地草原审批手续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不能转采等相应风险和损失。拟设探矿权区域内涉及县道和自然村路,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国道、省道、县道的公路用地外缘向外100米,乡道的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50米以内禁止探矿采矿,竞得人在探矿或采矿作业时应注意避让,如因公路扩建、改建、拓宽、绿化等原因需要退让时,竞得人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无偿退让,无偿提供公路建设用地不需任何补偿费用,否则由交通部门强制退让,由此造成的不能转采等相应风险和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拟设探矿权区域内涉及老哈河,竞得人不得在河湖岸线管理范围内施工,转采后采矿权范围不得侵占河湖岸线管理范围,竞得人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不能转采等相应风险和损失。勘查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若存在与已设矿业权范围重叠,需按要求签订互不影响和权益保护协议或出具不影响已设矿业权人权益承诺。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置。
(七)竞得人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十三、联系方式
出让人: (略) 自然资源局
地址: (略) 松山区玉龙大街140号
联系人:李跃东、苏海洋
联系电话:0476-*、0476-*
交易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略) 松山区宝山路、王府大街交叉路口北 (略) C座。
联系人:闫肃
联系电话:0476-*
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须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自然资源局咨询。
该公告在自然资源部、 (略) 自然资源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同时发布。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2月6日
内蒙古自治区敖汉旗古鲁板蒿镇李家营子石英砂矿普查探矿权挂牌须知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自然资源局委托,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内蒙古自治区敖汉旗古鲁板蒿镇李家营子石英砂矿普查探矿权”。为保证本次挂牌出让活动依法、合规、有序进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须知。
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本次探矿权挂牌出让的组织实施。
二、本次探矿权挂牌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接受各方面的监督。竞买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三、本次挂牌出让探矿权,是指受托人发布挂牌出让公告,在公告接受的期限内接受竞买人报名,在公告规定的期限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最高报价或转入限时竞价后的竞价结果确定探矿权竞得人的行为。
四、竞买人资质要求
(一)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二)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
(四)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竞买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相关规定。
以上竞买人资格条件,如与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以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准。
五、有意竞买者可于公告规定的报名期限内登*电子交易系统报名。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相关信息,挂牌出让文件包括以下资料:
(一)内蒙古自治区敖汉旗古鲁板蒿镇李家营子石英砂矿普查探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二)内蒙古自治区敖汉旗古鲁板蒿镇李家营子石英砂矿普查探矿权挂牌须知。
六、竞买报名程序
(一)交易信息发布
网上挂牌出让公告、出让须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均在网上交易系统发布,请在正式报名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看。有意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请于2024年2月8日9时00分起至2024年3月15日9时00分止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http://**: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报名。
(二)缴纳竞买保证金
1.竞买人应根据电子交易系统生成的随机保证金账号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应当以竞买人的身份缴纳。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才能获得竞买报价资格。竞买人未按时缴纳竞买保证金或竞买保证金未足额缴纳的,不能获得竞买报价资格。
2.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3月15日9时00分止。
3.竞买保证金缴纳账号:
①开 户 行:中国银行
账户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②开 户 行:中国 (略) 赤峰长青金帝支行
账户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③开户行:中国 (略) 赤峰玉龙支行
账户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④开户行:中国 (略) 赤峰王府支行
账户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名
1.报名竞买申请在截止日期后提交的。
2.报名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3.报名竞买人不具备申请资格的。
4.没有按照要求及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
5.曾经 (略) 自然资源局矿业权招拍挂活动并存在违约情形有不良记录的竞买人。
七、挂牌出让探矿权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上挂牌报价
1.电子交易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即2024年3月15日9时00分)起开始接受报价。
2.已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并经电子交易系统确认的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
3.电子交易系统对符合条件的报价予以接受并公布。
4.电子交易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二)挂牌截止
1.电子交易系统将在挂牌截止时间(即2024年3月29日9时00分)自动确定挂牌截止,电子交易系统显示最高有效报价。
2.挂牌期限届满,无竞买人报价的,挂牌不予成交。挂牌期限届满,竞买人需确认是否参与限时竞价,若参与限时竞价,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限时竞价确定最高报价人。若无人参与限时竞价,系统按照挂牌期内报价确定最高报价人。
