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县2021年度幸福河湖东海河、三沛河建设工程疏浚物再次挂牌转让交易公告
昌江县2021年度幸福河湖东海河、三沛河建设工程疏浚物再次挂牌转让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 昌江县2021年度幸福河湖(东海河、三沛河)建设工程疏浚物再次挂牌转让 | ||||||||||
项目编号 | QY*HN1001-1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2月1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2月19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昌江县石碌镇东海河、三沛河沿岸边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评估数量 (m3) | 评估单价 (元/m3) | 挂牌单价 (元/m3)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1 | 昌江县2021年度幸福河(东海河、三沛河)建设工程疏浚物再次挂牌转让 | 约6772m3 | 22.5 | 20.25 | 2 | ||||||
标的情况 | 昌江县2021年度幸福河湖(东海河、三沛河)建设工程疏浚土,系由河道疏浚产生的疏浚物,未经洗筛,掺杂部分杂质及淤泥,沿河道岸边堆放。 | ||||||||||
特别告知 | 1.标的按现状转让,若实际结算数量与6772m3不符,则按照实际数量结算,转让价款多退少补。 2.标的存放时间由2021年项目施工疏浚后至今,标的以现状交易,有关标的的资料是对标的的一般性介绍,仅为参考性说明,不构成对标的的担保,也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标的任何瑕疵及风险不影响成交结果。意向受让方竞买前须自行前往项目现场查看标的情况,报名即认可标的情况,而后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对标的提出异议或者终止交易。如因受让方原因,违反有关政策法规、导致不能完成交易的,受让方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3.本次评估单价不含装车及运输等其他费用,由受让方进行装车及自行负责运输;货物装车后,受让方承担货物运输及装卸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承担安全事故责任(含第三方事故责任)、环境污染责任等; 4.受让方运输货物车辆需满足转让方要求,不能采用车厢加高车辆及不得超载运输。同时每天在天气允许的情况下,运输货物不得少于1000m3,具体交货起止日期以转让方通知为准。车辆不满足要求的经转让方要求整改后仍不整改或整改期内仍然出现前述问题的,视为受让方违约,受让方将按每天10000元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直接从合同款项里扣除,直至将合同款项扣完为止,双方即自动终止协议。 5.其他未尽事宜均按《购销合同》约定执行。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22.5元/m3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2月3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瑞寰土地房地产 (略) (海南瑞寰资评报字(2023)第0301号)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况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昌江黎族自治县乡村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7E 注册地:昌江县石碌镇人民北路198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珠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昌江黎族自治县乡村 (略)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023〕57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六届31次【2023】4号)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均可参与竞买,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标的按现状转让,产权瑕疵及使用现状不影响交易及价格,与评估报告描述不一致的,以现状为准。 3、受让方应于项目成交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购销合同》(详见附件合同样本),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 ||||||||||
标的交割 | 按《购销合同》(详见附件合同样本)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2、2024年2月19日17:00前须提交报名资料,缴纳竞买保证金2万元,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应缴纳至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2月19日17:00。 3、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受让方须在《购销合同》(详见附件合同样本)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部分)剩余部分及交易服务费全额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4、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 (略) 开户行:上海浦东 (略) 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 ||||||||||
竞价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意向竞买方参加竞价,由该意向竞买方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2月19日 17:00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需在2024年2月19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用于标的成交价款结算,剩余成交价款支付给转让方。竞价未成功的竞买方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
服务费 | 交易服务费以6772m3疏浚土总成交价作为基础计算,交易双方应缴纳的服务费由受让方按5%承担,实际结算数量与6772m3的误差不影响交易服务费的缴纳。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昌江县2021年度幸福河湖(东海河、三沛河)建设工程疏浚物再次挂牌转让 | 2024年2月1日9:00 | 2024年2月 20日9:00 | 0.5元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购销合同》 | ||||||||||
咨询电话 | 标的及报名咨询:杨女士 * 陈女士 *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
其它 |
项目名称 | 昌江县2021年度幸福河湖(东海河、三沛河)建设工程疏浚物再次挂牌转让 | ||||||||||
项目编号 | QY*HN1001-1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2月1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2月19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昌江县石碌镇东海河、三沛河沿岸边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评估数量 (m3) | 评估单价 (元/m3) | 挂牌单价 (元/m3)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1 | 昌江县2021年度幸福河(东海河、三沛河)建设工程疏浚物再次挂牌转让 | 约6772m3 | 22.5 | 20.25 | 2 | ||||||
标的情况 | 昌江县2021年度幸福河湖(东海河、三沛河)建设工程疏浚土,系由河道疏浚产生的疏浚物,未经洗筛,掺杂部分杂质及淤泥,沿河道岸边堆放。 | ||||||||||
特别告知 | 1.标的按现状转让,若实际结算数量与6772m3不符,则按照实际数量结算,转让价款多退少补。 2.标的存放时间由2021年项目施工疏浚后至今,标的以现状交易,有关标的的资料是对标的的一般性介绍,仅为参考性说明,不构成对标的的担保,也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标的任何瑕疵及风险不影响成交结果。意向受让方竞买前须自行前往项目现场查看标的情况,报名即认可标的情况,而后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对标的提出异议或者终止交易。如因受让方原因,违反有关政策法规、导致不能完成交易的,受让方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3.本次评估单价不含装车及运输等其他费用,由受让方进行装车及自行负责运输;货物装车后,受让方承担货物运输及装卸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承担安全事故责任(含第三方事故责任)、环境污染责任等; 4.受让方运输货物车辆需满足转让方要求,不能采用车厢加高车辆及不得超载运输。同时每天在天气允许的情况下,运输货物不得少于1000m3,具体交货起止日期以转让方通知为准。车辆不满足要求的经转让方要求整改后仍不整改或整改期内仍然出现前述问题的,视为受让方违约,受让方将按每天10000元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直接从合同款项里扣除,直至将合同款项扣完为止,双方即自动终止协议。 5.其他未尽事宜均按《购销合同》约定执行。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22.5元/m3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2月3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瑞寰土地房地产 (略) (海南瑞寰资评报字(2023)第0301号)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况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昌江黎族自治县乡村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7E 注册地:昌江县石碌镇人民北路198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珠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昌江黎族自治县乡村 (略)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023〕57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六届31次【2023】4号)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均可参与竞买,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标的按现状转让,产权瑕疵及使用现状不影响交易及价格,与评估报告描述不一致的,以现状为准。 3、受让方应于项目成交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购销合同》(详见附件合同样本),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 ||||||||||
标的交割 | 按《购销合同》(详见附件合同样本)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2、2024年2月19日17:00前须提交报名资料,缴纳竞买保证金2万元,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应缴纳至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2月19日17:00。 3、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受让方须在《购销合同》(详见附件合同样本)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部分)剩余部分及交易服务费全额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4、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 (略) 开户行:上海浦东 (略) 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 ||||||||||
竞价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意向竞买方参加竞价,由该意向竞买方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2月19日 17:00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需在2024年2月19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用于标的成交价款结算,剩余成交价款支付给转让方。竞价未成功的竞买方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
服务费 | 交易服务费以6772m3疏浚土总成交价作为基础计算,交易双方应缴纳的服务费由受让方按5%承担,实际结算数量与6772m3的误差不影响交易服务费的缴纳。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昌江县2021年度幸福河湖(东海河、三沛河)建设工程疏浚物再次挂牌转让 | 2024年2月1日9:00 | 2024年2月 20日9:00 | 0.5元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购销合同》 | ||||||||||
咨询电话 | 标的及报名咨询:杨女士 * 陈女士 *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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