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蒙城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标准地”拍卖出让公告蒙国土拍告字第2号招标公告
安徽省蒙城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标准地”拍卖出让公告蒙国土拍告字第2号招标公告
(略) 蒙城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标准地”)拍卖出让公告
蒙国土拍告字[2024]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 (略) 蒙城县人民政府批准,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让人)决定以拍卖出让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如下:
序 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 证 金 (万元) | 备 注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绿地 率 (%) | ||||||||
MCGT2024(GY)-4 | 开发区南区望月路东、经一路西、纬五路南、纬六路北 | 64124.79平方米(折合96.187亩) | 工业用地 | ≥1.2 | ≥40 | ≤15 | 工业用地50年 | 904 | 455 | 其余指标详见《规 划设计条件通知书》(Kfqgh* ),建筑限高根据实际需求设置 |
MCGT2024(GY)-5 | 经济开发区东区前工路北侧、经十八路东侧 | 39373.05平方米(折合59.06亩) | 工业用地 | ≥1.2 | ≥40 | ≤15 | 工业用地50年 | 556 | 280 | 其余指标详见《规 划设计条件通知书》(Kfqgh* ),建筑限高根据实际需求设置 |
[特别提示]
1.中华人 (略)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竞买人 (略) ,竞得地块后须在蒙 (略) ,并以该公司的名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及办理项目相关手续。
2.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2月 9日至2024年2月28日,到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用地股获取出让文件。
3.申请人可于2024年2月28日17时30分前,向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用地股提交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截至2024年 2月28日17时。
4.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会同蒙城县公共资源交易部门将在2024年2月28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5.拍卖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15时。竞拍地点设在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会议室。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但不低于出让底价。
三、其他事项:
(一)上述宗地为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相关控制性指标及要求详见《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
(二)上述地块已开展压覆矿产资源、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水资源论证等事项区域评估,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形成《用地清单征求意见表》。
(三)竞得人在竞买成交后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需与蒙城县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与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四)竞得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价款。逾期付款,每延迟一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收取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缴后仍不能付清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没收定金。
(五)竞得人按约定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后,按规定向蒙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交纳土地契税等相关费用。
(六)地块的其他规划指标应满足《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的相关要求。
(七)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经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失信惩戒或其它部门联合惩戒的,不得参与竞买。
四、土地竞买保证金缴至:
开户单位:蒙城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蒙城齐山路支行
账 号:*41059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蒙城县支行
账 号: *
开 户 行:徽商银行蒙城支行
账 号:*7515
五、联系地址: (略) 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邮 编: *
联系电话:0558-*
联 系 人: 王志军 王晓会
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蒙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8日
(略) 蒙城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标准地”)拍卖出让公告
蒙国土拍告字[2024]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 (略) 蒙城县人民政府批准,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让人)决定以拍卖出让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如下:
序 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 证 金 (万元) | 备 注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绿地 率 (%) | ||||||||
MCGT2024(GY)-4 | 开发区南区望月路东、经一路西、纬五路南、纬六路北 | 64124.79平方米(折合96.187亩) | 工业用地 | ≥1.2 | ≥40 | ≤15 | 工业用地50年 | 904 | 455 | 其余指标详见《规 划设计条件通知书》(Kfqgh* ),建筑限高根据实际需求设置 |
MCGT2024(GY)-5 | 经济开发区东区前工路北侧、经十八路东侧 | 39373.05平方米(折合59.06亩) | 工业用地 | ≥1.2 | ≥40 | ≤15 | 工业用地50年 | 556 | 280 | 其余指标详见《规 划设计条件通知书》(Kfqgh* ),建筑限高根据实际需求设置 |
[特别提示]
1.中华人 (略)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竞买人 (略) ,竞得地块后须在蒙 (略) ,并以该公司的名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及办理项目相关手续。
2.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2月 9日至2024年2月28日,到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用地股获取出让文件。
3.申请人可于2024年2月28日17时30分前,向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用地股提交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截至2024年 2月28日17时。
4.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会同蒙城县公共资源交易部门将在2024年2月28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5.拍卖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15时。竞拍地点设在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会议室。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但不低于出让底价。
三、其他事项:
(一)上述宗地为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相关控制性指标及要求详见《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
(二)上述地块已开展压覆矿产资源、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水资源论证等事项区域评估,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形成《用地清单征求意见表》。
(三)竞得人在竞买成交后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需与蒙城县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与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四)竞得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价款。逾期付款,每延迟一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收取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缴后仍不能付清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没收定金。
(五)竞得人按约定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后,按规定向蒙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交纳土地契税等相关费用。
(六)地块的其他规划指标应满足《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的相关要求。
(七)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经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失信惩戒或其它部门联合惩戒的,不得参与竞买。
四、土地竞买保证金缴至:
开户单位:蒙城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蒙城齐山路支行
账 号:*41059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蒙城县支行
账 号: *
开 户 行:徽商银行蒙城支行
账 号:*7515
五、联系地址: (略) 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邮 编: *
联系电话:0558-*
联 系 人: 王志军 王晓会
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蒙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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