(三)报价规则
1.竞买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2.竞买人每次报价增幅为1万元的整数倍,后报价必须高于上一次报价。
3.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撤回。竞买人一经报价,表示对挂牌标的物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已经了解和全部接受,所形成的风险自愿全部承担。
4. 探矿权挂牌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四)网上限时竞价
1.挂牌期限截止后,电子交易系统进行3分钟的倒计时,提示竞买人即将进入限时竞价阶段。3分钟后电子交易系统自动进入限时竞价阶段。电子交易系统以4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电子交易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再顺延4分钟。4分钟倒计时截止,电子交易系统不再接受新的报价,并显示最高报价人。限时竞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高报价人,限时竞价中无人报价的,以挂牌期限内网上报价最高者为最高报价人。
2.最高报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报价或限时竞价结束后从电子交易系统上在线打印《网上成交确认书》,并签名、盖章。
八、成交确认
本次出让不设置底价,挂牌期限届满,按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一)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等于或高于起始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
(二)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且在挂牌期限截止前不再有挂牌和竞价的,挂牌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但在挂牌期限截止前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以当时挂牌价为起始价进入限时竞价阶段,出价最高且高于起始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三)在挂牌期限内没有报价的竞买人将视为放弃竞买。
(四)在挂牌期限内无人竞买的或报价低于起始价的,挂牌不成交。
(五)最高报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报价或竞价结束之日起可选择下列任一方式向我中心提交符合该项目竞买条件和资质要求的证明文件:(一)在交易系统竞价结束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登*并通过用户管理界面中的“资质文件上传功能”上传PDF格式扫描件(清晰度不得低于300dpi);(二)在交易系统竞价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携带公章、《预成交通知书》、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及已签字盖章的《成交确认书》、《矿业权挂牌出让竞买申请书》、《矿业权挂牌竞买资格确认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松山区宝山路、王府大街交叉路口北 (略) C座〈西门〉五楼综合办事服务大厅)提交书面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应提交下列资料:
1.竞买申请书,一式四份。
2. 1)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四份,加盖单位公章。
2)事业法人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一式四份,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一式四份 ,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式四份,加盖单位公章。
5.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式四份(验原件留复印件)。
6.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经资格审核符合要求的,5个工作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确定竞得人。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签订《成交确认书》。
九、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对此次探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结果在公告发布同一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十、矿业权出让收益的缴纳与竞买保证金的退还
(一)矿业权出让收益的缴纳按照《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等规定执行。
(二)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未竞买成功的竞买人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退还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办理完成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到报名单位账户。
(三)挂牌成交并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后,按相关规定为符合相关要求的竞得人办理竞买保证金的退还手续。竞得人可申请将竞买保证金抵作探矿权出让收益。
十一、探矿权的取得
(一)成交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出让人与竞得人根据《成交确认书》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履行相关手续后,持《成交确认书》、《矿业权出让合同》、出让收益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向有登记权限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矿业权登记手续。其中,外商投资企业在竞得探矿权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前, (略) 自然资源局书面征得军事管理机关同意后,方能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办理探矿权登记手续。
(二)竞得人在领取《勘查许可证》或《开采许可证》后方可按有关规定进行探矿或采矿活动,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管。
十二、违约及违约责任
竞买人在探矿权竞买活动和合同签订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违约影响竞买活动行为的,竞买保证金全额赔偿赔付给出让人,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及确认其竞得人资格的相关文件,并撤销为竞得人已办理的登记手续。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一)提交虚假材料的。
(二)竞买人隐瞒事实,恶意串通或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三)在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规定的竞买有效期内撤回报价的。
(四)被确认为竞得人后,未按挂牌出让公告等文件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矿业权出让合同》的。
(五)在公示期间有举报且经调查核实属违法违规行为的。
(六)未按时足额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的。
(七)在竞买活动及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其他违反出让公告、双方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
(八)经按竞价规则竞价确定的最高报价人未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核或经资格审核不符合竞买资质条件和要求的。
(九)竞买人不按竞买要求参与竞买和不履行竞买规则的其他情形。
十三、风险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二)矿产资源勘查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竞买人应慎重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是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区块的勘查前景、资源品质等出具的保证。本次探矿权出让区域垂直投影范围内油气矿业权设置情况,需竞买人自行了解,承担相应风险。竞得的探矿权存在因政策或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转采的风险,竞买人应了解,承担相应风险。一经成交确认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项目区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挂牌出让资料和有关书面承诺承担责任。
(三)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可自行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参加本次出让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四)本次挂牌只接受网上报价,不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以及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
(五)探矿权首次出让期限为5年,从勘查许可证有效期起始之日起算,延续时按有关规定办理。竞得人在探矿权有效期间,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环境,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义务。
(六)竞得人在进行勘查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竞得人在勘查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城市规划区、生态红线、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地、林地、草地、军事设施、文物保护等相关规定,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拟设探矿权区域内涉及林地、草地,竞得人在勘查开采过程中确需使用林地、草原的,要依法依规办理林地草原审批手续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不能转采等相应风险和损失。拟设探矿权区域内涉及县道和自然村路,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国道、省道、县道的公路用地外缘向外100米,乡道的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50米以内禁止探矿采矿,竞得人在探矿或采矿作业时应注意避让,如因公路扩建、改建、拓宽、绿化等原因需要退让时,竞得人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无偿退让,无偿提供公路建设用地不需任何补偿费用,否则由交通部门强制退让,由此造成的不能转采等相应风险和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拟设探矿权区域内涉及老哈河,竞得人不得在河湖岸线管理范围内施工,转采后采矿权范围不得侵占河湖岸线管理范围,竞得人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不能转采等相应风险和损失。勘查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若存在与已设矿业权范围重叠,需按要求签订互不影响和权益保护协议或出具不影响已设矿业权人权益承诺。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置。
(七)竞得人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十四、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出让的探矿权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 (略) 自然资源局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2月6日
内蒙古自治区敖汉旗古鲁板蒿镇李家营子石英砂矿普查探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赤公矿交告〔2024〕5号
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等文件精神, (略) 自然资源局委托,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内蒙古自治区敖汉旗古鲁板蒿镇李家营子石英砂矿普查探矿权”,项目编号:2024KY005。
一、出让人
(略) 自然资源局。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出让探矿权简要情况
探矿权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敖汉旗古鲁板蒿镇李家营子石英砂矿普查。
勘查矿种:天然石英砂。
面积:2.86平方公里。
地理位置:内蒙古 (略) 敖汉旗。
首次出让年限:5年。
挂牌起始价:15万元人民币。
坐标范围: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经纬度 | ||
坐标点序号 | 东经 | 北纬 |
1 | 119°51′50.705″ | 42°57′05.712″ |
2 | 119°51′48.043″ | 42°57′00.775″ |
3 | 119°52′07.834″ | 42°56′57.420″ |
4 | 119°51′45.222″ | 42°56′41.904″ |
5 | 119°51′37.887″ | 42°56′43.955″ |
6 | 119°51′33.445″ | 42°56′34.054″ |
7 | 119°51′41.114″ | 42°56′31.999″ |
8 | 119°51′34.260″ | 42°56′20.556″ |
9 | 119°51′28.155″ | 42°56′22.263″ |
10 | 119°51′24.000″ | 42°56′13.000″ |
11 | 119°51′23.000″ | 42°56′04.000″ |
12 | 119°52′19.000″ | 42°56′02.000″ |
13 | 119°52′20.000″ | 42°56′12.000″ |
14 | 119°52′35.000″ | 42°56′52.000″ |
15 | 119°52′26.000″ | 42°56′52.000″ |
16 | 119°52′27.000″ | 42°57′06.000″ |
17 | 119°52′45.000″ | 42°57′14.000″ |
18 | 119°52′46.000″ | 42°57′30.000″ |
19 | 119°51′59.000″ | 42°57′31.000″ |
20 | 119°51′48.028″ | 42°57′06.555″ |
四、公告、报名及挂牌时间
公告时间:2024年2月8日9时00分起至2024年3月15日9时00分止。
报名时间:2024年2月8日9时00分起至2024年3月15日9时00分止。
挂牌时间:2024年3月15日9时00分起至2024年3月29日9时00分止。
五、报名和挂牌方式
本次探矿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竞买人于2024年2月8日9时00分起至2024年3月15日9时00分止登*: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http://**: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
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并按公告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本次出让采取网上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内蒙古自治区敖汉旗古鲁板蒿镇李家营子石英砂矿普查探矿权挂牌须知》等文件。
六 、竞买人的资质条件及要求
(一)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二)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
(四)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竞买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相关规定。
以上竞买人资格条件,如与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以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准。
七、竞买人需具备的资金实力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规定,竞买人需具备与勘查开采相匹配的资金实力。
八、竞买申请的办理
申请人登*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在系统上提交竞买申请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人全程线上办理,登*时CA锁需要进行互认,竞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企业数字证书或个人数字证书。已办理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互联互通数字证书的竞买人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本次挂牌出让采用网上竞买申请的方式,竞买人在报名期内插入CA数字证书使用IE浏览器(IE浏览器版本不得低于IE11)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进行竞买操作,操作手册在网站查询。
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竞买人需确认是否参与限时竞价,若参与限时竞价,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限时竞价确定最高报价人。最高报价人经核实后符合网上挂牌出让须知要求的,签订《成交确认书》,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结束。
最高报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报价或竞价结束之日起可选择下列任一方式向我中心提交符合该项目竞买条件和资质要求的证明文件:(一)在交易系统竞价结束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登*并通过用户管理界面中的“资质文件上传功能”上传PDF格式扫描件(清晰度不得低于300dpi);(二)在交易系统竞价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携带公章、《预成交通知书》、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及已签字盖章的《成交确认书》、《矿业权挂牌出让竞买申请书》、《矿业权挂牌竞买资格确认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松山区宝山路、王府大街交叉路口北 (略) C座〈西门〉五楼综合办事服务大厅)提交书面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竞买申请书,一式四份。
(二)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四份,加盖单位公章。
事业法人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一式四份,加盖单位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一式四份,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式四份,加盖单位公章。
(五)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式四份(验原件留复印件)。
(六)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经资格审核符合要求的,5个工作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确定竞得人。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签订《成交确认书》。
九、竞买保证金的缴纳及退还
(一)此次探矿权挂牌出让的竞买保证金为15万元人民币,竞买保证金应于2024年3月15日9时00分前从竞买人单位账户转到指定账户,否则无竞买资格。
(二)竞买保证金缴纳账号:
1.开 户 行:中国银行
账户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2.开 户 行:中国 (略) 赤峰长青金帝支行
账户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3.开户行:中国 (略) 赤峰玉龙支行
账户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4.开户行:中国 (略) 赤峰王府支行
账户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三)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挂牌成交并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后,按相关规定为符合相关要求的竞得人办理竞买保证金的退还手续。退还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十、矿业权出让收益的缴纳
按照《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等规定执行。
十一、违约及违约责任
竞买人在探矿权竞买活动和合同签订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违约影响竞买活动行为的,竞买保证金全额赔偿赔付给出让人,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及确认其竞得人资格的相关文件,并撤销为竞得人已办理的登记手续。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一)提交虚假材料的。
(二)竞买人隐瞒事实,恶意串通或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三)在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规定的竞买有效期内撤回报价的。
(四)被确认为竞得人后,未按挂牌出让公告等文件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矿业权出让合同》的。
(五)在公示期间有举报且经调查核实属违法违规行为的。
(六)未按时足额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的。
(七)在竞买活动及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其他违反出让公告、双方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
(八)经按竞价规则竞价确定的最高报价人未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核或经资格审核不符合竞买资质条件和要求的。
(九)竞买人不按竞买要求参与竞买和不履行竞买规则的其他情形。
十二、风险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二)矿产资源勘查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竞买人应慎重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是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区块的勘查前景、资源品质等出具的保证。本次探矿权出让区域垂直投影范围内油气矿业权设置情况,需竞买人自行了解,承担相应风险。竞得的探矿权存在因政策或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转采的风险,竞买人应了解,承担相应风险。一经成交确认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项目区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挂牌出让资料和有关书面承诺承担责任。
(三)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可自行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参加本次出让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四)本次挂牌只接受网上报价,不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以及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
(五)探矿权首次出让期限为5年,从勘查许可证有效期起始之日起算,延续时按有关规定办理。竞得人在探矿权有效期间,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环境,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义务。
(六)竞得人在进行勘查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竞得人在勘查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城市规划区、生态红线、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地、林地、草地、军事设施、文物保护等相关规定,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拟设探矿权区域内涉及林地、草地,竞得人在勘查开采过程中确需使用林地、草原的,要依法依规办理林地草原审批手续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不能转采等相应风险和损失。拟设探矿权区域内涉及县道和自然村路,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国道、省道、县道的公路用地外缘向外100米,乡道的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50米以内禁止探矿采矿,竞得人在探矿或采矿作业时应注意避让,如因公路扩建、改建、拓宽、绿化等原因需要退让时,竞得人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无偿退让,无偿提供公路建设用地不需任何补偿费用,否则由交通部门强制退让,由此造成的不能转采等相应风险和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拟设探矿权区域内涉及老哈河,竞得人不得在河湖岸线管理范围内施工,转采后采矿权范围不得侵占河湖岸线管理范围,竞得人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不能转采等相应风险和损失。勘查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若存在与已设矿业权范围重叠,需按要求签订互不影响和权益保护协议或出具不影响已设矿业权人权益承诺。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置。
(七)竞得人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十三、联系方式
出让人: (略) 自然资源局
地址: (略) 松山区玉龙大街140号
联系人:李跃东、苏海洋
联系电话:0476-*、0476-*
交易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略) 松山区宝山路、王府大街交叉路口北 (略) C座。
联系人:闫肃
联系电话:0476-*
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须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自然资源局咨询。
该公告在自然资源部、 (略) 自然资源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同时发布。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2月6日
内蒙古自治区敖汉旗古鲁板蒿镇李家营子石英砂矿普查探矿权挂牌须知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自然资源局委托,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内蒙古自治区敖汉旗古鲁板蒿镇李家营子石英砂矿普查探矿权”。为保证本次挂牌出让活动依法、合规、有序进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须知。
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本次探矿权挂牌出让的组织实施。
二、本次探矿权挂牌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接受各方面的监督。竞买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三、本次挂牌出让探矿权,是指受托人发布挂牌出让公告,在公告接受的期限内接受竞买人报名,在公告规定的期限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最高报价或转入限时竞价后的竞价结果确定探矿权竞得人的行为。
四、竞买人资质要求
(一)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二)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
(四)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竞买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相关规定。
以上竞买人资格条件,如与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以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准。
五、有意竞买者可于公告规定的报名期限内登*电子交易系统报名。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相关信息,挂牌出让文件包括以下资料:
(一)内蒙古自治区敖汉旗古鲁板蒿镇李家营子石英砂矿普查探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二)内蒙古自治区敖汉旗古鲁板蒿镇李家营子石英砂矿普查探矿权挂牌须知。
六、竞买报名程序
(一)交易信息发布
网上挂牌出让公告、出让须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均在网上交易系统发布,请在正式报名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看。有意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请于2024年2月8日9时00分起至2024年3月15日9时00分止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http://**: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报名。
(二)缴纳竞买保证金
1.竞买人应根据电子交易系统生成的随机保证金账号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应当以竞买人的身份缴纳。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才能获得竞买报价资格。竞买人未按时缴纳竞买保证金或竞买保证金未足额缴纳的,不能获得竞买报价资格。
2.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3月15日9时00分止。
3.竞买保证金缴纳账号:
①开 户 行:中国银行
账户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②开 户 行:中国 (略) 赤峰长青金帝支行
账户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③开户行:中国 (略) 赤峰玉龙支行
账户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④开户行:中国 (略) 赤峰王府支行
账户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名
1.报名竞买申请在截止日期后提交的。
2.报名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3.报名竞买人不具备申请资格的。
4.没有按照要求及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
5.曾经 (略) 自然资源局矿业权招拍挂活动并存在违约情形有不良记录的竞买人。
七、挂牌出让探矿权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上挂牌报价
1.电子交易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即2024年3月15日9时00分)起开始接受报价。
2.已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并经电子交易系统确认的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
3.电子交易系统对符合条件的报价予以接受并公布。
4.电子交易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二)挂牌截止
1.电子交易系统将在挂牌截止时间(即2024年3月29日9时00分)自动确定挂牌截止,电子交易系统显示最高有效报价。
2.挂牌期限届满,无竞买人报价的,挂牌不予成交。挂牌期限届满,竞买人需确认是否参与限时竞价,若参与限时竞价,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限时竞价确定最高报价人。若无人参与限时竞价,系统按照挂牌期内报价确定最高报价人。
(三)报价规则
1.竞买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2.竞买人每次报价增幅为1万元的整数倍,后报价必须高于上一次报价。
3.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撤回。竞买人一经报价,表示对挂牌标的物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已经了解和全部接受,所形成的风险自愿全部承担。
4. 探矿权挂牌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四)网上限时竞价
1.挂牌期限截止后,电子交易系统进行3分钟的倒计时,提示竞买人即将进入限时竞价阶段。3分钟后电子交易系统自动进入限时竞价阶段。电子交易系统以4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电子交易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再顺延4分钟。4分钟倒计时截止,电子交易系统不再接受新的报价,并显示最高报价人。限时竞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高报价人,限时竞价中无人报价的,以挂牌期限内网上报价最高者为最高报价人。
2.最高报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报价或限时竞价结束后从电子交易系统上在线打印《网上成交确认书》,并签名、盖章。
八、成交确认
本次出让不设置底价,挂牌期限届满,按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一)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等于或高于起始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
(二)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且在挂牌期限截止前不再有挂牌和竞价的,挂牌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但在挂牌期限截止前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以当时挂牌价为起始价进入限时竞价阶段,出价最高且高于起始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三)在挂牌期限内没有报价的竞买人将视为放弃竞买。
(四)在挂牌期限内无人竞买的或报价低于起始价的,挂牌不成交。
(五)最高报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报价或竞价结束之日起可选择下列任一方式向我中心提交符合该项目竞买条件和资质要求的证明文件:(一)在交易系统竞价结束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登*并通过用户管理界面中的“资质文件上传功能”上传PDF格式扫描件(清晰度不得低于300dpi);(二)在交易系统竞价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携带公章、《预成交通知书》、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及已签字盖章的《成交确认书》、《矿业权挂牌出让竞买申请书》、《矿业权挂牌竞买资格确认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松山区宝山路、王府大街交叉路口北 (略) C座〈西门〉五楼综合办事服务大厅)提交书面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应提交下列资料:
1.竞买申请书,一式四份。
2. 1)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四份,加盖单位公章。
2)事业法人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一式四份,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一式四份 ,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式四份,加盖单位公章。
5.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式四份(验原件留复印件)。
6.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经资格审核符合要求的,5个工作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确定竞得人。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签订《成交确认书》。
九、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对此次探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结果在公告发布同一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十、矿业权出让收益的缴纳与竞买保证金的退还
(一)矿业权出让收益的缴纳按照《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等规定执行。
(二)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未竞买成功的竞买人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退还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办理完成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到报名单位账户。
(三)挂牌成交并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后,按相关规定为符合相关要求的竞得人办理竞买保证金的退还手续。竞得人可申请将竞买保证金抵作探矿权出让收益。
十一、探矿权的取得
(一)成交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出让人与竞得人根据《成交确认书》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履行相关手续后,持《成交确认书》、《矿业权出让合同》、出让收益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向有登记权限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矿业权登记手续。其中,外商投资企业在竞得探矿权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前, (略) 自然资源局书面征得军事管理机关同意后,方能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办理探矿权登记手续。
(二)竞得人在领取《勘查许可证》或《开采许可证》后方可按有关规定进行探矿或采矿活动,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管。
十二、违约及违约责任
竞买人在探矿权竞买活动和合同签订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违约影响竞买活动行为的,竞买保证金全额赔偿赔付给出让人,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及确认其竞得人资格的相关文件,并撤销为竞得人已办理的登记手续。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一)提交虚假材料的。
(二)竞买人隐瞒事实,恶意串通或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三)在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规定的竞买有效期内撤回报价的。
(四)被确认为竞得人后,未按挂牌出让公告等文件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矿业权出让合同》的。
(五)在公示期间有举报且经调查核实属违法违规行为的。
(六)未按时足额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的。
(七)在竞买活动及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其他违反出让公告、双方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
(八)经按竞价规则竞价确定的最高报价人未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核或经资格审核不符合竞买资质条件和要求的。
(九)竞买人不按竞买要求参与竞买和不履行竞买规则的其他情形。
十三、风险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二)矿产资源勘查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竞买人应慎重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是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区块的勘查前景、资源品质等出具的保证。本次探矿权出让区域垂直投影范围内油气矿业权设置情况,需竞买人自行了解,承担相应风险。竞得的探矿权存在因政策或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转采的风险,竞买人应了解,承担相应风险。一经成交确认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项目区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挂牌出让资料和有关书面承诺承担责任。
(三)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可自行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参加本次出让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四)本次挂牌只接受网上报价,不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以及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
(五)探矿权首次出让期限为5年,从勘查许可证有效期起始之日起算,延续时按有关规定办理。竞得人在探矿权有效期间,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环境,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义务。
(六)竞得人在进行勘查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竞得人在勘查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城市规划区、生态红线、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地、林地、草地、军事设施、文物保护等相关规定,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拟设探矿权区域内涉及林地、草地,竞得人在勘查开采过程中确需使用林地、草原的,要依法依规办理林地草原审批手续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不能转采等相应风险和损失。拟设探矿权区域内涉及县道和自然村路,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国道、省道、县道的公路用地外缘向外100米,乡道的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50米以内禁止探矿采矿,竞得人在探矿或采矿作业时应注意避让,如因公路扩建、改建、拓宽、绿化等原因需要退让时,竞得人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无偿退让,无偿提供公路建设用地不需任何补偿费用,否则由交通部门强制退让,由此造成的不能转采等相应风险和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拟设探矿权区域内涉及老哈河,竞得人不得在河湖岸线管理范围内施工,转采后采矿权范围不得侵占河湖岸线管理范围,竞得人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不能转采等相应风险和损失。勘查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若存在与已设矿业权范围重叠,需按要求签订互不影响和权益保护协议或出具不影响已设矿业权人权益承诺。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置。
(七)竞得人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十四、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出让的探矿权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 (略) 自然资源局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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